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沫玻璃保温板招标(施工材料)招标公告
泡沫玻璃保温板招标(施工材料)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SP2014-0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慈城镇枫湾家园三期安置房(西区)泡沫玻璃保温板招标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宁波市圣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住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出资比例100%。本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慈城镇枫湾家园三期安置房(西区)泡沫玻璃保温板招标项目
项目规模:泡沫玻璃保温板7977平方米
交货地点: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妙山农场工业地块东南侧,甬余夫线东北侧
最高限价:997125元
招标范围:泡沫玻璃保温板的供货。
标段划分:1个标段
交货期要求:在招标人发出书面要求供货通知书之日起7天内交货
质量、安全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内强制性规定,一次性验收合格,不存在因自身缺陷而引发安全事故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有保温材料(泡沫玻璃)的研发或保温材料(泡沫玻璃)的生产或保温材料(泡沫玻璃)的销售这上述内容中的其中一项;
3.2投标单位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bidding.gov.cn)等相关网站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6月13 日至 2014年6月17日,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00时,下午2:00 时至4:00时,持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至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6楼)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年6月26日9时30分00秒,地点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小型项目招投标中心二楼开标大厅(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尚志路60号,具体详见附件中的平面示意图)。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点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不另行组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宁波市圣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住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解放路8号&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西河街89号二楼&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菱池街11号
联系人:郭工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6楼
联系人: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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