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泽普县古勒巴格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施工及监理已由泽政复【2014】214号文批准招标,招标人为泽普县古勒巴格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于中央环保专项资金和自治区排污费专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建设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泽普县古勒巴格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施工及监理

2.2 建设地址:泽普县古勒巴格乡

2.3 建设内容:主要建设2000平方米氧化塘一座、检查进102座、污水收集及排污管网4050米。

2.4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5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约286万元。

2.6 本工程招标分为两个标段,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2.7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全部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不良记录,没有因企业管理原因延误工期、降低工程质量等不良业绩,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拟用注册建造师证书、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进疆施工备案手续、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

3.2监理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等级的监理企业报名参加投标。监理投标企业报名时须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外省企业进疆备案核准证、拟派总监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3.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报名:凡符合投标要求的投标者,请于2014年6月16日至2014年6月20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3:30时,下午16:00分至20:00分(北京时间),到新疆正元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分公司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报名要求中的证件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同时到泽普县招标中心备案,接受监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泽普县古勒巴格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福强

联系电话:150*****72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正元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分公司

地 址:喀什市西域中央大厦2单元11楼

联系人: 郭丽

联系电话:****-******* 189*****837

8、监督单位

泽普县纪检委 电话:12388

泽普县招投标中心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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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正元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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