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章贡区中小学课桌凳及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赣州市章贡区中小学课桌凳及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章贡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区教育局的委托,就中小学课桌凳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ZGQ-GK********
(二)招标项目名称:中小学课桌凳;
(三)招标内容:包一 钢木单人单层升降式课桌凳2380套;包二 办公桌120张,钢架烯皮椅120张。
(四)供应商应具有的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同时具有以下四项有效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经销商投标的需提供货物制造商的正式授权。
(五)投标方式:本次投标分2个包。投标人可选择其中一个包或二个包进行投标。投标人所投包内货品必须完整,不允许只投其中一项,否则,该投标将视为废标。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
(六)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在2007年8月 6 日至8月 9 日(节假日除外)的上午9:00 —11:30、下午2:30—5:00在赣州市章贡区政府采购中心购买。购买标书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有效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证书、委托代理人的还须出具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经销商还须出具所投产品厂家对本采购项目的授权书正本及其他资质证明等原件进行登记(投标人应确保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标书每份售价;包一300元,包二为200元;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标书售后不退。
(七)交付使用时间:2007年8月30日前;
(八)付款方式:中标者供货、用户单位验收合格并提供验收资料后,除留合同价款5%的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外,其余合同价款在10个工作日内付清。
(九)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2007年8月12日下午5:30前以现金方式向招标机构缴纳投标保证金。包一为人民币伍仟元整,包二为人民币贰仟元整。
(九)履约保证金:包一的中标人在签收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机构缴纳履约保证金伍仟元整(人民币);包二的中标人在签收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机构缴纳履约保证金贰仟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供货、并提供验收合格资料后的7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十)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向赣州市章贡区政府采购中心查询。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阳明路26号区政府大院一号楼一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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