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株洲县朱亭镇污水处理工程 已由 株洲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株县发改[2014]32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及业主自筹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株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中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201418
2.2、项目名称:株洲县朱亭镇污水处理工程
2.3、建设地点:株洲县朱亭镇排楼村
2.4、工程概况:该项目主要内容为粗隔栅及提升泵房,调节沉定池及高效生物转盘池,双效滤池及紫外消毒池,污泥贮池等;厂区回填土、挡土墙围墙大门及道路工程;管网工程工程等,总建筑面积316.75m2,造价约450万元。
2.5、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2.8、工程款拨付办法:工程款按4:3:3分三年拨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2投标人应是株洲市政府投资工程名录中市政类别的企业。必须具备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为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3.5 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施工员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证书;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有在建项目。
注: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并提供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资格要求:在报名时,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存入人民币45万元作为诚信保证金,并在报名时提交银行进账单原件及开出的诚信保证金收据,否则视为报名无效。账户名称:重点工程资金开户行:农行株洲县箭台分理处 账号:18-***************-5 未中标单位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满后五日内予以退还(不计息);中标单位的诚信保证金中标后则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签定合同时按约定补足。
具备上述条件的投标单位报名时所需提交的资料及要求:(1)法定代表人及拟任建造师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法人证明书同来报名、(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6)技术负责人职称证、(7)专职安全员的岗位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8)施工员证、(9)质量员证、(10)株洲市政府投资工程市政类别的资格证书、(11)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12)诚信保证金收据、(13)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上述资料需验原件,并递交三份复印件。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资格审查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 当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 择优选择9家投标人入围;开标前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的第九条(二)“确定评审计分由高至低排序的合格投标人为入围投标人”。
当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开标后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的第九条(一)“确定所有合格投标人为入围投标人”。
4.3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建造师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玖万 元整(人民币),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报名时间:2014年 6 月 16 日- 20日(北京时间,下同)
上午9:00分-12:00分;下午13:30分-16:30分
7.2现场报名地点:株洲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招标投标管理局窗口
7.3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售价各 400 元,售后不退。
7.4澄清答疑等资料采用书面发布方式。
8.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8.1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4 年 6 月 30 日9:30分,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4 年 7 月 8 日9:30分。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间为: 2014 年 7 月 8 日9:30分。
递交地点:株洲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会议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任建造师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法人证明书同来参加开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
9.1、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 2014 年 6 月 30 日9:30分,开标时间为: 2014 年 7 月 8 日9:30分。
9.2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 2014 年 7 月 8 日9:30分。
10.行政监督
株洲县招标投标管理局联系电话:****-********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株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株洲县渌口镇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劳动中路58号京电大厦8楼
联系人:包晔妮
电话:15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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