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团城湖调节池工程施工第四标段

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团城湖调节池工程施工第四标段


项目单位: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首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团城湖调节池项目为北京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之一,该项目施工招标方案和分标方案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北京首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代理人,对本招标工程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愿意承担本招标工程施工的企业法人投标。  

  一、工程概况

  团城湖调节池工程是北京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承担着为第九水厂、第八水厂、第十水厂、田村水厂、首钢水厂、城子水厂、五里坨水厂和刘娘府水厂以及城市河湖等处分水任务。调节池供水范围主要为西部北部城区。工程建设完成后将为西部和北部地区带来外调水源,为新建、改建水厂提供水源,实现水资源的合理配置,涵养地下水源,提高供水安全保障。  

  团城湖调节池位于海淀区四季青镇玉泉行政村,现状中坞、船营、后窑三个自然村,紧邻世界文化遗产-颐和园和三山五园风景区,属于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区,也是北京市规划建设的绿化隔离地区和南水北调水源保护区。新建调节池水面面积为33公顷,调蓄容积为127万m3。工程还包括环线分水口、燕化田村分水口、高水湖及养水湖分水口、取水口闸群(含进水暗涵)和管理设施。  

  二、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对北京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团城湖调节池工程施工第四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标段位于团城湖调节池东南侧,北至西四环暗涵出口闸,南至现状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入口大门,东至市直机动车检测场围墙,西至航空港建设总公司围墙。具体招标内容为上述范围内的灌溉、围墙、拆除、大门等附属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7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4年9月30日。工程保修期12个月。

  四、投标须知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4)近五年完成过类似工程,且业绩良好;

  5)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职称;  

  7)安全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9)投标人近三年均无亏损,财务状况能满足本招标项目实施需要;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五、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派代表于2014年6月12日至2014年6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9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北京首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持以下资料报名:  

  (1)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副本;  

  (2)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4)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公司章程;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上述资料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除(6)项外均需交验原件。  

  六、根据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南水北调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招标人将对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发现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2011年6月12日至2014年6月12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投标报名的单位,请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于2014年6月19日至2014年6月25日,每日9时至16时到北京首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八、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集合时间为2014年6月25日10时,集合地点为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门口。每单位限2人参加,投标人自备车辆。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11日10时,地点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为2014年7月11日10时,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南水北调网、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乡船营村100号  

  联 系 人:曹悦、郭善超  

  联系电话:(010)********

  传 真:(01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首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街民丰胡同31号中水大厦318室  

  联 系 人:刘洋、刘学颖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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