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人员及设备信息库招标公告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人员及设备信息库招标公告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14C0536

项目名称: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人员及设备信息库

采 购 人: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制

二○一四年六月



目 录

********3">第一篇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2

********4">第二篇 项目需求,技术要求及说明... 4

********5">一.项目前言... 4

********6">二、项目需求... 4

********7">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58

********8">一、实施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58

********9">三、付款方式... 59

********0">四、知识产权... 59

********1">五、违约责任... 60

********2">六、其他... 60

********3">第四篇 投标人须知... 61

********4">一、谈判费用... 61

********5">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61

********6">三、谈判要求... 61

********7">四、谈判程序... 63

********8">五、评审办法... 65

********9">六、确定成交结果... 65

********0">七、成交通知书... 65

********1">八、签订合同... 66

********2">九、投标人虚假投标、使用虚假材料、恶意方式质疑和不履约等行为的处理细则 66

********3">第五篇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合同(样本)... 67

********4">一、合同主要条款... 67

********5">二、政府采购货物购销合同(格式)... 70

********6">第六篇 投标文件格式... 70



第一篇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按照重庆市财政局下达的采购任务(项目编号:14C0536),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人员及设备信息库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谈判项目内容


序号

名称

数量

投标最高限价

(元)

1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人员及设备信息库

1

120000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颁发的软件企业证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企业法人执照具有软件开发的许可范围,且取得本执照5年以上;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2014年6月16日至2014年6月18日17时前在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芙蓉路5号1101室报名,并获取谈判文件。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芙蓉路5号1101室。

(三)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4 年 6月19日北京时间9:00--9:30。

(四)开标时间:2014年 6 月19日北京时间9:30。

(五)开标地点: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1301室。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地 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芙蓉路5号

联系人:张莉

电话:***-********

传真:***-********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芙蓉路5号1101室

邮编:401121


第二篇项目需求,技术要求及说明 一.项目前言

(一)前言

本项目需求说明书全面、概括性地描述了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人员及设备信息库(以下简称“本系统”)所要完成的工作,使投标人对本系统中的业务流程及功能达成共识。通过本需求说明书可以全面了解本系统所要完成的任务和所能达到的功能,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概要设计说明书和完成后续设计与开发工作。

(二)项目招标内容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人员及设备信息库

(三)项目实施范围

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及其分支机构。

(四)项目招标交货期

本项目建设要求在2个月内完成。

二、项目需求

为加强重庆市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人员和设备信息的维护和管理,我院决定构建重庆市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人员和设备信息库【以下简称信息库】。平台实现辅助管理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人员和设备网上查询,网上维护,网上更新等功能。具体内容如下:

2.1实现单位信息维护

1.序号【系统生成】

2.企业名称【必填】

3.单位地址【必填】

4.法人代表【必填】

5.联系人【必填】

6.联系人电话【必填】

7.传真【必填】

8.邮编【必填】

9.许可项目【必填】

10.证书编号【必填】

规则:

1.单位名称不能重复。

2.如果此单位下有人员信息,则本单位信息不能删除。

3.对单位信息的增加,修改,删除,形成日志超级管理员可以查看此日志。

2.2实现责任人员信息维护

1.序号【系统自动生成】

2.岗位(建立岗位下拉菜单)【必填】

3.姓名【必填】

4.身份证编号【必填】

5.学历(建立学历下拉菜单)【必填】

6.所学专业(建立专业下拉菜单)【必填】

7.技术职称(建立职称下拉菜单)【必填】

8.在岗时间【时间控件】【必填】

9.变更情况【系统根据变更日志自动生成】

10.备注【多文本编辑框】

规则:

1.身份证编号不能重复。

2.人员信息必须挂在已经存在的一个单位信息上。

3.变更情况可以通过系统自动生成,比如人员从A单位离职到B单位,则系统自动生成本记录。

4.对人员信息的增加,修改,删除,形成日志超级管理员可以查看此日志。

5.岗位下拉列表:见承压类,机电类信息维护树型结构

6.学历下拉列表:小学、初中、高中、中专、大专、本科、硕士、博士

7.所学专业下拉列表:机械、焊接、金属材料、化学、机电、热能动力、燃气等。

8.技术职称下拉列表: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2.3实现岗分类信息维护

(一)承压类

1.锅炉

(1)锅炉制造

(2)锅炉安装改造维修

(3)锅炉化学清洗

2.压力容器

(1)压力容器设计

(2)压力容器制造

(3)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

(4)压力容器带压密封维修

(5)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

(6)车用CNG燃气气瓶安装

(7)车用LNG燃气气瓶安装

3.压力管道

(1)压力管道设计

(2)压力管道安装

(3)压力管道元件制造

(4)压力管道现场防腐蚀作用

4.气瓶

(1)气瓶充装

(2)气瓶检验机构

(二)机电类

1.电梯安装改造维修

2.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

2.4人员校验预警功能

人员校验规则如下:

2.4.1承压类: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

(一)锅炉

1、D级锅炉制造

人员

A、质保工程师

条件: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质量保证工程师不能兼任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B、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1)设计、工艺责任人员;

(2)材料责任人员;

(3)焊接责任人员;

(4)理化责任人员;

(5)无损检测责任人员;

(6)压力试验、产品检验责任人员;

(7)调试和试运行人员;

(8)标准化、计量责任人员。

限制条件:

(1)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工程师不少于1人,助工不少于2人。

(2)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最多只能兼任两个管理职责。

(3)焊接责任人员与无损检测责任人员不能互兼,材料责任人员与理化责任人员不能互兼。

(4)无损检测责任人员应持有RTⅡ及以上无损检测人员资格,并注册。

C、工程技术人员

工程技术人员的数量不少于5人,锅炉(或热能或暖通)和焊接专业技术人员至少各1名。

D、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1)焊工

不少于10人·项。

(2)注册无损检测持证人员

RTⅡ级及以上人员2人。

2、锅炉安装改造维修

锅炉安装改造修理分1级、2级、3级。

A、质量管理工程师

条件:工程师及以上资格(3级锅炉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可由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担任),质量保证工程师不能兼任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B、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1)设计、工艺责任人员;

(2)材料责任人员;

(3)焊接责任人员;

(4)无损检测责任人员;

(6)热处理责任人员;

(7)筑炉责任人员;

(8)起重责任人员;

(9)质量检验责任人员。

(10)调试试运行责任人员。

限制条件:

(1)3级安装单位至少配备焊接、筑炉、起重责任人。

(2)应由助理工程师(3级安装单位可由技术员)及以上的人员担任。

(3)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最多只能兼任两个管理职责,焊接责任人员与无损检测责任人员不能互兼,材料责任人员与理化责任人员不能互兼。

(4)无损检测责任人员应持有RTⅡ及以上无损检测人员资格,并注册。

C、工程技术人员

1级:工程技术员以上职称15人,其中工程师8人。至少有锅炉(或热能或暖通)、热工仪表和焊接专业大专学历各1名以上。

2级:工程技术员以上职称8人,其中工程师4人,至少有锅炉、热能或暖通、热工仪表和焊接专业大专学历各1名以上。

3级:工程技术员以上职称3人,其中工程师1人。

D、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1)焊工

1级:持证焊工20人。

2级:持证焊工10人。

3级:持证焊工4人

(2) 注册无损检测持证人员

1级:(RTⅡ)5人,(RTⅢ)1人,(UTⅡ)2人,(MTⅡ或PTⅡ)2人。

2级:(RTⅡ)3人、(UTⅡ)2人、(MTⅡ或PⅡ)1人。

3级:(RTⅡ)2人。

3、锅炉化学清洗

A、质量保证工程师

条件: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质量保证工程师不能兼任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B、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1)锅炉清洗项目责任人员;

(2)化验人员;

(3)清洗质量检验人员;

(4)材料仪器设备管理人员;

(5)锅炉化学清洗方案、报告审核人员。

限制条件:

(1)锅炉化学清洗方案、报告审核人员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C、工程技术人员

A级:高级技术职称人员2名,中级技术职称人员2名

B级:高级技术职称人员1名,中级技术职称人员1名

C级:中级技术职称人员1名

D级:中级技术职称人员1名

D、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1)锅炉化学清洗化验员

A级:2名

B级:2名

C级:1名

D级:1名

(2)锅炉化学清洗作业人员

A级:8名

B级:4名

C级:3名

D级:2名

(二)压力容器

1、压力容器设计

A、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

B、设计控制责任人员

(1)设计审核人员

(2)校核人员

(3)设计人员

限制条件

(1)设计审核人员应具有压力容器设计审批人员专业考核合格证(输入资格编号);

