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ZB-2022-A-003)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ZB-2022-A-003)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ZCZB-2022-A-003)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天津市滨海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滨海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采购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CZB-2022-A-003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应急物资 一批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包号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预算(万元)

第一包

应急物资 一批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9

三、项目预算

49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一)参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全部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6%的扣除。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四)参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五)参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 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的规定,若供应商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若供应商不是所投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产品实质性资格要求:

所投产品(一次性外科口罩、医用N95口罩、一次性医用防护服、一次性外科手术衣、防护眼镜、一次性防雾面屏、一次性检查手套、一次性帽子、C级防护服、防护眼镜、一次性防护鞋套(短的)、呼吸防护器、B级防护服、一次性使用薄膜手套、病毒采样拭子、一次性肛拭子采样器、采血针、真空负压采血管)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的规定,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材料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三)资信要求:

1. 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2. 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 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 北京时间2022年01月04日至01月11日,每日08: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C8栋三楼财务室)。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1份)、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4.磋商文件的售价:磋商文件售价为500元。(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01月17日14:15-14:30,14:30截止收取响应文件。

2.磋商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01月17日14:30。

3.磋商地点: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C8栋三楼)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李宏媛

2.联系方式:***-********转818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嘉顺路575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刘俊兰***-********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大街80号C8栋3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宏媛 ***-********转818

十一、质疑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采购人、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供应商需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项目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1月4日



标签: 应急物资 公共卫生 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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