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管理中心二期工程购置专用设备招标公告

宁河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管理中心二期工程购置专用设备招标公告


天津市宁河区民政局(机关) 宁河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管理中心二期工程购置专用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2022XYGL-ZCGK-001)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宁河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管理中心二期工程购置专用设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和平区港湾中心1209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24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XYGL-ZCGK-001
项目名称:宁河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管理中心二期工程购置专用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862.0万元
最高限价:862.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862862火化设备拣灰火化机5台、环保尾气处理系统5套、遗物焚烧炉1套(含尾气净化处理及基础),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50日内安装调试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4.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上午12:00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资格实质性要求1.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二)投标人资信实质性要求1.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近3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凭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 提供2021年任意三个月的的由税务部门或银行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1月04日到2022年01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港湾中心1209
方式:(1)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及法人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于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2)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并带截图;现场发售领取。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1月24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港湾中心1209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宁河区民政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新华道1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鑫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港湾中心1209
联系方式:176*****3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怀民
电 话:176*****35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市鑫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3日

标签: 专用设备 民政局 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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