(2)校核人员应具有初级以上(含初级)技术职称。

(3)设计人员应具有初级以上(含初级)技术职称。

C、工程技术人员

设计工程技术人员总数不得少于5名,其中取得压力容器相应的设计审批资格的设计审核员不得少于2名。

2、压力容器制造

A、质保工程师

条件: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质量保证工程师不能兼任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B、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1)设计、工艺责任人员;

(2)材料责任人员;

(3)焊接责任人员;

(4)理化责任人员;

(5)无损检测责任人员;

(6)热处理责任人员;

(7)压力试验责任人员;

(8)最终检验责任人员。

C、限制条件:

(1)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不少于1人,助工不少于2人;

(2)质量体系人员最多只能兼任两个管理职责,焊接责任人员与无损检测责任人员不能互兼,材料责任人员与理化责任人员不能互兼。

(3)无损检测责任人员应持有RTⅡ或UTⅡ及以上无损检测人员资格,并注册。

C、工程技术人员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不少于2人,助工不少于2人。

D、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1)焊工

持证焊工人数不少于6人。

(2)注册无损检测持证人员

至少具有RTⅡ和UTⅡ级人员各2人?项(委托外企业进行无损检测的除外)。

3、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

A、质保工程师

条件: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质量保证工程师不能兼任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B、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1)工艺责任人员

(2)材料责任人员

(3)焊接责任人员

(4)理化责任人员

(5)无损检测责任人员

(6)热处理责任人员

(7)压力试验责任人员

(8)最终检验责任人员。

限制条件:

(1)工艺责任人员、材料责任人员、焊接责任人员、热处理责任人员应为机械、材料、焊接及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

(2)无损检测责任人员应持有RTⅡ或UTⅡ及以上无损检测人员资格,并注册。

(3)质量体系人员最多只能兼任两个管理职责,焊接责任人员与无损检测责任人员不能互兼,材料责任人员与理化责任人员不能互兼。

C、工程技术人员

(1)1级和2级:技术员以上职称6人,其中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3人。

(2)1级安装:技术员以上职称5人,其中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人。

D、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1)焊工

1级和2级:持证焊工8人。

1级安装:持证焊工4人。

(2)注册无损检测持证人员

1级和2级和1级安装:RTⅡ、UTⅡ、MTⅡ或PTⅡ各1人项(委托外企业进行无损检测的除外)。

4、车用CNG燃气气瓶安装

A、质保工程师

条件:具有工程师(机械或汽车专业)及以上职称,质量保证工程师不能兼任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B、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1)设计、安装工艺责任人员

(2)材料、焊接责任人员

(3)检验与试验责任人员

限制条件:

(1)设计、安装工艺、材料、焊接责任人员应为工程技术人员。

(2)质量体系人员最多只能兼任两个管理职责不相关的质量控制责任人。

(3)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的数量不少于3人。

C、工程技术人员

工程师(机械或汽车专业)及以上职称1人,其余可为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员或技师及以上职称)总人数不少于3人。

D、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1)持证普通焊工不少于1人。

(2)持证电工2人。

(3)持证起重工1人。

5、车用LNG燃气气瓶安装

A、质保工程师

条件:具有工程师(机械或汽车专业)及以上职称,持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作用人员证,质量保证工程师不能兼任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B、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1)设计、安装工艺责任人员

(2)材料、焊接责任人员

(3)检验与试验责任人员

限制条件:

(1)设计、安装工艺、材料、焊接责任人员应为工程技术人员。

(2)质量体系人员最多只能兼任两个管理职责不相关的质量控制责任人。

(3)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的数量不少于3人。

C、工程技术人员

机械、汽车专业或相近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1人,其余可为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员及以上职称或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总人数不少于4人。

D、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1)持证普通焊工不少于1人。

(2)持证电工2人。

(3)持证起重工1人。

6、压力容器带压密封维修

A、质保工程师

条件: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质量保证工程师不能兼任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B、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1)工艺责任人员;

(2)材料责任人员;

(3)安全责任人;

(4)最终检验责任人员;

限制条件: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应为从事相关专业的工程技术人。

C、工程技术人员

技术员以上职称6人,其中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3人。

D、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1)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带压密封作业人员

5名以上持《特性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持证项目应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带压密封作业)。

(2)持证电工2人。

(3)持证起重工2人。

7、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

A、技术负责人

条件: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含压力容器安全管理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B、充装安全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1)安全管理人员

取得含压力容器安全管理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2)充装人员

充装人员不少于4人,应取得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操作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检查人员

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应取得移动式压力容器操作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三)压力管道

1.压力管道设计

A、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

B、设计控制责任人员

(1)设计审核人员

(2)校核人员

(3)设计人员

限制条件

(1)设计审核人员应具有压力管道设计审批人员专业考核合格证(输入资格编号);

(2)校核人员应具有初级以上(含初级)技术职称。

(3)设计人员应具有初级以上(含初级)技术职称。

C、工程技术人员

设计工程技术人员总数不得少于7名,其中取得压力管道相应的设计审批资格的设计审核员不得少于2名。

2.压力管道安装

压力管道安装(GB1、GB1(PE)、GB2(1)、GB2(2)、GC1、GC2、GC3、GD1、GD2级)

A、质保工程师

条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资格;GC1、GD1应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质量保证工程师不能兼任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B、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1)工艺责任人员

(2)材料责任人员

(3)焊接责任人员

(4)理化责任人员

(5)无损检测责任人员

(6)热处理责任人员

(7)设备责任人员

(8)检验责任人员。

限制条件:

(1)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均应具备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并且具有初级以上(含初级)职称

(2)工艺责任人员、材料责任人员、焊接责任人员、热处理责任人员应为机械、材料、焊接及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

(3)无损检测责任人员应持有RTⅡ或UTⅡ无损检测人员资格,并注册。其中GC1、 GD1的无损检测责任人员还应从事无损检测工作4年以上。GB1(PE)可不设无损检测责任人员。

(4)质量体系人员最多只能兼任两个管理职责不相关的质量控制责任人。

C、工程技术人员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项目

工程技术人员总数

工程师人数

高级工程师人数

工程技术人员专业

GB1

≥10人

≥3人

/

机械、焊接或者金属材料专业、燃气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

GB1(PE管)

≥4人

≥2人

/

有机械、焊接及燃气等相关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

GB2(1)

≥10人

≥3人

/

有机械、焊接或者金属材料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

GB2(2)

≥4人

≥2人

有机械、焊接专业或者金属材料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

GC1

≥30人

≥6人

≥3人

有机械、焊接或者金属材料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

GC2

≥6人

≥3人

有机械、焊接专业或者金属材料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

GC3

≥3人

≥1人

有机械、焊接或者金属材料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

GD1

≥20人

≥6人

≥2人

有机械、焊接或者金属材料加工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

GD2

≥10人

≥3人

有机械、焊接或者金属材料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

D、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1)焊工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项目

持证焊工总数

GB1

15人

GB1(PE专项管)级

6人

GB2(1)

15人

GB2(2)

6人

GC 1

50人

GC2

10人

GC3

4人

GD1

50人

GD2

15人

(2)无损检测人员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项目

无损检测持证人员数量

RTⅡ

UTⅡ

MTⅡ或PTⅡ

GB1

2人

2人

2人

GB1(PE专项管)

/

/

/

GB2(1)

2人

2人

2人

GB2(2)

2人

2人

2人

GC1

GC2

4人

2人

2人

GC3

/

/

/

GD2

2人

2人

2人

GD1

4人

2人

2人

3.压力管道元件制造

A、技术负责人:

条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B、质保工程师:(可由技术负责人兼)

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质量保证工程师不能兼任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C、质量控制责任人员

(1)设计、工艺责任人员;

(2)材料责任人员;

(3)理化责任人;

(4)成型责任人(或制模责任人或锻造责任人员或熔炼浇铸责任人员);

(5)焊接责任人员(需要时);

(6)无损检测责任人员(需要时);

(7)热处理责任人员(需要时);

(8)成品检验(包括耐压试)验责任人;

(9)设备责任人员。

限制条件:

(1)责任人员由具有相应能力的技术人员或者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担任。

(2)无损检测责任人员应持有RTⅡ或UTⅡ无损检测人员资格,并注册。

(3)质量体系人员最多只能兼任两个管理职责不相关的质量控制责任人。

D、工程技术人员


压力管道元件许可项目

工程技术人员总数

工程技术人员专业

1、(阀门)B1、B2级

≥3人

流体、机械相关专业不少于1人

2、钢制有缝管件(钢板制对焊管件B1级、B2级)

