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小区物业服务选聘公告
新华小区物业服务选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泰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和《兴化市城市社区物业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征求业主意见、物业管理委员会商量,特向社会公开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对新华小区进行物业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新华小区物业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及概况:新华小区所处的位置,建设东路南北两侧,实验小学东边。总户数约470户,总面积约6万平方米;
3.物业项目收费标准:具体由被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与小区业委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根据服务标准协商确定。
二、选聘条件和资格
1.依法设立且现从事物业服务管理活动,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运营业绩优良,信誉程度较好的物业服务企业均可参加。
2.报名时间、地点
①报名时间为 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1月11日止。
②报名地点:牌楼社区居委会。
3.请有意参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携带以下材料:
①申请书;
②公司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④提交企业概况、经营管理业绩及现从事小区管理的服务合同;
⑤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管理人员的简历等证明材料;
⑥提供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并送报名点审核。
4.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将对拟选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在业主选聘前,拟选聘单位向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指定账户或卡号缴存捌万元整,被选聘后自动转为小区履约考核保证金,未被选聘单位当日无息退还。
5.拟选聘单位缴报名费300元,无论是否选中,均不退还。
三、选聘方式
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泰建发[2021]216号文件精神,成立由业主代表组成的选聘小组,拟选聘单位在选聘小组作出决定前,需向小组成员如实介绍单位现状,同时对新华小区将来的服务管理进行陈述和下一步设想,选聘小组将根据陈述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最高分者为选聘单位。
四、选聘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选聘时间:拟定于2022年1月12日14时
2.选聘地点:牌楼社区居委会
3.接受报名人:邵斌
联系电话:********150*****516
新华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2年1月4日
标签: 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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