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QT0510G211231001001001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风电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及研发中心基础设施配套一期项目土地整理、临时水及临时电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SZQT0510G211231001001001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风电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及研发中心基础设施配套一期项目土地整理、临时水及临时电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风电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及研发中心基础设施配套一期项目土地整理、临时水及临时电工程已经由大庆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庆高新经初设批字 [2021]86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大庆高新区2022年管投项目立项计划中列支,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大庆高新区新兴产业促进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庆高新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与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风电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及研发中心基础设施配套一期项目土地整理、临时水及临时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大庆高新区主体区新风路以北、翔安东街以西
2.工程规模:土地整理:土地整理范围为翔安东街、新风路道路边线外与一期用地界线围合区域,南北向740.54米,东西向569.37米,整理面积421583.625平方米。表土剥离25021.4立方米,土坑清淤回填32563.5立方米,原水管线拆除3907.29米,拆除沥青混凝土路面2903.28平方米,砍伐乔木700株,清冰15227.91立方米,挖淤泥流砂15710.04立方米,回填方27492.57立方米,土坑清杂填土回填116250.33立方米等。临时水:管线接自新风路南侧已建DN300给水管线。挖沟槽土方90.9立方米,回填方78.92立方米,余方弃置11.98立方米。PE100塑料给水管:DN100,59米。安装焊接法兰阀门3个,水表1组,新建钢筋混凝土水表井1座等。临时电:送电系统调试2系统,更换电流互感器2台,避雷器2组等。
3.质量标准:合格
4.标段划分: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范围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工期(天) | 招标控制价(万元) |
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风电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及研发中心基础设施配套一期项目土地整理、临时水及临时电工程 | 土地整理:土地整理范围为翔安东街、新风路道路边线外与一期用地界线围合区域,南北向740.54米,东西向569.37米,整理面积421583.625平方米。表土剥离25021.4立方米,土坑清淤回填32563.5立方米,原水管线拆除3907.29米,拆除沥青混凝土路面2903.28平方米,砍伐乔木700株,清冰15227.91立方米,挖淤泥流砂15710.04立方米,回填方27492.57立方米,土坑清杂填土回填116250.33立方米等。临时水:管线接自新风路南侧已建DN300给水管线。挖沟槽土方90.9立方米,回填方78.92立方米,余方弃置11.98立方米。PE100塑料给水管:DN100,59米。安装焊接法兰阀门3个,水表1组,新建钢筋混凝土水表井1座等。临时电:送电系统调试2系统,更换电流互感器2台,避雷器2组等。 | 2022年02月15日 | 2022年03月30日 | 43 | 1570.32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并在人员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连续3个月投标单位为本项目项目经理缴纳社保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其它条件:3.1.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1)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及招标文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时需填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只填写人员数量,不填写人员姓名),但中标公示期内,中标候选人需提供符合招标文件及《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要求的人员姓名及相关证件供招标人核验,不满足要求或未提供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2)按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属于小型工程,技术负责人如使用职称证的,需配备小级及以上职称人员;(3)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如有退休人员,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3.1.4其他要求:1、本项目开标期间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只核验本项目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只需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填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只填写人员数量,不填写人员姓名)。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将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姓名及相关证件提供给招标人,由招标人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招标文件及《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要求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2、信用要求:①至投标截止时间,企业状态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经营异常企业,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公示信息为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及经营异常企业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结果、查询日期等信息),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查询→点击查询到的投标人名称→在投标人企业基础信息页面分别点击“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后分别完整截图保存)②信用中国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作为不合格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投标。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查询结果、查询日期等信息),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搜索→点击“失信被执行人”后完整截图保存)3、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所投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在职员工的承诺书(承诺书式样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有退休人员,需在承诺中说明。4、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必须自行踏勘现场。提供投标人现场踏勘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5、投标人所投项目管理机构全部成员要求无在建项目,提供项目管理机构全部成员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承诺书式样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6、投标单位自2017年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7、本工程不接受2021年1月1日以来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因MAC码地址相同而废标的企业投标。8、本项目不接受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放弃中标、因被质疑或被投诉而取消中标资格的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参与本次投标。9、因MAC地址相同被废标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11、施工单位需提供按期完工、工期内时间节点完成要求、提供满足项目需求合法土源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图纸)。如果工程实施过程中,不能按照承诺内容进行实施,建设单位将保留追究相应责任的权利。12、公示期内,建设单位将组织相关部门对中标单位的土源进行现场踏勘,如提供的土源不能满足项目需求,中标单位须无条件退标,建设单位将保留追究相应责任的权利。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1月25日 09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2年01月4日至2022年01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请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1.209.152.208/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投标保证金金额:15.7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电汇、转账、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合同或保险单。
缴纳方式:
(一)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通过大庆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系统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账方式缴纳(必须由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缴纳并保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详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zx.daqing.gov.cn)通知通告中“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建设工程”保证金交纳方式的公告。 注:线下支付时必须在备注栏中填写本次支付的订单号,否则支付无效。线下支付完成后,必须到【我的支付订单】中确认本次订单支付完成。
(二)若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需登录建设工程招投标系统中,点击“投标保证金支付”进入到保证金系统,选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项目并生成订单后,选择“投标保函”并确定,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并点击提交。详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zx.daqing.gov.cn)2019年8月8日通知公告“关于建设工程招投标系统接受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功能上线的通知”。
(三)若投标人以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合同或保险单方式缴纳,缴纳方式参照(二)。
(四)投标人以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文本按《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11号)要求执行,本次招标只接受独立保函。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保函,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投标人进入大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大庆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资料下载中下载独立保函示范文本)。
(五)本项目要求,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后不少于90日。
(六)本项目接受电子保函,投标人进入“大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在“投标管理”页面中进入“电子保函平台”,通过“电子保函平台”申请并开具电子保函后,将生成的电子保函上传至保证金系统中。
注:请投标单位掌握好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www.hljggzyjyw.org.cn/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21.209.152.208//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及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庆高新区新兴产业促进中心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 梁贺亮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联系电话: ****-*******
招标人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 大庆高新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
代理邮编:
代理联系人: 杨春山
代理联系电话: ****-*******
代理邮箱:
代理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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