B1级

≥6人

机械专业至少2名,焊接专业至少1人

B2级

≥3人

机械专业至少1名,焊接或相关专业至少1名。

3、阀门铸件(铸铜件、铸铁件、铸钢件)

铸铜件

≥3人

助理工程师(含助理工程师)职称的铸造专业人员至少有1名。

铸铁件

≥2人

铸造专业人员至少有1名。

铸钢件B1级

≥3人

铸造专业人员至少有1名。

铸钢件B2级

≥2人

铸造专业人员至少有1名。

4、弹簧支吊架(恒力弹簧支吊架、可变弹簧支吊架)

≥3人

机械或相关专业至少1人。

5、锻制法兰、锻制管件、阀体锻件的锻坯

≥3人

金属材料热加工专业至少1人,并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6、锻制法兰及管接头(限机械加工)

≥3人

机械专业至少1人。

7、锻制管件(限机械加工)

≥3人

机械专业至少1人。

8、钢制无缝管件(包括工厂预制弯管、有缝管坯制管件)

钢制对接无缝管件、外购有缝管坯制管件:≥4人

机械专业至少1人。

工厂预制弯管:≥10人

机械专业至少1人,焊接、热处理专业至少1人。

9、金属波纹膨胀节(其他金属波纹膨胀节)

≥3人

机械、焊接专业至少1人。

10、金属软管

≥3人

机械、焊接专业至少1人。

11、其他型式补偿器(不含聚四氟乙烯波纹管膨胀节)

≥3人

12、元件组合装置(额定压力小于35MPa的井口装置和采油树、节流压井管汇)

≥3人

采油、机械制造等专业不少于2人。

13、元件组合装置(额定压力小于或等于1.6MPa的燃气调压装置、减温减压装置)

≥3人

14、其他组合装置(汇管、过滤器、绝缘接头、阻火器等)

≥3人

机械专业至少1人。

15、铸铁管

≥3人

铸造专业至少1人。

16、紧固件(合金钢制M14以上螺柱、螺母)

≥3人

机械制造及其他金属材料热加工专业各1名,并至少有1名工程师(含工程师)以上职称。

17、焊接钢管(螺旋缝埋弧焊钢管)

≥5人

焊接专业至少1人。

18、焊接钢管(直缝高频焊管)

≥3人

焊接、机械制造(加工)、金属材料等专业至少1人。

19、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其他无缝钢管;所有按照GB/T14976和GB8163标准制造的无缝钢管;碳钢、奥氏体不锈钢钢管的热扩(专项);各类管坯

≥5人

压力加工、金属材料等专业至少1人。

E、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压力管道元件许可项目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1、(阀门)B1、B2级

至少1名焊接人员(所制造产品有焊接要求的)。

2、钢制有缝管件(钢板制对焊管件B1级、B2级)

B1

至少有4名持证焊接人员,持证项目满足制造需要。

B2

至少有2名持证焊接人员,持证项目满足制造需要。

3、阀门铸件(铸铜件、铸铁件、铸钢件)

铸铁件(球墨铸铁)、铸钢件制造单位至少有2名持证焊接人员。

4、弹簧支吊架(恒力弹簧支吊架、可变弹簧支吊架)

持证焊接人员的数量和持证项目满足制造需要。

5、锻制法兰、锻制管件、阀体锻件的锻坯

至少有1名持证焊接人员。

6、锻制法兰及管接头(限机械加工)

/

7、锻制管件(限机械加工)

8、钢制无缝管件(包括工厂预制弯管、有缝管坯制管件)

补焊(产品标准允许范围内)的焊接人员,应当持有相应的持证项目;对于工厂预制弯管专项的,至少有4名持证人员。

9、金属波纹膨胀节(其他金属波纹膨胀节)

至少有2名持证焊接人员,并至少具备2项合格项目。

10、金属软管

至少有2名持证焊接人员,并至少具备2项合格项目。

11、其他型式补偿器(不含聚四氟乙烯波纹管膨胀节)

12、元件组合装置(额定压力小于35MPa的井口装置和采油树、节流压井管汇)

13、元件组合装置(额定压力小于或等于1.6MPa的燃气调压装置、减温减压装置)

14、其他组合装置(汇管、过滤器、绝缘接头、阻火器等)

持证焊接人员不少于2名,并且至少具备2项合格项目。

15、铸铁管

至少有1名持证焊接人员(从事产品规定允许的补焊)。

16、紧固件(合金钢制M14以上螺柱、螺母)

17、焊接钢管(螺旋缝埋弧焊钢管)

至少有4名焊机操作工,且满足每班每台机组至少有2名焊机操作工;至少有6名手弧焊接人员,持证项目满足生产需要。

18、焊接钢管(直缝高频焊管)

至少有4名焊机操作工,且满足每班每台机组至少有2名焊机操作工;其他焊接人员持证项目满足生产需要。

19、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其他无缝钢管;所有按照GB/T14976和GB8163标准制造的无缝钢管;碳钢、奥氏体不锈钢钢管的热扩(专项);各类管坯

(四)气瓶

1.气瓶充装

A、气瓶充装安全技术管理人员


气瓶充装项目

充装单位负责人

(站长)

技术负责人

安全员

1、车用CNG气瓶充装

取得具有充装作业(站长)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具有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的技术职称资格。

设专(兼)职安全员

2、二甲醚复合燃料气气瓶充装

3、混合气体气瓶充装

4、溶解乙炔气体气瓶充装

5、液化气体气瓶充装

6、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

7、永久气体气瓶充装

B、气瓶充装作业人员

气瓶充装项目

充装人员

检查人员

1、车用CNG气瓶充装

应取得具有充装作业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每班不少于2名,充装人员数量满足充装工作需要。

应取得具有充装作业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检查人员不少于2名

2、二甲醚燃料气气瓶充装

3、混合气体气瓶充装

4、溶解乙炔气体气瓶充装

5、液化气体气瓶充装

6、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

7、永久气体气瓶充装

备注:充装人员与检查人员不得兼任。

2.气瓶检验机构

气瓶检验安全质量控制责任人员


气瓶检验项目

机构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检验人员

钢制无缝气瓶检验

应有专业技术员及其以上技术职称证(也可持工程专业中专及其以上学历证书)或气瓶检验员及其以上检验资格证。

应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技术职称证或压力容器检验师及其以上检验资格。

1、应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技术职称证或相关项目检验员及其以上检验资格证。

2、质量负责人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

与申请核准项目相适应的各类气瓶检验员分别不少于2人,且应满足检验工作的需要。

钢制焊接气瓶检验机构

汽车用CNG气瓶检验

溶解乙炔气瓶检验

2.4.2机电类:电梯、起重机械

1、电梯安装改造修理

A、技术负责人:

条件:

(1)安装、改造、维修A、B级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电气或机械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2)安装、改造、维修C级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电气或机械专业工程师以上职称。

B、质保工程师:

条件:具有电气或机械专业的工程师为质保工程师。

C、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1)设计(适用于改造)责任人员。

(2)材料(包括零部件责任人员。

(3)施工工艺责任人员。

(4)焊接(必要时)责任人员。

(5)检验与试验责任人员。

(6)其他主要过程控制(如机械加工、金属结构制作、电控系统制作等)责任人员。

限制条件:

(1)责任人员由具有相应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2)质量体系人员最多只能兼任两个管理职责不相关的质量控制责任人。

D、工程技术人员


许可项目

许可项目级别

电气或机械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总数

高级工程师数量

工程师数量

电梯安装

A

8

2

4

B

6

1

3

C

3

0

2

电梯改造

A

10

2

5

B

6

1

4

C

3

0

2

电梯修理

A

8

2

4

B

5

1

2

C

3

0

2

E、特种设备及相关项目作业人员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持电梯安装、电梯维修、电梯安全管理、起重等作业资格证。

(2)电工、焊工应持相应的资格证。

许可项目

许可项目级别

特种设备及相关项目作业人员数量

电梯安装

A

30人

B

20人

C

10人

电梯改造

A

30人

B

20人

C

10人

电梯修理

A

40人

B

30人

C

15人

2、起重机械安装改造修理

A、技术负责人:

条件:

(1)安装、改造、维修A、B级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电气或机械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2)安装、改造、维修C级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电气或机械专业工程师以上职称。

B、质保工程师:

条件:具有电气或机械专业的工程师为质保工程师。

C、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1)设计(适用于改造)

(2)材料(包括零部件)

