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等设备招标公告
电脑等设备招标公告
SZSD2005-X-234协议采购
本公司受苏州市戒毒所的委托,在苏州市政府采购共享中央国家机关2005年政府采购第二期协议供货中标结果的基础上,对其拟采购的台式电脑等设备进行再竞争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内容及技术规格:
序号 名称 品牌型号与配置 数量 每台最高限价
1 台式电脑 联想 开天M4000 P630(P4 3.0G(HT)64位2M缓存)/512M/80G/1.44M/DVD-RW/声卡/百兆网卡/光电鼠标/键盘/硬盘保护功能/ WINXP-PRO / 17″LCD/三年保修 1 6225+800+1600=8625
联想 启天M4600 P506(P4 2.66G 64位)/256M/80G/1.44M/CD/声卡/百兆网卡/抗菌防水键盘/防盗抗菌鼠标/耳麦/DOS/硬盘保护功能/15″LCD/三年保修 3 4875+1170=6045
2 激光打印机 HP LaserJet1020A4/14ppm/234MHzCPU/2MB/USB2.0/月打印负荷5000页/三年保修 1 1650
3 喷墨打印机 联想4330A4幅面彩色喷墨打印机,打印速度黑白15页/分钟;彩色15页/分钟,打印最佳分辨率彩色4800dpi,黑白2400dpi;USB接口;缓存1M 随机附带3套超高容量墨盒,总打印量:彩色1350页(每色5%覆盖)黑色1350页(5%覆盖)照片705张(4*6寸无边距覆盖,正常模式下打印)支持A4无边距照片打印 1 660
4 数码照相机 方正DCPOWER T30 1
5 移动硬盘 爱国者40G 1
6 UPS APC 500W 3
二、质量技术要求:
1.滿足技术参数、配置(功能)要求。
2.所有报价设备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及中央国家机关2005年政府采购第二期协议供货中标结果;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设备按招标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3.质量保证:报价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设备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报价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满足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中所作的承诺。
4.报价货物如为进口的,在交货时须提供海关商检等部门的相关证明。
三、送交响应书及确定成交供应商日期和地点:
1.本次询价通知书的响应截止时间为2006年1月4日上午11:00前。响应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将询价响应文件密封,并在文件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达苏州市竹辉路358号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或过时送达报价文件的,为无效报价。
2.2006年1月4日下午2:00在苏州市三香路389号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四、响应文件格式:
1.单位名称
2.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3.询价编号
4.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报价表(须加盖公章和授权代表签字)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配置(需方要求) 投标方偏离原要求说明 数量 市场价 报价 总价 下浮率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报价单位(盖章): 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日期: 年 月 日
6.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等)。
7.注明交付使用日期。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采购设备序号1-3在低于最高限价和满足预算条件的前提下、序号4-6在不超过预算前提下,最终以总报价最低成交。
六、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标的及数量:见采购内容及技术规格。
2.合同成交价:按成交价格。
3.保修:除特别注明的外不低于一年。
4.交货时间:2006年1月10日前。
5.交货地点:苏州市戒毒所。
6.交货方式:最终供货合同应在交货前向采购方提供交货计划,运输保险和装箱费用由最终供货公司承担。
7.验收标准:按本通知书、响应书的标准和装箱单验收。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随机备品、备件装箱单、随机资料及包装。所有设备和附配件应符合其规定的性能,无瑕疵和缺陷,质量为合格品,同时有明确的制造厂商。交货时必须原包装现场拆封验收合格。
8.验收期限:安装调试完成后五天内。
9.付款方式:经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单及发票由采购方转账或电汇一次性支付。
10.质量、服务要求:
(1)成交方应保证所供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成交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确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的物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质量出现问题时,成交方负责“三包”,费用由成交方负责。
(2)伴随服务:成交方应以良好的服务态度,便利快捷的方式在24小时内响应并完成采购方提出的合理要求,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内。
11.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 采购方逾期付款(有正当理由者除外)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采购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成交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成交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2)成交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交货,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成交方应向采购方就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采购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费用。
12.本通知书以及响应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七、综合说明:
1.响应单位需就本通知书第四项单独制作《响应报价表》。本次报出的单价一次性报定不得更改。所报内容包括设备、辅助材料、人工、机械、运输、存储、保险、劳保、各种税费、专利技术及质保期间一切费用等。
2.采购配置清单、单价最高限价可上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网(ZYZFCG.GGJ.GOV.CN) 2005年政府采购第二期协议供货核对。有关协议采购的内容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3.下浮率为各投标单位投报产品的报价与本次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中标价格相比,即与最高限价相比(计算公式:1-投报价格/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中标价格)。
4.如响应单位成交,应按成交额的6‰向本公司支付成交服务费。
5. 响应单位所提供资料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6.如响应单位对本通知书有疑义,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公司咨询,一切材料以招标公司的书面材料为准。
八、联系方法:
1.地址:苏州市竹辉路358号6号楼
2.联系人:刘秀娥戈岚
3.电话(传真):********
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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