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大型沼气发电工程、安装及其服务招标公告
2013大型沼气发电工程、安装及其服务招标公告
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采购人阜宁县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办公室、阜宁县永盛生猪养殖有限公司、阜宁县万盛食品有限公司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阜宁县2013大型沼气发电工程采购、安装及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阜宁县2013大型沼气发电工程采购、安装及其服务项目
2、项目概况:阜宁县2013大型沼气工程采购、安装及其服务项目为1500m3、1200m3地上厌氧发酵罐各一座、500m3湿式储气柜各一座、150KW、120KW沼气发电机组各一台、工艺管道阀门2套等装置及其附属设施,包括设备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及检测验收、质量维保等售前、售中及售后服务,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预算为 530万元人民币。采购资金为业主多渠道筹集,资金来源已落实。
3、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阜宁县2013大型沼气工程项目采购、安装及其服务。本次采购共分两个标段,包工包料,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为阜宁县永盛生猪养殖有限公司大型沼气发电工程采购、安装、服务及其附属设施,采购预算为 260 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二标段为阜宁县万盛食品有限公司大型沼气发电工程采购、安装、服务及其附属设施,采购预算为 270 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
各标段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人提供的招标文件。
每个供应商可同时投两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4、工期要求:合同签定后120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沼气建设规范标准,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
2、企业具备一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一级环保工程(限农村可再生能源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机电安装工程资质建造师资质证书(临时执业证书)、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的规定;
6、招标人谢绝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三、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6月16日至2014年6月20日17时(不含公休日、节假日)。
四、发售招标文件地点:江苏省阜宁县招标投标中心(阜宁新区香港路招标投标中心办公楼)一楼服务大厅,联系人:陈建通,联系电话:****-********。
五、招标文件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持填写合格、印章齐全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1)及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况证明材料原件(《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可同时提供电子标书,购买时请带一个未使用的U盘或其它移动存储。特别提醒: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放弃投标的,须在开标七天前以传真(****-********或****-********)或其它有效形式(样式见附件2)通知招标人,无故不参加的,招投标管理部门将按失信行为记入该供应商诚信档案中。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7月7日15:00整,投标地点:阜宁县招标投标中心(阜宁新区香港路招标投标中心办公楼)二楼开标厅。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14年7月7日15:00整,阜宁县招标投标中心二楼开标厅。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九、本次采购项目付款方式为:付款以人民币通过银行给付,统一汇至中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1、厌氧罐、贮气罐等主要罐体安装完成后,付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50%;
2、安装、调试完毕,正常运行并经验收合格后七日内,付工程总价款的80%;
3、余款作为质保金,一年内产品质量无问题,售后服务及时到位有效,付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无息)
十、招标人地址:阜宁县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办公室
联系人:曹主任 联系电话:****-********
十一、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 曹力 联系电话:180*****138
邮编:224400 E-Mail:FNCL@qq.com
招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O一四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1: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
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
阜宁县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办公室
阜宁县永盛生猪养殖有限公司
阜宁县万盛食品有限公司:
根据贵单位项目编号FNCG[2014] 48-1号“阜宁县2013大型沼气发电工程采购、安装及其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我单位拟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投标,现授权 同志,其身份证号码为: ,办理本项目的投标报名以及领取招标文件等有关投标事宜。
我单位提供的报名资料真实、无误,如有差错,贵单位有权取消我单位的投标资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章)
年 月 日
附件2:放弃投标函
关于放弃参加 项目投标的函
致:阜宁县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办公室
阜宁县永盛生猪养殖有限公司
阜宁县万盛食品有限公司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 年 月 日报名参加阜宁县招投标中心组织的阜宁县2013年大型沼气工程项目(项目编号:FNCG[2014]48-1号),并领取了该项目的招标文件。现由于 等原因,经本公司研究决定放弃参加该项目投标。
特此函告!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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