(3)施工工艺

(4)焊接

(5)热处理(适用于改造)

(6)无损检测

(7)理化检验(适用于改造)

(8)检验与试验

(9)其他主要过程控制(如机械加工、金属结构制作、电控系统制作等)

限制条件

(1)责任人员由具有相应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2)质量体系人员最多只能兼任两个管理职责不相关的质量控制责任人。

D、工程技术人员


许可项目

许可项目级别

电气或机械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总数

高级工程师数量

工程师数量

起重机械安装

A

8

2

4

B

6

1

3

C

3

0

2

起重机械改造

A

21(其中机械工程师13人,电气工程师8人)

2

5

B

11(其中机械工程师7人,电气工程师4人)

1

4

C

6(其中机械工程师4人,电气工程师2人)

0

2

起重机械修理

A

8

2

4

B

5

1

2

C

3

0

2

E、特种设备及相关项目作业人员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持电梯安装、电梯维修、电梯安全管理、起重等作业资格证。

(2)电工、焊工应持相应的资格证。


许可项目

许可项目级别

特种设备及相关项目作业人员数量

起重机械安装

A

30人

B

20人

C

10人

起重机械改造

A

48人(其中电工8人,焊工40人)

B

31人(其中电工6人,焊工25人)

C

12人(其中电工4人,焊工10人)

起重机械修理

A

40人

B

30人

C

15人

2.5设备校验预警功能

2.5.1承压类: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

(一)锅炉

1.D级锅炉制造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数量(台/套)

1

手弧焊机

1

2

氩弧焊机

1

3

自动或半自动切割机

1

4

自动焊机

1

5

焊接辅助设备:滚轮架

6

焊接辅助设备:焊条烘干箱

7

焊接辅助设备:焊条保温箱

8

焊接辅助设备:焊条筒等

9

卷板机

1

10

行车或起重机

5T(行车)

1

11

钻床

1

12

试压泵

2

13

空压机

1

14

胀管设备

1

15

弯管设备

1

16

烘箱

2

17

X射线机

1

18

硬度计

1

19

理化设备

1

备注栏带“*”的设备,为允许签订外协合同项目,设备可不作要求。

2.锅炉安装改造修理(许可级别划分1级、2级、3级)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数量(台/套)

备注

1

电焊机

1级:7台,其中氩弧焊机4台。

2级:4台,其中氩弧焊机2台。

3级:2台,其中氩弧焊机1台。

2

卷扬机等起重设备

1级:5台,其中﹡20t和﹡25t汽车起重机各1台;﹡塔式起重机吊1台。

2级:3台,其中﹡20t汽车起重机1台。

3级:2台。

3

试压泵

1级:4台。(试验压力应在9.8MPa以上)

2级:3台。

3级:2台。

4

射线探伤机

1级:﹡3台。

2级:﹡2台。

3级:﹡2台。

5

射线探伤机

1级:﹡3台。

2级:﹡2台。

3级:﹡2台。

6

磁探仪

1级:﹡1台。

2级:﹡1台。

3级:/

7

超探仪

1级:﹡1台。

2级:﹡1台。

3级:/

8

烘箱

1级:3台。

2级:3台。

3级:2台。

9

硬度计

1级:3台。

2级:2台。

3级:1台。

10

空压机

1级:2台。

2级:1台。

3级:1台。

11

光谱分析仪

1级:1台。

2级:1台。

3级:﹡1台。

12

热处理设备

1级:﹡2台。

2级:﹡1台。

3级:﹡1台。

13

热工仪表测试设备

1级:1台。

2级:﹡1台。

3级:/

14

金相及理化设备

1级:﹡1台。

2级:﹡1台。

3级:﹡1台。

15

焊条保温筒

1级和2级应按持证焊工数量配备焊条保温筒,

16

胀管设备

1级和2级:1套。

17

弯管设备

1级、2级、3级:﹡1套

备注:设备名称栏带“*”的设备,为允许签订外协合同项目,设备可不作要求。

3.锅炉化学清洗(许可级别划分为A级、B级、C级、D级)

(1)锅炉化学清洗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数量(台/套)

备注

1

移动式清洗平台

1

A级必备

2

高压水枪

A级:水枪出口压力≥8MPa

1

A级必备

B、C、D级:水枪出口压力≥6MPa

A、B、C、D级必备

3

疏通机

1

A、B、C、D级必备

4

清洗循环泵

A级:耐酸泵流量≥100m3/h;扬程≥100m;

2

A、B、C、D级必备

B级:耐酸泵流量≥50m3/h;扬程≥50m;

C级:耐酸泵流量≥30m3/h;扬程≥25m

D级:耐酸泵流量≥20m3/h;扬程≥10m;

5

移动式储酸槽(或酸箱)

A级:酸箱容积≥20m3;

1

A、B、C、D级必备

B级:酸箱容积≥6m3;

C级:酸箱容积≥2m3;

D级:酸箱容积≥1m3;

6

除垢工具

2

A、B、C、D级必备

7

清洗残液回收装置

1

8

对讲机

A级

2

A、B级必备

B级

1

9

耐蚀流量计

1

A级必备

10

配电柜

1

A、B、C、D级必备

(2)锅炉化学清洗仪器


序号

设备(仪器)名称

设备型号

数量(台/套)

备注

1

托盘天平 数量1台

1

A、B、C、D级必备

2

分析天平(万分之一)

数量1台

1

3

腐蚀试片

50

4

恒温水浴锅 数量1台

1

5

电炉 数量1台

1

6

烘干箱 数量1台

1

7

马弗炉

1

A级必备

8

滴定管

A、B、C、D级必备

9

容量瓶

10

移液管

11

酸度计

1

12

电导率仪

1

13

干燥器

1

14

化学清洗静态试验装置

1

15

化学清洗动态模拟试验装置

1

A、B级必备

16

分光光度计 数量

1

A级必备

(二)压力容器

1.D级压力容器设计


序号

设备(仪器)名称

设备型号

数量(台/套)

备注

1

电脑

5

2

复印机

1

3

A3打印机

1

4

绘图仪(1号图及以上)

1

5

传真机

1

6

扫描仪

1

7

网络设备

1

8

计算软件

1

9

CAD正版绘图软件

1

2.D级压力容器制造


序号

设备(仪器)名称

设备型号

数量(台/套)

备注

1

卷板机

最小卷板厚度(冷卷): 20 mm

1

*

2

起重设备

起重能力不小于5吨。

1

*

3

自动焊机

1

*

4

手弧焊机

6台

*

5

焊接辅助设备

1

*

6

自动或半自动切割机

1

*

7

电动试压泵

1

*

8

空压机

1

*

9

氩弧焊机

1

不锈钢必备

10

空气等离子切割机(生产不锈钢压力容器)

1

不锈钢必备

11

填料烘干、充填、抽真空设备、检漏仪器

1

深冷(绝热)容器必备

12

车、钻、铣、镗床

1

13

刨边机

14

剪板机

15

弯管机

16

焊接预热设备

17

热处理设备

18

硬度计

19

测厚仪

1

*

20

X射线机,底片烘

干机、观片灯、黑度计、空调

*

分包除外

21

超声波探伤机(配相应的试块)

22

磁粉探伤机

23

冲击试验机

备注栏带“*”的设备为必备设备。

3.压力容器安装改造修理(许可级别划分1级、2级、1级安装)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数量(台/套)

备注

1

起重设备

≤8吨

2

1级和2级、1级安装必备

2

卷板机

≥16mm

1

1级、2级必备

3

水准仪

1

1级和2级、1级安装必备

4

经纬仪

1

1级和2级、1级安装必备

5

电焊机

1级和2级: 8台(其中氩弧焊机2台,埋弧焊机1台)

8

1级、2级必备

1级安装:4台(其中氩弧焊机2台)

4

1级安装必备

6

烘箱

2台

1级和2级、1级安装必备

7

无损检测设备

1级和2级和1级安装:射线、超声、磁粉各1台

3

1级和2级、1级安装必备

8

电动试压泵

1级和2级和1级安装

1台。

1级和2级、1级安装必备

9

空压机

1级和2级和1级安装

1台

1级和2级、1级安装必备

4.压力容器带压密封维修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数量(台/套)

备注

1

带压密封专用注剂工具等全套工、器具及设备

1

2

带压密封专用呼吸防护用品

1

3

带压密封专用防静电、阻燃防护服

1

4

带压密封专用耐酸碱手套

1

5

带压密封专用防护鞋

1

6

带压密封专用风镐、风钻、铜手锤

1

7

带压密封专用检漏检测仪器

1

8

防爆照明工具

1

9

急救用品

1

10

安全带

1

11

防爆对讲机

1

5.车用CNG燃气气瓶安装

序号

设备(仪器)名称

设备型号 能力

数量(台/套)

