水厂管网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水厂管网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德县城供水水源(清凉水库)至第三水厂管网改造工程已由 隆德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隆发改审【2014】7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隆德县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局 ,建设资金来愿为 大县城建设项目资金 ,招标人为 隆德县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陈靳乡清凉村
2.2标段划分及建设内容
一标段: 400㎜U-PVC管材长1.8㎞。
二标段:新建取水口一级滤水池1座,改造溢流堰1座,铺设管径400㎜U-PVC管道1.8㎞,新建沟道防冲工程50m,过沟防护工程3处,过路建筑物1处,各类闸阀井4座。配备反冲洗泵1套,架设10KV高压输电线路0.5㎞,安装50KVA变压器1套。
2.3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设计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以内全部工程的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一、二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水利施工企业信用等级必须到B级以上(含B级),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近二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3项,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进宁备案登记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月11日至2014年 6月15 日(节假日不休息),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管理中心网站(http://nxzb.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代码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建造师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及无行贿受贿等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隆德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银川金源恒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隆德县 地 址:固原市高平路派胜大厦二楼
邮 编: 756300邮 编 : 756000
联系人: 陶利联系人 :王园园
电 话:139*****692 电 话: 15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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