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办公场地租用招标公告
集中办公场地租用招标公告
中仪国际招标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的委托就“税务总局金税工程集中办公场地租用项目”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一、招标编号:0703-1441CIC1N029
二、项目名称:税务总局金税工程集中办公场地租用项目
三、招标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金税工程集中办公场地的租用,具体包括:集中办公所需办公室、会议室、档案室、机房等场地的租用,集中办公所需交换机、服务器、台式机、打印机、传真机及网络安全产品等设备的租用,及集中办公人员住宿、就餐、班车接送、网络通讯等配套服务。租用期为一年。
四、分包及中标原则
该项目不分包,由综合评标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中标。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1、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凡为整体采购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凡为分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分项目的采购活动。
2、本项目拟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投标人投标。
3、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5、投标人所提供场所应为“北京地区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场所”。
6、投标人所提供场地应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检测验收,有消防检验合格证、防雷检测合格证、长期供用水协议、长期供用电协议、长期供用气协议相关材料,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7、符合和满足本项目其他要求的资质条件。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和办法:
2014年6月13日至2014年6月19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周末休息日除外),在中仪国际招标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一层东南侧标书室)登记备案并购买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本。若邮购,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公司的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招标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公司详尽的信息传真至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用特快专递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投标。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需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用A4纸装订成册,1份):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只有递交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并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才有权购买招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7月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303会议室。
招标机构名称: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008室
邮编:100055
联系人:王宁祁慧
电话:***-********/04
传真:***-********
帐号名称: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阜外支行
采购人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联系人:郭路周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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