备注

1

起重设备

2

2

电焊机

1

3

气体检漏测试仪

1

4

氮气置换装置

1

5

泄漏试验装置

1

6

抽真空泵

1

7

空压机

1

8

气瓶支架强度试验装置

1

9

力矩扳手

4

6.车用LNG燃气气瓶安装

序号

设备(仪器)名称

设备型号能力

数量(台/套)

备注

1

起重设备

2

2

气瓶运输设备(叉车)

1

3

电焊机

1

4

便携式气体检漏测试仪

2

5

氮气置换装置或抽真空泵

1

6

泄漏试验装置(常温、冷态)

1

7

气瓶支架强度试验装置

1

8

力矩扳手

4

(三)压力管道

1.GB类、GC2级、GC3级压力管道设计


序号

设备(仪器)名称

设备型号 能力

数量(台/套)

备注

1

电脑

7

2

复印机

1

3

A3打印机

1

4

绘图仪(1号图及以上)

1

5

传真机;

1

6

扫描仪、

1

7

网络设备

1

8

计算软件

1

9

CAD正版绘图软件

1

2.压力管道安装[许可级别划分GD1 级、GD2级、GB1级、GB1(PE)级、GB2(1)级、GB2(2)级、GC1级、GC2级、GC3级]

(1) GD1 级


序号

设备(仪器)名称

设备型号 能力

数量(台/套)

备注

1

手弧焊机

20

2

氩弧焊机

10

3

焊条烘干设备

6

4

吊车(起重机)

8吨以上

3

5

液压试验设备

6

6

切割设备

6

7

发电设备

4

8

现场热处理设备

4

9

空气压缩机

4

10

坡口加工设备

4

11

射线探伤机

5

12

超声波探伤仪

2

13

磁粉探伤机

2

14

防腐蚀层检测仪

2

15

超声波测厚仪

2

16

光谱分析仪

2

17

便携式硬度计

4

18

远红外测温仪

1

19

阀门试验装置

6

(2) GD2级

序号

设备(仪器)名称

设备型号

数量(台/套)

备注

1

手弧焊机

15

2

氩弧焊机

5

3

焊条烘干设备

4

4

吊车(起重机)

1

5

液压试验设备

4

6

切割设备

2

7

发电设备

1

8

现场热处理设备

1

9

空气压缩机

2

10

坡口加工设备

2

11

射线探伤机

2

12

超声波探伤仪

1

13

磁粉探伤机

1

14

防腐蚀层检测仪

1

15

超声波测厚仪

2

16

光谱分析仪

2

17

便携式硬度计

2

18

远红外测温仪

1

19

阀门试验装置

2

(3)GB1级

序号

设备(仪器)名称

设备型号

数量(台/套)

备注

1

焊机

15台

2

氩弧焊机

5台

3

焊条烘干设备

3台

4

吊车(起重机)

1台(8吨以上)

5

液压试验设备

2台

6

切割设备

2台

7

发电设备

2台

8

现场热处理设备

9

空气压缩机

4台

10

坡口加工设备

11

射线探伤机

2台

12

超声波探伤机

1台

13

磁粉探伤机

1台

14

防腐蚀层检测仪

2台

15

超声波测厚仪

2台

16

光谱分析仪

17

便携式硬度计

18

阀门试验装置

2台

(4)GB1(PE)级

序号

设备(仪器)名称

设备型号

数量(台/套)

备注

1

焊机

6台(PE专项)

2

氩弧焊机

1台

3

焊条烘干设备

1台

4

吊车(起重机)

5

液压试验设备

1台

6

切割设备

1台

7

发电设备

1台

8

现场热处理设备

9

空气压缩机

2台

10

坡口加工设备

11

射线探伤机

12

超声波探伤机

13

磁粉探伤机

14

防腐蚀层检测仪

15

超声波测厚仪

16

光谱分析仪

17

便携式硬度计

18

阀门试验装置

1台

(5)GB2(1)级

序号

设备(仪器)名称

设备型号

数量(台/套)

备注

1

焊机

15台

2

氩弧焊机

5台

3

焊条烘干设备

4台

4

吊车(起重机)

1台(8吨以上)

5

液压试验设备

4台

6

切割设备

2台

7

发电设备

1台

8

现场热处理设备

2台

9

空气压缩机

2台

10

坡口加工设备

2台

11

射线探伤机

2台

12

超声波探伤机

1台

13

磁粉探伤机

1台

14

防腐蚀层检测仪

15

超声波测厚仪

2台

16

光谱分析仪

2台

17

便携式硬度计

2台

18

阀门试验装置

2台

(6)GB2(2)级

序号

设备(仪器)名称

设备型号

数量(台/套)

备注

1

焊机

8台

2

氩弧焊机

4台

3

焊条烘干设备

2台

4

吊车(起重机)

1台

5

液压试验设备

2台

6

切割设备

1台

7

发电设备

1台

8

现场热处理设备

9

空气压缩机

1台

10

坡口加工设备

11

射线探伤机

(注1)

12

超声波探伤机

(注1)

13

磁粉探伤机

(注1)

14

防腐蚀层检测仪

15

超声波测厚仪

16

光谱分析仪

17

便携式硬度计

18

阀门试验装置

2台

注1:对于自行承担无损检测工作的GB2(2)级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安装单位应根据安装工程的无损检测项目要求,至少配备一台相应的无损检测设备。

(7)GC1级


序号

设备(仪器)名称

设备型号

数量(台/套)

备注

1

焊机

20台

2

氩弧焊机

10台

3

焊条烘干设备

6台

4

吊车(起重机)

3台(8吨以上)

5

液压试验设备

6台

6

切割设备

6台

7

发电设备

8

现场热处理设备

4台

9

空气压缩机

4台

10

坡口加工设备

4台

11

射线探伤机

5台

12

超声波探伤机

2台

13

磁粉探伤机

2台

14

防腐蚀层检测仪

2台

15

超声波测厚仪

2台

16

光谱分析仪

2台

17

便携式硬度计

4台

18

阀门试验装置

6台

(8)GC2级


序号

设备(仪器)名称

设备型号

数量(台/套)

备注

1

焊机

10台

2

氩弧焊机

4台

3

焊条烘干设备

2台

4

吊车(起重机)

1台

5

液压试验设备

3台

6

切割设备

2台

7

发电设备

8

现场热处理设备

1台

(注2)

9

空气压缩机

2台

10

坡口加工设备

2台

11

射线探伤机

1台

12

超声波探伤机

1台

13

磁粉探伤机

1台

14

防腐蚀层检测仪

15

超声波测厚仪

16

光谱分析仪

1台

17

便携式硬度计

1台

18

阀门试验装置

2台

注2:设计温度低于400℃时不要求。

(9)GC3级


序号

设备(仪器)名称

设备型号

数量(台/套)

备注

1

焊机

4

2

氩弧焊机

2

3

焊条烘干设备

2

4

吊车(起重机)

5

液压试验设备

1

6

切割设备

7

发电设备

8

现场热处理设备

9

空气压缩机

1

10

坡口加工设备

11

射线探伤机

12

超声波探伤机

13

磁粉探伤机

14

防腐蚀层检测仪

15

超声波测厚仪

16

光谱分析仪

17

便携式硬度计

18

阀门试验装置

1

3.B级压力管道元件制造

(1)压力管道元件(阀门)B1、B2级制造


序号

设备(仪器)名称

设备型号 能力

数量(台/套)

备注

1

车床

1

2

铣床

1

3

刨床

1

4

镗床

1

5

磨床

1

6

钻床

1

7

焊接设备

1

8

低温试验设备

1

制造低温阀必备

9

超声波测厚仪

1

10

测温仪

1

(2)钢制有缝管件(钢板制对焊管件B1级、B2级)制造

钢制有缝管件钢板制对焊管件B1级制造


序号

设备(仪器)名称

设备型号 能力

数量(台/套)

备注

1

切割设备

2

2

压力机

4

其中1台压力机吨位大于或者等于500t

3

热处理设备

2

4

电焊机

4

至少2台氩弧焊机

5

弯头模具

20

6

异径接头

20

7

三通模具

20

8

管帽模具

20

钢制有缝管件钢板制对焊管件B2级制造


序号

设备(仪器)名称

设备型号 能力

数量(台/套)

