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坪山河两侧滨河路(石化大道至龙海一路段)市政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大亚湾坪山河两侧滨河路(石化大道至龙海一路段)市政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大亚湾坪山河两侧滨河路(石化大道至龙海一路段)市政工程设计项目经发改部门批准立项(批准文号:惠湾发改资[2014]14号),现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设计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惠湾公易建【2014】44号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工程名称:大亚湾坪山河两侧滨河路(石化大道至龙海一路段)市政工程设计
(二)建设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三)建设地点:大亚湾西区,处于石化大道和龙海一路之间。
(四)工程规模:本项目道路设计总长为4855.617米,设计车速30km/h,双向2车道,道路红线宽度20米,分为四段,其中滨河路A线、滨河路D线位于坪山河西侧,滨河路B线、滨河路C线位于坪山河东侧。滨河路A线:道路设计起点与龙海一路平交,设计坐标X=518840.493,Y=493752.709,终点与规划二路相交,设计坐标X=518373.225,Y=493538.807;道路基本成南北走向,长约760米;滨河路B线:道路设计起点与龙海一路平交,设计坐标X=518840.599,Y=494178.583,终接于正在施工的龙海二路,设计坐标X=517628.000,Y=493530.717,长约1538.693米;滨河路C线:道路设计起点与龙海二路平交,坐标X=517595.911, Y=493421.746,终点与现状石化大道平交,坐标X=516355.129,Y=493926.229,长约1660.096米;滨河路D线:道路设计起点与现状龙山三路平交,设计坐标X=517094.275,Y=493151.808,终接于现状石化大道,设计坐标X=516461.387,Y=493540.065,长约896.828米总投资约1亿元。。
(五)设计费招标控制价:163万元
(六)招标内容:1、方案设计;2、初步设计;3、施工图设计。
(七)设计工期要求:工期 120 日历天;
(八)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报名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经营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3.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路桥高级工程师职称;
4.投标人在参加本项招标活动的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广东省外企业必须在报名前必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并通过“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且用于本项目的人员必须在广东省“三库一平台”可以查询。
三、报名资料:
所有报名资料均应加盖公章,并按以下要求提供报名资料:
1、投标报名表(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不得更改);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购买的有效社保证明;
5、设计班子成员职称证书;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7、投标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两个月内有效)。
以上资料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其中投标报名表四份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一份均须原件,其余所有报名资料均用A4纸张进行复印装订(每页均需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备查。
注:投标报名企业在提交报名资料以前,投标企业到投标企业所在地检察院或持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到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及审批表(在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网站下载,网址:http://jcy.dayawan.gov.cn);(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交易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6)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授权给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经办人);(7)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联系电话:****-*******)。
四、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投标申请人须于2014 年 6 月 20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携带上述报名资料到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州大亚湾区中兴五路128号质检大楼6楼交易中心(公用事业局东侧))办理报名申请手续,逾期的申请概不受理。
申请报名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活动须提供身份证及大亚湾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进场证(办理进场证时间为3个工作日)确认。
五、资格预审及确定投标资格的办法
招标人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招标公告中的要求,逐一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投标申请人的报名资料,核对原件,审查是否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
六、其他事项
1、设计单位就本项目只能递交一次投标报名资料。
2、本次招标活动及与本次活动相关的文件所适用的法律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本公告中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4、对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人将于报名资格预审结束后在惠州大亚湾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
5、投标人应承担其现场考察、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损害和人身伤亡事故等,不管投标结果如何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中的一切资料,如未中标业主其余不支付任何补偿费用。
6、正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费用交纳后不予退回。
7、如果投标人实质上不符合投标资格,即使已通过投标资格审查、已购买招标文件、已缴费、已提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对投标人的一切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8、由于中标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中标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中标人责任大小向招标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设计合同暂定价款的10%;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暂定价范围内予以补足)。由于中标人自身原因,延误了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百分之二。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陈工 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小姐 电话:186*****652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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