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小区物业服务选聘公告

新华小区物业服务选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泰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和《兴化市城市社区物业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征求业主意见、物业管理委员会商量,特向社会公开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对新华小区进行物业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新华小区物业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及概况:新华小区所处的位置,建设东路南北两侧,实验小学东边。总户数约470户,总面积约6万平方米;

3.物业项目收费标准:具体由被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与小区业委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根据服务标准协商确定。

二、选聘条件和资格

1.依法设立且现从事物业服务管理活动,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运营业绩优良,信誉程度较好的物业服务企业均可参加。

2.报名时间、地点

①报名时间为 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1月11日止。

②报名地点:牌楼社区居委会。

3.请有意参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携带以下材料:

①申请书;

②公司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④提交企业概况、经营管理业绩及现从事小区管理的服务合同;

⑤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管理人员的简历等证明材料;

⑥提供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并送报名点审核。

4.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将对拟选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在业主选聘前,拟选聘单位向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指定账户或卡号缴存捌万元整,被选聘后自动转为小区履约考核保证金,未被选聘单位当日无息退还。

5.拟选聘单位缴报名费300元,无论是否选中,均不退还。

三、选聘方式

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泰建发[2021]216号文件精神,成立由业主代表组成的选聘小组,拟选聘单位在选聘小组作出决定前,需向小组成员如实介绍单位现状,同时对新华小区将来的服务管理进行陈述和下一步设想,选聘小组将根据陈述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最高分者为选聘单位。

四、选聘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选聘时间:拟定于2022年1月12日14时

2.选聘地点:牌楼社区居委会

3.接受报名人:邵斌

联系电话:********150*****516

新华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2年1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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