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建筑工地质量安全巡检机构的公告
关于遴选建筑工地质量安全巡检机构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房屋及市政在建项目安全质量巡检工作,有效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监管效能,我单位拟委托1家第三方机构开展建筑工地质量安全巡检等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在建项目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工地信息化监管系统跟踪核查、建筑市场行为检查等内容。现就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主体
昌江黎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工作时间
委托期限为1年,自双方签订委托合同之日起计。
三、工作内容
(一)建筑工地质量安全日常巡查服务
1.按照主管部门要求组织相关专家对建筑工地进行质量安全日常巡查,并于巡查完成后三天内出具书面反馈材料及相关相片;
2.跟进问题整改统计及报告工作;
3.为在建项目提供技术指导。
(二)工地信息化监管系统跟踪核查
1.每月统计报告各监管系统的安装、使用情况;
2.每月通过监管系统统计报告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并按要求出具统计及工作报告;
3.每月通过监管系统统计报告项目建筑农民工用工登记、考勤情况。
(三)协助开展项目建筑市场行为检查
1.挂靠借用资质、转包和违法分包情况;
2.施工许可证批后动态监管;
3.工程款支付担保落实情况;
4.施工过程结算落实情况。
四、参加遴选单位的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承接我省住建部门委托服务经验,近一年不属于我县辖区内本委托事项的监管对象,且与监管对象无盈利性合作的第三方服务机构。
五、报名参与遴选需提交材料
按照下列顺序书装并加盖骑缝章:
1.封面。包括项目名称,服务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编制日期。
2.报价单。格式自拟,报价不得超过20万元。
3.单位资信。服务机构营业执照、“信用中国”上无不良行为信用记录承诺书。
4.工作业绩。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起至今)有我省住建系统的类似委托服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等材料)。
5.合同范本。提供拟订合同范本一份。
不符合遴选条件,不按要求报送材料、提供虚假材料的的报名机构不进入遴选。
六、遴选办法
根据类似工作经验丰富、价格合理较优者中遴选出服务机构。服务机构位接到中选通知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委托合同,正式确定相关事宜。
七、报名相关事宜
报名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12日上午12时(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请提前电话告知),报名材料送至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北路79号县住房和城乡局202办公室(邮寄信封上需注明“遴选报名”,邮编572700)。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谢保青??0898-********。
???????????????????????????????????????????????????????????????????昌江黎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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