备注

1

切割设备

2

2

压力机

1

其中1台压力机吨位大于或者等于500t

3

热处理设备

1

4

电焊机

2

至少1台氩弧焊机

5

弯头模具

10

6

异径接头

10

7

三通模具

10

8

管帽模具

10

(3)阀门铸件(铸铜件、铸铁件、铸钢件)B级制造

序号

设备(仪器)名称

设备型号 能力

数量(台/套)

备注

1

熔炼设备

1

铸铜件、铸铁件、铸钢件制造必备

2

混砂设备

1

铸铜件、铸铁件、铸钢件制造必备

3

造型设备

1

铸铜件、铸铁件制、铸钢件造必备

4

烘干设备

1

铸铜件、铸铁件、铸钢件制造必备

5

焊接设备

2

铸铜件、铸铁件、铸钢件制造必备

6

试样机械加工设备

1

铸铁件、铸钢件制造必备

7

切割设备

1

铸铁件、铸钢件制造必备

8

表面清理(喷丸)设备

1

铸铁件、铸钢件制造必备

9

热处理设备

1

铸铁件、铸钢件制造必备

10

制模制壳设备

1

B1级铸钢件制造必备

11

机床

1

B1级铸钢件制造必备

(4)弹簧支吊架(恒力弹簧支吊架、可变弹簧支吊架)B级制造


序号

设备(仪器)名称

设备型号能力

数量(台/套)

备注

1

氩弧焊机

1

2

手弧焊机

1

3

切割机

1

4

可变弹簧支吊架测试用仪器

1

5

恒力弹簧支吊架试验台

1

(5)锻制法兰、锻制管件、阀体锻件的锻坯B级制造


序号

设备(仪器)名称

设备型号 能力

数量(台/套)

备注

1

锯床

1

2

加热炉

1

3

400kg空气锤

1

对阀体采用热模锻锻造工艺的,应当具有不小于500t的热模锻压力机

4

炉内热处理

1

5

不锈钢锻件的固溶处理设备

1

(6)锻制法兰及管接头(限机械加工)B级制造


序号

设备(仪器)名称

设备型号 能力

数量(台/套)

备注

1

车床

10

2

钻床

3

(7)锻制管件(限机械加工)B级制造


序号

设备(仪器)名称

设备型号 能力

数量(台/套)

备注

1

车床

10

2

钻床

3

(8)钢制无缝管件(包括工厂预制弯管、有缝管坯制管件)B级制造


序号

设备(仪器)名称

设备型号 能力

数量(台/套)

备注

1

带锯床

1

钢制对接无缝管件、外购有缝管坯制管件制造必备

2

推制机(或弯管机,推制机管径大于或者等于250mm)

1

钢制对接无缝管件、外购有缝管坯制管件制造必备

3

压力机

吨位大于或等于200t

1

钢制对接无缝管件、外购有缝管坯制管件制造必备

4

炉内热处理设备

配有时间温度自动记录装置

1

钢制对接无缝管件、外购有缝管坯制管件制造必备

5

倒角机

2

钢制对接无缝管件、外购有缝管坯制管件制造必备

6

中频弯管机

1

工厂预制弯管制造必备

7

起重机构

1

工厂预制弯管制造必备

8

焊机

包括钨极气体保护焊机

1

工厂预制弯管制造必备

9

局部热处理装置

1

工厂预制弯管制造必备

(9)金属波纹膨胀节(其他金属波纹膨胀节)B级制造


序号

设备(仪器)名称

设备型号 能力

数量(台/套)

备注

1

剪板机

1

2

自动氩弧焊机

1

3

离子切割机

1

4

液压或机械成型机或者滚压成型设备

1

5

手工氩弧焊机

1

6

手弧焊机

1

7

起重机械

1

(10)金属软管B级制造


序号

设备(仪器)名称

设备型号 能力

数量(台/套)

备注

1

半自动氩弧焊机

1

2

手工氩弧焊机

1

3

手弧焊机

1

4

切割机

1

5

波纹管成型设备

1

6

编制设备

1

7

装配设备

1

(11)其他型式补偿器(不含聚四氟乙烯波纹管膨胀节)B级制造


序号

设备(仪器)名称

设备型号 能力

数量(台/套)

备注

1

剪板机

1

2

液压或机械成型机或者滚压成型设备

1

3

起重机械

1

4

氩弧焊机

2

金属补偿器制造必备

5

手弧焊机

3

金属补偿器制造必备

6

自动焊机

1

金属补偿器制造必备

7

等离子切割机

1

金属补偿器制造必备

(12)元件组合装置(额定压力小于35MPa的井口装置和采油树、节流压井管汇)B级制造


序号

设备(仪器)名称

设备型号 能力

数量(台/套)

备注

1

车床

1

23

刨床

1

3

磨床

1

4

镗床

1

5

钻床

1

6

焊接设备

1

7

打低应力钢印的设备

(13)元件组合装置(额定压力小于或等于1.6MPa的燃气调压装置、减温减压装置)B级制造


序号

设备(仪器)名称

设备型号 能力

数量(台/套)

备注

1

氩弧焊机

1

2

手弧焊机

1

3

切割设备

1

4

成型设备

1

5

耐压试验设备

1

6

气密试验设备

1

(14)其他组合装置(汇管、过滤器、绝缘接头、阻火器等)B级制造

序号

设备(仪器)名称

设备型号 能力

数量(台/套)

备注

1

氩弧焊机

1

2

手弧焊机

1

3

切割设备

1

4

成型设备

1

5

耐压试验设备

1

6

气密试验设备

1

(15)铸铁管B级制造

序号

设备(仪器)名称

设备型号 能力

数量(台/套)

备注

1

熔炼设备

1

2

铸管设备

1

3

热处理设备

1

4

表面处理设备

1

5

管模修模设备

1

6

耐压试验

1

7

气密试验设备

8

焊接设备

(16)合金钢制M14以上螺柱、螺母)B级制造

序号

设备(仪器)名称

设备型号 能力

数量(台/套)

备注

1

下料设备

1

2

冷拨设备

1

3

锻造设备

1

4

专用机床

1

5

炉内热处理设备

1

配有时间温度自动记录装置

6

固溶处理设备

1

不锈钢紧固件制造必备

7

表面处理设备

1

不锈钢紧固件制造必备

(17)焊接钢管(螺旋缝埋弧焊钢管))]B级制造

序号

设备(仪器)名称

设备型号 能力

数量(台/套)

备注

1

拆卷和矫平设备

1

2

钢带对头设备

1

3

圆盘剪(铣边机)

1

4

递送机

1

5

成型机

1

6

内外自动焊机

1

7

飞剪机

1

8

切管和平头设备

1

9

内焊外观检查装置

1

10

专用耐压试验设备

1

11

X射线工业电视

1

(18)焊接钢管(直缝高频焊管)B级制造许

序号

设备(仪器)名称

设备型号 能力

数量(台/套)

备注

1

拆卷和矫平设备

1

2

铣边设备

1

3

成型机

1

4

焊接机组

1

5

平头设备

1

(19)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其他无缝钢管;所有按照GB/T14976和GB8163标准制造的无缝钢管;碳钢、奥氏体不锈钢钢管的热扩(专项);各类管坯B级制造

序号

设备(仪器)名称

设备型号 能力

数量(台/套)

备注

1

加热炉

1

2

穿孔机

1

3

轧管机组

1

4

冷拨机(冷轧机)

1

5

切管机

1

6

矫直设备

7

热处理炉

8

耐压试验设备或者涡流检测设备

9

喷码设备

4.压力管道现场防腐蚀作用 暂无

(四)气瓶

1.气瓶充装 不设置设备表

2.气瓶检验机构

钢制无缝气瓶检验机构(PD1)

序号

设备(仪器)名称

设备型号 能力

数量(台/套)

备注

1

测厚仪

1

2

2、内窥镜或内部检查照明装置

1

3

必备的检验量检具

1

4

4、有毒、可燃气体或残余液体的回收、置换和处理装置

1

5

5、瓶阀自动装卸机。

1

6

6、防震胶圈自动装卸机

1

7

7、气瓶自动倒水装置

1

8

8、气瓶外表面清理装置

1

9

9、安全照明装置

1

10

10、称量气瓶重量和测量容积用的衡器

1

11

11、水压试验装置

1

12

12、气瓶内部干燥装置。

1

13

13、气密性试验装置

1

14

螺纹量规和丝锥。

1

15

15、瓶阀气密性试验装置

1

16

16、钢印滚压机、打字枪等打字装置。

1

17

17、喷涂气瓶漆色、色环和字样的器械。

1

18

18、处理报废气瓶用的设备

1

钢制焊接气瓶检验机构(PD2、PD3)

