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内蒙古伊泰集团公司委托,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对其4个煤制油项目所需全厂安全系统进行公开招标,具体要求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一步得到详细信息,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此次招投标活动。
一、项目概述:
内蒙古伊泰集团拟建设四个煤制油项目,分别为: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20万吨年精细化学品项目、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200万吨/年煤碳间接液化示范项目、伊泰-华电甘泉堡540万吨∕年煤制油项目(一期180万吨∕年)、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540万吨∕年煤制油项目首期工程。
项目名称1: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20万吨年精细化学品项目
建设单位1: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1:内蒙古杭锦旗
项目规模1:100万吨/年煤制油
项目名称2: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200万吨/年煤碳间接液化示范项目
建设单位2: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2:内蒙古准噶尔旗
项目规模2:200万吨/年煤制油
项目名称3:伊泰-华电甘泉堡540万吨∕年煤制油项目(一期180万吨∕年)
建设单位3:伊泰新疆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3:新疆乌鲁木齐
项目规模3:200万吨/年煤制油
项目名称4: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540万吨∕年煤制油项目首期工程
建设单位4: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4:新疆伊犁
项目规模4:100万吨/年煤制油
三、招标范围:
根据国务院《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的 《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2]87号)等文件要求,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装置,应在上述项目基础设计阶段进行装置HAZOP分析。工作范围和内容见第一、第二标段技术附件。HAZOP分析将依据伊泰集团煤化工事业部相关管理程序和导则,采用引导词法,进行分析,并最终完成装置HAZOP分析报告。
煤制油项目全部工艺装置单元、公用工程装置单元或系统需要在基础设计阶段进行HAZOP分析,包括但不限于:空分(包括空压站)、气化装置(包括预干燥系统、磨煤干燥系统、水处理系统、装置内灰渣处理系统)、变换装置、净化装置、硫回收装置、油品合成装置、油品加工装置(含合成水处理系统)、尾气处理装置、化学原料和产品罐区(含中间罐区、罐区内装卸车系统)、火炬系统,动力站(包括化学水处理系统)、燃料气系统、水处理系统、循环水系统、焚烧系统等环保设施、全厂系统配置和隔离设置、全厂外管等装置单元。煤制油项目的其他单元或其他系统将根据实际技术方案情况进行HAZOP分析。
内部电网电气系统安全分析研究是利用电力系统仿真与分析技术及相关软件,针对煤制油项目自身特点,根据煤制油项目电气系统不同设计阶段的不同需求,发挥在仿真分析、电力系统规划及电力系统运行与控制技术上的优势,对煤制油项目全厂电气系统提出系统优化建议,确保煤制油项目电气系统安全、稳定、可靠运行,提高煤制油项目电气系统运行经济性。工作范围和内容见第三标段技术附件
三、标段划分及计划工期:
本次招标划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HAZOP分析上游
第二标段:HAZOP分析下游
第三标段:内部电网电气系统安全分析研究
计划工期:2014年6月-2015年6月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 投标人提供企业介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应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它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 投标人应提供最近一次公司年检记录或工商局打印的记载年检时间的企业基本信息;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 投标人具备3个以上新建煤化工项目合成气量在50万立方米/小时以上气化、净化装置HAZOP分析业绩,其他相同或类似装置HAZOP分析业绩应提供详细列表。提供业绩证明应为上述装置HAZOP工作合同复印件。
(4)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认证资质;
(5) 投标人应提供执行合同的组织机构、项目负责人及相关的联系信息;
(6) 投标人应提供所有参与本次委托工作人员的近半年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7) 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HAZOP主席HAZOP分析工作业绩---参与相同或类似装置HAZOP工作合同复印件和HAZOP分析报告签字页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标段
(1) 投标人提供企业介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应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它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 投标人应提供最近一次公司年检记录或工商局打印的记载年检时间的企业基本信息;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 投标人具备3个以上新建煤制油项目相同或类似装置、或1000吨/年以上炼油装置、或费托合成装置HAZOP分析业绩。
(4)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认证资质;
(5) 投标人应提供执行合同的组织机构、项目负责人及相关的联系信息;
(6) 投标人应提供所有参与本次委托工作人员的近半年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7) 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HAZOP主席HAZOP分析工作业绩---参与相同或类似装置HAZOP工作合同复印件和HAZOP分析报告签字页
(8) 投标方应提供与相关专利商签署的有效保密协议原件。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标段
(1) 投标人提供企业介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应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它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 投标人应提供最近一次公司年检记录或工商局打印的记载年检时间的企业基本信息;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 企业规模:
- 提供员工人数、管理人员数、生产人员数;(需技术部门确认)
(4) 提供负责投标和执行合同的组织机构、本项目负责人及相关的联系信息;
(5) 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文件复印件
(6) 提供工程业绩证明文件:
- 介绍同类项目技术服务方面的经验;
- 类似委托工作合同复印件;
(7) 提供用户反馈意见或其它类似的业绩和信誉证明材料(如有)。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开标前3日(节假日除外),过期不候。每日8:30~11:30,14:30~17:30。
六、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工作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资质文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一份。
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元/套。可通过银行将购买招标文件费汇至本文件提供的账户,并在汇款凭单复印件上注明项目名称、标的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接收招标文件油箱邮箱,并扫描后发至邮箱nmg
*******@163.com,并及时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6月30日8时 30分 至 9时30分(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中国北京怀柔区雁栖开发区C区乐园南二街一号,中科合成油工程有限公司环形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14年6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zbw/index.jsp)和《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nmgct.net)上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联系人及电话:周一鄂
159*****093 商务联系人及电话:高培英:
158*****766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中国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书院西街15号四楼 (邮编:010010)
联系人:李永
手 机:
*******8384
电子邮箱:nmg
*******@163.com
十五、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款和投标保证金均汇至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新城支行
账 号:
****************027214
行 号:
********2108
2014年6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