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电除尘高频电源改造招标公告

炉电除尘高频电源改造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24-1400C12N1153 涉及包号:/01

公告名称: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盘南电厂1号炉电除尘高频电源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项目分类:能源化工项目负责人:盛祖强 ***-********-***

公布日期:2014-6-17

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盘南电厂1号炉电除尘高频(脉冲)电源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 0724-1400C12N1153

1.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方”)委托,邀请合格投标人就盘南电厂1号炉电除尘高频(脉冲)电源改造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投标。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盘南电厂(以下简称盘南电厂)的1号炉电除尘高频(脉冲)电源(脉冲电源)改造项目。工程采用EPC总承包建设模式,招标范围包括1号炉电除尘器高频(脉冲)电源(或脉冲电源)及控制系统功能设计、制造供货、现场施工、调试、运行、保证性能指标测试配合及技术培训、技术服务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卷《商务条件》和第三卷《技术规范书》。
特别说明:主要性能指标要求,除尘器出口粉尘排放浓度3.合格投标人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订立合同的权力。
(2)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设计、销售及服务的制造厂家。
(3)投标人应具有完成本招标范围的全部设计、供货、安装的相关资质条件。如单个投标人不具备完成全部工作的部分资质,则应由设备制造供应方牵头携分包商或与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投标。如投标人携分包商参与投标或联合体投标,则应在投标时提供分包协议或联合体书面协议。
(4)业绩要求:
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投运证明(或用户证明,若设备已投运)。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合同文件或用户证明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供货范围、数量和型号,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要求如下:
投标人在近五年(2009年5月~2014年5月)有为国内电厂1个及以上单机容量不小于600MW的燃煤发电机组提供电除尘器高频(脉冲)电源设备的供货业绩,且这些设备至2014年5月止已正常投运并通过性能验收合格,在同类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若招标人提出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就其所提供的资质(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原件供招标人核对。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的资质、所提供的业绩进行公示的权利。
(5)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按照商业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6)投标人为本项目所提供的设备应与本工程相类似、或较规定的条件更严格,能提供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主要设备等生产能力的文件资料,提供有能力履行合同设备工程安装指导、调试、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服务义务能力和经验的证明文件。
(7)投标人必须具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系列的认证书。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上述情况下,招标人只接受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余投标按废标处理。
(9)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联系。
(10)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有意向的投标人必须同时符合本项目对合格投标人的要求、按格式提供以下所有资料后方可报名(报名时须同时提供证明申请人符合资质要求的文件,证明文件必须与投标主体一致,报名文件电子版发放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chenity@foxmail.com曹小玉收,书面版本送达或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快递至招标代理机构):
a)证明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包括投标声明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及电子邮箱)、年审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明文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行业需要有)、质量体系认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资料等)。
b)投标人满足本邀请第3条对合格投标人的业绩要求(需提供能显示相关业绩情况的合同复印本,包括合同的封面、签字页及施工范围,以及用户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等)。
c)投标人满足本邀请第3条其他要求的资料或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资格文件。
各报名单位须将以上资料按资格报名文件格式顺序装订成册(正本壹份,副本壹份),须加盖骑缝章。提交的 (b)项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按以下安排办理报名手续及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及递交资料时间:2014年6月17日至2014年6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投标报名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6楼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的发售:经审核,如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数量满足要求,即在报名结束后发售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方同时提供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如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5.截标时间:投标文件应于 2014年7月8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开标时间和地点:2014年7月8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进行开标,开标地点: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响水镇盘南电厂3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请投标人代表届时出席。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7.投标书必须附10万元( 壹拾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形式,其它方式不接受。保证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将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8.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方将不负责投标者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9.关于此次投标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方查询:
招 标 人: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响水镇
联 系 人:张西宇
联系电话:186*****022
传 真:****-*******
邮政编码:553505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6楼
网 址: www.gmgitc.com
电 话: (020) 87768198-638/639/663
传 真: (020) 8767 3286
联 系 人:盛祖强(130*****223)、曹小玉(159*****899)、龚天祎
电子邮箱: gmgszq@foxmail.com; ********3@qq.com">chenity@foxmail.com;********3@qq.com;
投标保证金收取联系人及方式:
联 系 人:曹小姐
银行账户信息:
户 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注:为保证汇款的顺利进行,请
务必在汇款单的附注栏填写行号:********2097) 账 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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