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建委高新给水管线预铺工程及北湖宽达路(北湾东街-隆盛街)给水管道工程监理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长春新区建委高新给水管线预铺工程及北湖宽达路(北湾东街-隆盛街)给水管道工程监理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1、公告标题: | 长春新区建委高新给水管线预铺工程及北湖宽达路(北湾东街-隆盛街)给水管道工程监理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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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告内容: |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XQZC2021-142 项目概况 长春新区建委高新给水管线预铺工程及北湖宽达路(北湾东街-隆盛街)给水管道工程监理采购项目已由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XQZC2021-142号政府采购申请委托招标审批表批准采购。采购人为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为吉林省万沅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长春新区建委高新给水管线预铺工程及北湖宽达路(北湾东街-隆盛街)给水管道工程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与南三环交汇新星宇商誉A1座1601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1月1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QZC2021-142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建委高新给水管线预铺工程及北湖宽达路(北湾东街-隆盛街)给水管道工程监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以实际签订为准 最高限价:折扣系数1.0。 采购需求:为长春新区建委高新给水管线预铺工程及北湖宽达路(北湾东街-隆盛街)给水管道工程提供监理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监理相关规范、标准及规定等要求。 项目地点:长春新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需提供投标单位出具的无在建承诺书,须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与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公司为2019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4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6 提供近六个月(2021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或提供免缴纳证明); 3.7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1月11日,每天09时00分至每天上午11时00分结束,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下同)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与南三环交汇新星宇商誉A1座1601室 方式: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登记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5)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及注册人员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外省入吉企业); (6)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上述部分证件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停止颁发纸质证书,可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代替原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月17日14时00分 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B217。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月1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B21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和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地址: 联系人:岳希禹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沅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与南三环交汇新星宇商誉A1座1601室 联系人:朱宇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宇 电话:项目联系电话 4.监督机构及投诉受理部门: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投诉方式:书面递交至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方式:****-******** |
3、地域类型: | 县区 |
4、政府采购编号: | XQZC2021-142 |
5、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万沅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6、联系人: | 朱宇 |
7、办公电话: | ****-******** |
8、联系电话: | 136*****549 |
9、传真: | ****-******** |
10、邮编: | 130022 |
11、地址: | 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与南三环交汇新星宇商誉A1座1601室 |
12、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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