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石帽子峰瀑布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苍石帽子峰瀑布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雄市苍石、帽子峰、瀑布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已经粤水农电[2012]34号、雄水务[2012]36号、雄水务[2012]59号文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雄雄洲水电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苍石电站:
南雄市苍石电站二级站下厂房工程(早期称为苍石电站)1982年开工建设,1986年10月工程建成,三台机组全部投入使用,工程建成投产发电时装机容量为3x1250Kw=3750kw,1996年由于苍石水库的兴建增加了一台1250kw的机组,现总装机容量为4x1250Kw=5000kw,设计水头236m,引用流量4x0.73m3/s=2.92m3/s。根据农村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的有关文件规定,本次增效扩容改造项目为将原三台1250kw冲击式水轮机发电机组增容改造为3台1600kw冲击式水轮发电机组及相应的配套设备。
招标内容主要包括以下范围:
第1部分:水轮发电机组和其附属设备、水电站的土建施工、全站的设备安装及调试、旧设备拆除、压力钢管、拦污栅等金属结构等。
第2部分:电气一次、二次设备、自动化、升压站等设备。
2.2 帽子峰电站:
帽子峰水电站工程位于南雄市凌江中下游帽子峰镇境内,距南雄市城区约18km,所在河流为凌江河。帽子峰水电站1981年8月正式动工兴建,1983年10月三台机组全部投入使用,现装机容量为2×800 + 500 = 2100kw,设计年均发电量为840万kwh;设计水头25.18m,引用流量11.0m3/s。根据农村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的有关文件规定,本次增效扩容改造项目为:1#、2#机更换水机及电机,机组容量由800kw增至1000kw。3#更换水机及电机,机组容量由500kw增至630kw;调速器、进水阀、励磁装置及控制保护设备等更新改造。
招标内容主要包括以下范围:
第1部分:水轮发电机组和其附属设备、水电站的部分土建施工、全站的设备安装及调试、旧设备拆除等。
第2部分:电气一次、二次设备、自动化、升压站等设备。
2.3 瀑布电站
瀑布电站位于南雄市主田镇泷下村,距南雄市城区约12km,工程于1970年8月兴建,1975年3月完工,电站枢纽工程包括水库大坝、坝后一级站、二级站。瀑布电站水库坝址位于北江流域浈江一级支流瀑布河的上游。瀑布电站二级站(上厂房)增效改造工程主要是对上厂房1#机组进行技术改造,1#机现在设计水头135m,流量0.8m3/s时,机组最大出力仅在800kw以下。根据农村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的有关文件规定,本次增效扩容改造项目为:更换选型及装机不合理的1#机,机组容量由1600kw改为1000kw;调速器、进水阀、励磁装置及控制保护设备等更新改造。
招标内容主要包括以下范围:
第1部分:水轮发电机组和其附属设备、水电站的部分土建施工、全站的设备安装及调试、旧设备拆除等。
第2部分:电气一次、二次设备、自动化、升压站等设备。
三、标段划分及工期要求
本项目标段划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内容包括:上述三个电站第1部分;二标段内容包括:上述三个电站第2部分。
本项目一标段计划投资1254万元,二标段计划投资566万元;
计划总工期150个日历天。
四、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一般要求
水电站机电设备生产制造厂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经营范围具备水电站机电设备生产制造业务;
2、企业营业执照已通过2012年度工商年审;
3、具备有效的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2、特殊要求
(1)一标段:必须同时具备水电站水轮发电机组生产制造能力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设计生产过水轮发电机组单机额定出力2MW及以上的水轮发电机组,并在电站成功运行1年以上(须提供项目清单和用户情况使用情况证明、加盖公章的合同)。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营业执照已通过2012年度工商年审;
4、具备有效的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5、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广东省以外的企业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且在本单位注册;
6、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B、C证);
7、必须通过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终审;
8、已经在韶关市水务局申领了《韶关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
9、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和韶关市水务局网站公布的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二标段:投标人具有2个类似水电站设备业绩且运行一年以上,并提供运行单位有效证明。
3本次招标一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二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由不多于两个企业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水轮发电机组设备生产制造商为牵头单位,由牵头人之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书应规定出联合体各方对本项目承担的共同和各自的义务,声明联合体各方提出的参加并承担本项目的份额和责任)。
4、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应在本招标文件出售时间截止后三天内,派出有工程师或以上资格的相应人员(需持单位介绍信及相关证件)自行与招标人联系,对电站改造现场进行查勘,并向招标人索取查勘证明。
五、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于2014年6月13日至2014年6月1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 至11:30 ,下午14:30至16:30 (北京时间,下同),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原司法学校)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介绍信写送至: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应提交附件2所列资料。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年7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原司法学校)。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雄雄洲水电分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751-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 传真:***-********
2014年6月13日
附件1
联合体协议书
*** 和 ***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南雄市苍石、帽子峰、瀑布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标段)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负责设备生产、采购、人员培训。***:负责水利建筑工程及安装工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三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南雄市苍石、帽子峰、瀑布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 投标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签名:
委托人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
原件备查
2
牵头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
3
设备生产制造厂家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页的复印件
原件备查
4
设备生产制造厂家的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原件备查
5
类似设备制造和安装业绩复印件
原件备查
6
施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原件备查
7
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原件备查
8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9
施工企业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原件备查
10
拟担任本工程建造师的注册证书
原件备查
11
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原件备查
12
施工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近3年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相关证明
原件备查
13
已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证明(可附网页截图)(联合体任一方有即可)
原件备查
14
《韶关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复印件
原件备查
15
施工企业2010、2011、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原件备查
注: 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首页,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代表。 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资料人员审核后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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