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大道两厢建筑及湘江明珠大厦立面整治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三一大道两厢建筑及湘江明珠大厦立面整治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三一大道两厢建筑及湘江明珠大厦立面整治工程设计已由长沙市开福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开发改发[2014]78号文核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开福区城市管理局。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工程设计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开福区城市管理局
2.项目名称:三一大道两厢建筑及湘江明珠大厦立面整治工程设计
3.工程概况:对三一大道(东二环—湘江大道)沿线两厢建筑立面进行集中整治,对五一大道湘江明珠大厦两栋房屋外立面进行提质。工程内容主要是对建筑外墙、防护窗、雨棚、铝合金窗、空调机罩、门店招牌等进行整治提质。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投资估算:约5400万元
6.建设地点:三一大道(东二环-湘江大道)沿线及五一大道湘江明珠大厦
7.招标范围:三一大道道路两厢建筑立面集中整治及湘江明珠大厦两栋房屋外立面的提质改造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含概算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交合格的设计报告文件及施工技术服务与缺陷期技术服务。
8.设计工期:设计周期为30天。合同生效后5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审定后2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职称要求),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4.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4年3月至2014年5月的社保证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月16日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2、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招标文件澄清和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4年6月20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留意,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贰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人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全 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简写:三一大道、湘江明珠设计)。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三一大道、湘江明珠设计”),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八、设计补偿
1、本项目设计费取费按计价格[2002]10号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开福区内相关文件,设计费综合费率上限值为1.63%,计费基价按施工预算上限值。投标人的投标费率不得高于所出具的设计费费率上限值,否则按废标处理。
2、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17日9: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具体标室见二楼大厅大屏幕)。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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