序号

设备(仪器)名称

设备型号能力

数量(台/套)

备注

1

测厚仪

1

2

内窥镜或内部检查照明装置

1

3

必备的检验量检具

1

4

有毒、可燃气体或残余液体的回收、置换和处理装置

1

5

瓶阀自动装卸机 

1

6

防震胶圈自动装卸机

1

7

气瓶自动倒水装置

1

8

气瓶外表面清理装置

1

9

安全照明装置

1

10

称量气瓶重量和测量容积用的衡器

1

11

水压试验装置

1

12

气瓶内部干燥装置

1

13

气密性试验装置

1

14

螺纹量规和丝锥

1

15

瓶阀气密性试验装置

1

16

钢印滚压机、打字枪等打字装置

1

17

喷涂气瓶漆色、色环和字样的器械 

1

18

处理报废气瓶用的设备

1

19

焊缝测量工具

1

20

无损探伤设备

1

与具有相应资格的无损检测机构签订了委托协议的可不要求

21

可燃气体报警仪

1

汽车用CNG气瓶检验机构(PD5)

序号

设备(仪器)名称

设备型号 能力

数量(台/套)

备注

1

测厚仪

1

2

内窥镜或内部检查照明装置

1

3

必备的检验量检具

1

4

有毒、可燃气体或残余液体的回收、置换和处理装置

1

5

瓶阀自动装卸机

1

6

气瓶自动倒水装置。

1

7

气瓶内外表面清理装置

1

8

安全照明装置

1

9

称量气瓶重量和测量容积用的衡器

1

10

水压试验装置

1

11

气瓶内部干燥装置

1

12

气密性试验装置

1

13

螺纹量规和丝锥

1

14

瓶阀校验台

1

15

钢印滚压机、打字枪等打字装置

1

16

喷涂气瓶漆色、色环和字样的器械。

1

17

处理报废气瓶用的设备

1

18

可燃气体检测仪

2

19

气瓶传输设备或叉车

1

20

超声探伤仪、磁粉探伤仪

1

与具有相应资格的无损检测机构签订了委托协议的可不要求

溶解乙炔气瓶检验机构(PD4)

序号

设备(仪器)名称

设备型号 能力

数量(台/套)

备注

1

测厚仪

1

2

必备的检验量检具

1

3

无损探伤设备

1

签订有无损检测委托协议的可不要求

4

有毒、可燃气体或残余液体的回收、置换和处理装置

1

5

瓶阀自动装卸机

1

6

防震胶圈自动装卸机

7

气瓶外表面清理装置

8

称量气瓶重量和测量容积用的衡器

9

气压试验装置

10

螺纹量规和丝锥

11

瓶阀气密性试验装置

12

钢印滚压机、打字枪等打字装置

13

喷涂气瓶漆色、色环和字样的器械 

14

处理报废气瓶用的设备

15

安全照明装置

16

焊缝检验工具

2.5.2机电类:电梯、起重机械

(一)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级别划分为A级、B级、C级)

序号

设备(仪器)名称

设备型号 能力

数量(台/套)

备注

1

常用钳工工具

2

常用电工工具

3

常用测量工具

4

常用电动工具

5

电梯导轨校导尺

6

千斤顶

7

手动葫芦

8

电动葫芦

9

切割设备

10

焊接设备

11

台钻

12

机械加工设备

13

万用表

14

绝缘电阻测试仪

15

钳形电流表

16

接地电阻测试仪

17

测力计

18

力矩扳手

19

水准仪

20

千分尺(内外径)

21

游标卡尺

22

转速表

23

测距仪

24

声级计

25

温湿度仪

26

水平尺

27

照度计

(二)起重机械

1.起重机械安装维修(许可级别划分为A级、B级、C级)

序号

设备(仪器)名称

设备型号 能力

数量(台/套)

备注

1

常用钳工工具

2

常用电工工具

3

常用管工工具

4

常用测量工具

5

常用电动工具

6

起重机械专用工具

7

起重机械工程专用量具

8

切割设备

9

焊接设备

10

机械加工设备

11

万用表

12

钳形电流表

13

钳形电流表

14

500V兆欧表

15

接地电阻测试仪

16

测力计

17

力矩扳手

18

经纬仪

19

水准仪

20

千分尺(内外径)

21

游标卡尺

22

百分表

23

转速表

24

测距仪

25

超声波探伤仪

26

磁粉探伤仪

2.起重机械改造(许可级别划分为A级、B级、C级)

(1)桥式起重机改造

序号

设备(仪器)名称

设备型号 能力

数量(台/套)

备注

1

剪板机

梁式起重机必备

2

油压机或压力机

梁式起重机必备

3

折弯机

梁式起重机必备

4

镗床或专用镗床

梁式起重机必备

5

龙门刨

梁式起重机必备

6

焊接设备

梁式起重机必备

7

剪板机

8

油压机或压力机

9

折弯机

10

气体保护焊机或自动埋弧焊机

11

自动(或半自动)气割机

12

数控切割机

A必备

13

钢轨校直设备

14

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

A必备

(2)门式起重机

序号

设备(仪器)名称

设备型号 能力

数量(台/套)

备注

1

剪板机

2

油压机或压力机

3

折弯机

4

CO2气体保护焊机

5

自动埋弧焊机

6

自动(或半自动)气割机

7

数控切割机

A级必备

8

钢轨校直设备

9

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

A级必备

(3)塔式起重机

序号

设备(仪器)名称

设备型号 能力

数量(台/套)

备注

1

机加工设备

2

切割设备

3

焊接设备

4

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

A级必备

(4)流动式起重机

序号

设备(仪器)名称

设备型号 能力

数量(台/套)

备注

1

焊接设备

2

自动下料自动切割设备

3

自动冲剪折边设备

4

油压机或水压机

5

数控设备

6

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

A级必备

7

涂装设备

8

平板机

(5)铁路起重机

序号

设备(仪器)名称

设备型号 能力

数量(台/套)

备注

1

剪板机

2

钢材自动或半自动下料设备

3

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

A级必备

4

油压机或压力机

5

折弯机

6

机加工设备

7

碳弧气刨

8

焊接设备

(6)门座起重机

序号

设备(仪器)名称

设备型号 能力

数量(台/套)

备注

1

剪板机

2

油压机或压力机

3

折弯机

4

CO2气体保护焊机

5

自动埋弧焊机

6

碳弧气刨

7

钢材自动或半自动下料设备

8

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

A级必备

(7)缆索起重机

序号

设备(仪器)名称

设备型号能力

数量(台/套)

备注

1

Ф1600mm卧床

2

Ф3000mm卧床

3

CO2气体保护焊机

4

自动埋弧焊机

5

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

6

切割机

7

油压机或压力机

8

折弯机

(8)桅杆起重机

序号

设备(仪器)名称

设备型号 能力

数量(台/套)

备注

1

机加工设备

2

切割设备

3

焊接设备

4

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

(9)旋臂式起重机

序号

设备(仪器)名称

设备型号 能力

数量(台/套)

备注

1

机加工设备

2

切割设备

3

焊接设备

(10)升降机

序号

设备(仪器)名称

设备型号 能力

数量(台/套)

备注

1

卧式车床

升船机改造必备

2

卷板机

升船机改造必备

3

油压机

升船机改造必备

4

压力机(或折弯机)

升船机改造必备

5

刨边机

升船机改造必备

6

剪板机

升船机改造必备

7

平板机

升船机改造必备

8

数控切割机

升船机改造必备

9

钢材预处理设备

升船机改造必备

10

金属防腐、涂装设备

升船机改造必备

11

CO2气体保护焊机

升船机改造必备

12

自动埋弧焊机

升船机改造必备

13

切割设备

其它升降机械改造必备

14

焊接设备

其它升降机械改造必备

15

涂装设备

其它升降机械改造必备

16

机加工设备

其它升降机械改造必备

(11)轻小型起重设备

序号

设备(仪器)名称

设备型号 能力

数量(台/套)

备注

1

加工设备

葫芦、叉车改造必备

2

减速器箱体箱盖加工专用机床

葫芦改造必备

3

焊接设备

葫芦、叉车改造必备

4

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

叉车改造必备

5

涂装设备

叉车改造必备

6

铸造设备

叉车改造必备

(12)机械式停车设备

序号

设备(仪器)名称

设备型号 能力

数量(台/套)

