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为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做好研究阐释工作,现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究项目申报工作,设立一批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深入研究阐释十九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刻揭示党百年奋斗蕴含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实践逻辑,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的重大成果,为实现龙江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和学理支撑。
二、选题方向
1. 黑龙江在新中国工业化进程中的贡献研究
2. 黑龙江农垦发展前瞻性研究
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三次飞跃的本质特征及内在逻辑研究
4. 中国共产党“三个历史决议”的内在逻辑研究
5. 坚持胸怀天下历史经验研究
6. 坚持人民至上历史经验研究
7.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文艺战线历史经验研究
8. 黑龙江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研究
9. 第三次分配过程中的公平正义问题研究
10. 新时代龙江红色文化资源外译研究
11. 黑龙江省法治乡村建设研究
12.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重大成就与历史经验研究
13. 推进我省边疆民族地区兴边富民行动研究
14. 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内生动力研究
15. 中国式现代化和人类文明的新形态研究
16.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两个结合”研究
17. 新时代大学生奋斗精神的培育路径研究
18.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飞跃中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研究
19. 中国共产党群众路线的理论贡献及历史经验研究
20. 党建引领龙江基层治理开拓创新研究
21. 坚持自我革命历史经验研究
22. 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巡视制度研究
23. 坚持敢于斗争历史经验研究
24. 社区“物业+养老”服务运作模式及对策研究
25. 黑龙江省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路径研究
26. 推进我省应急管理体系与能力建设研究
27. 构建养老服务体系研究
28.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自我革命长效机制构建研究
29. 新时代党的政治建设基本经验研究
30. 黑龙江省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的路径探析
31. 以系统观念推进黑龙江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研究
32.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法制建设研究
33. 龙江湿地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策略研究
34. 黑龙江省双碳目标实现路径研究
35. “法治龙江”建设中创制性地方立法研究
36. 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程中革命传统教育研究
37. 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化解风险能力提升研究
38. 中国共产党百年爱国主义精神的引领力研究
39. 黑龙江红色文化资源的整合与发展研究
40. 边疆民族文化在中华文化中的多元性与统一性研究
41. 坚定文化自信的时代价值与实现路径研究
42. 我省网络意识形态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研究
43. 黑龙江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
44. 人口流失背景下的乡村振兴路径研究
45. 碳约束下黑龙江省产业结构绿色化发展路径研究
46. 黑龙江省数据要素市场化中数据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47. 新时期黑龙江省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研究
48. 数字经济对黑龙江产业转型升级的驱动机制研究
49. 黑龙江省扩大对俄投资可行性研究
50. 黑龙江省人才政策供给能力研究
51. 推动黑龙江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
52. 以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龙江农业现代化研究
53. 北大荒精神引领龙江农业强省建设研究
54. 黑龙江自贸实验区与俄远东地区产能合作路径研究
55. 中俄数据跨境流动法律规制研究
56. 黑龙江省资源型城市“收缩型社区”治理机制创新研究
57.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与实践创新研究
58. 中国共产党人家风研究
59. 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规律研究
60. 农产品供应链融资创新机制研究
61. 龙江少数民族文化建设研究
62. 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的提出发展和时代价值研究
63. 从三次理论飞跃到三次现实飞跃内在逻辑研究
选题方向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可自行设计具体题目。题目设计要结合黑龙江省情,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体现有限研究目标,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
三、申报原则
申报选题要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坚持原创性、时代性、系统性、专业性相统一,推出一批具有高端学术研究水平,有重大社会影响,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优秀成果;坚持理论研究与现实问题研究相统一,着力在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上实现新突破,鼓励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相互融合,大力倡导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增强理论研究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行性,推动项目研究工作取得新成果。
四、申报要求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课题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人须如实填写项目《申请书》,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立即予以撤销项目。
五、资助方式
对于拟立项的专题项目,每个项目资助研究经费2万元,研究经费一次性拨付。
六、项目结题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项目最终成果形式须以论文或研究报告结项,以论文结项的须以黑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名义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等报刊发表一篇3000字以上理论文章,或者被国家《成果要报》选用刊发的给予免于鉴定;未达到上述条件,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项的,除提交4万字研究报告外,需至少发表1篇阶段性论文,并在 2022年8月30日前提交结项材料。
七、审核把关
各二级单位要加强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履行审核把关责任,要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要做好申报数据录入、打印报表和申请书汇总报送等工作,确保申报系统录入的电子数据和申请书“数据表”信息填写一致性。数据录入登录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管理系统,只录入“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两项内容。
八、报送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为2022年1月3日至2022年1月10日(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管理系统网上开放时间截止到1月10日17时)。申请书从黑龙江社会科学网站项目申报栏下载,须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所在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报送。申请书报送一式1份,匿名活页一式3份。各申报单位请于1月7日下班时前将《申请书》《活页》和申报汇总清单电子版、纸质版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刘洋
附件1:申请书.doc
附件2:论证活页.doc
附件3:数据代码表.xls
附件4:汇总清单.xlsx
科研处
2022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