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治区新建高标准基本农田扎赉特旗片区监理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2014年自治区新建高标准基本农田扎赉特旗片区监理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2014年自治区新建高标准基本农田扎赉特旗片区监理项目第二标段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代理:兴安盟宏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兴安盟土地整治中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4年自治区新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政厅以内国土资字【2014】211号文件;兴安盟国土资源局、财政局以兴国土资发【2014】112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兴安盟土地整治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资金及盟市旗县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扎赉特旗片区监理项目第二标段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兴安盟扎赉特旗境内。
2.2 项目名称: 2014年自治区新建高标准基本农田扎赉特旗片区监理项目第二标段。
2.3 规模:12万亩。
2.4 项目总投资额:约1.2亿元
2.5 合同估算价:约225万元。
2.6 计划工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至保修期结束。
2.7 招标范围: 12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全部施工阶段及保修期内监理业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专业工程建设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或农林工程(含农业综合开发工程)建设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具有从事土地整治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的工作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月16日至2014年6月2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17:30时,在乌兰浩特市兴安南大路32号兴安盟宏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4.2报名时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证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及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注:监理服务期内,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原件须在兴安盟土地整治中心留存)。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6月16日至2014年6月2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17:30时,在乌兰浩特市兴安南大路32号兴安盟宏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手续费后 1日 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7月11日上午8:30时,地点另行通知。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安盟土地整治中心
地 址:乌兰浩特新区内蒙古地矿大楼7楼
联系人:李明星
电 话:0482~*******
招标代理机构:兴安盟宏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兰浩特市兴安南大路32号
联系人:朱淑珍
电 话:139*****06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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