备注

1

加工工艺装备

2

装配平台

3

起吊设备

4

试验场地


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一、实施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实施时间

合同签订后 2 个月内完成项目。

(二)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机房。

(三)验收方式

1、本项目依据谈判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验收,说明书符合谈判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2、本项目验收前应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

3、供应商应提供软件源代码、完备的技术资料、说明书和质保证书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

4.免费培训

1)成交方对相关人员进行单独培训,参训部门能独立使用后,需在《培训确认表》上签字确认。

2)成交方对维护人员进行单独培训,并教会其具有修改源代码的能力,需在《培训确认表》上签字确认。

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项目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软件源代码、项目资料、说明书、设计方案,数据字典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培训确认表》以采购方受训人员或部门的签字为准。

4、供应商开发的项目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5、采购人组织采购项目的验收。

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

1、投标人应明确承诺:其开发的项目质量保证期不低于1年。

2、投标人开发的项目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售后服务承诺。

(二)售后服务内容

投标人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

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

(1)二次开发

至少150个工时的程序设计或美工设计二次开发工作量,要求竞标人提供书面承诺书。

(2)电话咨询

投标人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3)现场响应

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投标人应在2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提供上门服务,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12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用户能够正常使用。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过后,投标人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的,该投标人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三)故障响应时间要求

投标人接到使用方产品出现问题的通知后立即做出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三、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合同金额的40%,系统开发完成验收合格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合同金额的50%,所余的10%在所有系统正常运行一年后结清。

四、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知识产权归采购方所有,成交方在未征得采购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对外销售,否则成交方需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五、违约责任

本项目通过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如第一次验收不合格,采购人将视成交人违约,成交人须赔偿此项目总价的10%的款项给采购人。成交人必须在规定内完成整改,如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六、其他

(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有商务、技术、服务等条款的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谈判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投标人须知一、谈判费用

参与谈判的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1、竞争性谈判文件由竞争性谈判邀请书、竞争性谈判须知、谈判项目需求、商务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和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六部分组成。

2、招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解释

投标人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要求澄清,招标人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投标人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本谈判文件。一经进入谈判程序,即视为投标人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谈判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

在竞争性谈判截止日前,招标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出的书面修改及补充,是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谈判要求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它包括:

(1)竞争性报价函(附录1);

(2)项目报价明细表(附录2);

(3)项目技术条款差异表(附录3);

(4)项目商务条款差异表(附录3);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录4);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录5);

(7)投标人企业法人执照复印件;

(8)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9)投标人软件企业证书复印件;

(10)投标人技术解决方案。

谈判文件应按以上顺序,自编目录、页码,装订成壹册。

2、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谈判开始时间起90天。

3、投标报价

(1)本谈判项目报价以人民币报价。

(2)本采购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4、提交投标文件的标准格式、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标准格式编制:文件:A4纸幅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3)投标文件正本的每一页均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用信封分别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谈判人名称和地址、“正本”、“副本”字样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封口处须用白封条加以覆盖密封并加盖企业公章。

(2)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参阅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6、投标人参与人员

各个投标人可派1-3名代表参与谈判,其中1人应为法人代表或具有法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

7、无效投标

谈判小组在评审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所报价格明显低于成本价格且无合理解释的。

(2)投标人不具备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

(4)投标文件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的格式加盖公章的(逐页签字盖章的要求除外)。

(5)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或投标报价的。

(6)投标报价超出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限价或公布的采购预算的。

(7)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

(8)投标货物技术参数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

(9)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

(10)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四、谈判程序

1、整个谈判过程将在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

2、招标人组织的谈判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投标人须有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

3、开标、唱标。

4、竞争性谈判以分类抽签的形式确定谈判顺序,由招标人组织的谈判小组分别与各投标人进行谈判。谈判小组成员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5、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和规定,谈判小组首先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审。初审分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是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符合性检查是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内容涉及到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真实有效。如涉及到的内容复印件模糊、不清晰且不能辨认,视为此项未提供。

6、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谈判小组可以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向投标人质疑,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书面承诺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8、初始谈判后,如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投标人。所有投标人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或其补遗书在规定的时间里提出有关书面建议及作出相关的书面承诺,并报出最佳服务和最后报价。谈判小组在此基础上公平评判。

9、所有投标人在谈判时做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投标人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10、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提出第二次报价(最终报价)及有关承诺(填写《最终报价及承诺》)。超出规定时间没有进行最后报价或最后报价高于投标书上的报价,视为投标人放弃最后报价,以其前一次报价为准。

11、谈判小组成员对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进行谈判并评判。

12、谈判小组根据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预成交供应商。

五、评审办法

1、评审标准

根据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预成交供应商。

2、成交原则

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确定成交结果

1、采购人在谈判结束后将成交结果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2、成交人变更

(1)成交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其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候选人,并按以上程序履行定标程序;否则应重新组织采购。

(2)成交人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应将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18号令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违规成交人进行处罚。

七、成交通知书

1、发出成交通知书前,招标人和采购人将对预成交候选人企业资质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审验,审验通过则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若审验未通过则取消其成交候选资格,由排名其后的成交候选人替补。

2、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人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

3、《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4、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签订合同

1、成交人按《成交通知书》指定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人的投标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如成交人放弃成交项目或在签订合同时改变成交状态,招标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成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投标人虚假投标、使用虚假材料、恶意方式质疑和不履约等行为的处理细则

(一)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等相关文件缺少任何一项,投标人将承担投标无效的风险(招标人将不再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和通过任何方式寻求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文件使其无效投标变更为有效投标)。

(二)经查实,若投标人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采购人将视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做出: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予以曝光、向有关部门通报、报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停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理。

(三)成交人不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成交结果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将视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做出: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予以曝光、向有关部门通报、报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停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理。


第五篇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合同(样本)

由于采购项目不同,合同的主要条款由采购人和成交人根据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和补充承诺等进行具体约定。

一、合同主要条款

1、定义

(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谈判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乙方(供方)即成交人,是指成交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谈判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4)合同价格指以成交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2、货物内容

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

3、合同价格

(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

(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

4、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A、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B、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C、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5)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 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6)成交方提供的货物由原厂提供售后服务的,成交方必须提供原厂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6、付款

(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2)付款方式:汇票、支票、现金。

(3)付款方法:财政直接支付或需方自行支付。

7、检查验收

(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

(2)货物验收

需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谈判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

(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

8、索赔

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9、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若出现侵权行为,由乙方付全部责任。

10、合同争议的解决

(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2)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向采购人当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11、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

12、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

(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

(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二、政府采购货物购销合同(格式)第六篇 投标文件格式

(1)竞争性报价函(附录1);

(2)报价明细表(附录2);

(3)项目技术条款差异表(附录3);

(4)项目商务条款差异表(附录3);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录4);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录5);

(7)投标人企业法人执照复印件;

(8)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9)投标人软件企业证书复印件;

(10)投标人技术解决方案。

投标人注意事项:

1、以上内容没有规定格式的请各投标人自行设计格式编写。

2、竞争谈判文件正本的每一页必需加盖公章以及投标人代表(法人授权代表)的签字。


附录1

竞争性报价函

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谈判项目名称)的谈判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谈判项目的竞争谈判。

1、愿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设备的制造(或供货)、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

第一次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人民币小写: 元。

第二次报价以《最终报价及承诺》为准。

2、我们现提交的竞标文件为:竞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3、我们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完全答应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所有条件和谈判评审办法。

4、在整个竞争性谈判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谈判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

5、若我们成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将按照最终谈判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竞标人(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年 月 日



附录2

项目报价明细表

采购项目名称:重庆市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人员及设备信息库

序号

模块或者子系统名称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合 计

注:此表格可扩展,内容应与此次谈判货物一致,不得缺漏。

竞标人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附录3

投标货物与谈判货物技术条款差异表

采购项目名称:重庆市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人员及设备信息库

序号

货物名称

谈判货物技术要求

投标货物技术应答

差异说明

注:1、行不够可自添加,各分包应分别填写。

2、若无差异,直接在差异说明栏填写“无差异”即可。

投标货物与谈判货物商务条款差异表

采购项目名称: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门户改版

序号

货物名称

谈判货物商务要求

投标货物商务应答

差异说明

注:1、行不够可自添加,各分包应分别填写。

2、若无差异,直接在差异说明栏填写“无差异”即可。



附录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单位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_________________(竞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竞标人全称)

年 月 日

(公章)

附:上述法定代表人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 传:

网 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录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竞标人名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竞标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_________(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对上述项目的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职 务: 职 务:

竞标人公章:

(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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