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网转发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规范医用耗材产品挂网有关工作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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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需求,降低医用耗材费用负担,近日,自治区医保局研究制定了《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规范医用耗材产品挂网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改革的必要性

?为了全面深化药品、医用耗材招采制度改革,以更大更实举措激发市场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健全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助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自治区医保局启动了规范医用挂网采购工作。在调研、评估和充分征求意见基础上,出台本《通知》。

传统以招标采购为主的采购方式需要改革。现行的《2012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工作方案》(桂药招办〔2012〕10号),包含三大类:高值医用耗材、低值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主要采购方式是招标采购、备案采购。该标已经执行多年,反映比较多的问题:一是耗材价格相比外省价格虚高,群众负担较重;二是部分新上市医用耗材受原招标采购入围产品限制不能挂网,企业要求挂网呼声较大;三是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部门均反映改革挂网政策,放开挂网限制、加强规范监管才有利于优化我区营商环境;四是大部分医用耗材线下采购,网上没有精准的采购数据,企业受信用评价制度约束意识不强,企业挂网价格随意性大。

二、改革的实施环境

带量采购改革快速推进。2019年11月国家医保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冠脉支架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在自治区层面,我区目前落地医用耗材带量采购的有冠脉支架、人工晶体、冠脉球囊、核酸检测被套产品、骨科创伤类5类产品,另外已经启动的有超声刀头、静脉留置针、腔镜切割吻合器、心脏起搏器、冠脉导丝导管。

我区部分医用耗材已经进行阳光采购。2018年底自治区医保局成立后,血管介入等13个大类高值医用耗材分类开展阳光挂网采购;今年8月我区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直接挂网采购试点工作。在借鉴湖南、青海、江西等省新出台的医用耗材挂网政策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医用耗材挂网新政。

三、改革把握的主要原则

本《通知》遵循以下原则进行规范:一是优化营商环境,应挂尽挂,打通产品进入广西市场的通道。二是巩固改革成果。对近年来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改革中国家和自治区已明确带量采购的产品直接挂网。三是聚焦降低群众费用负担,限价挂网。四是明确挂网价格管理要求。五是运用好信用评价制度,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医用耗材采购制度改革及医保支付监控需要,对挂网平台、限价及保障供应等政策适时调整。

四、主要内容

(一)挂网范围

获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批准,医疗机构临床所需的医用耗材。按照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管理,挂网医用耗材申报主体以国家医保医用耗材编码申报企业优先。

存在以下情形的医用耗材不得挂网:

1.截止申请之日,前两年内因质量等问题被省级及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罚或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检出现质量检验不合格的医用耗材。

2.按照现行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规定不得挂网的医用耗材。

3.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不得参与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医用耗材。

4.国家或自治区有关部门认定的其他不符合规定的医用耗材。

(二)价格管理

1.国家、广西(含省际联盟)组织带量采购的医用耗材,以中选广西价格挂网。

2.其他医用耗材的挂网,原则上需有五个省级挂网价格或省级招标价格,若无五个省级挂网价格或省级招标价格的,由企业承诺,经公示后按不高于该企业产品国内最低价挂网,或经自治区医保局组织议价后挂网。挂网后,医疗机构可按不高于挂网价格进行议价采购。

3.企业在外省省级挂网价低于在我区挂网价的,应于30日内提出价格调整申请。

(三)急需医用耗材的采购

临床急需高值医用耗材原则上由区内三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申请;低值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原则上由区内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申请,实行备案采购。

申报企业应填报截至价格申报之日的外省最低集中采购挂网价或中标价(若无外省集中采购挂网价或中标价的可不提供)。

(四)高值医用耗材的挂网按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实施方案执行

需要指出的是,因自然灾害、重大疫情、重大事故等情况的临床急需、特需医用耗材,仍按现行的有关规定,医疗机构可先采购,后补办网上备案采购手续。

(五)挂网平台

由自治区医保局组织,逐步实现所有医用耗材在国家医保局统一规划建设的全国医保信息(广西)平台中的省级医药采购平台挂网。在未实现之前,国家、广西(含省际联盟)组织带量采购的医用耗材,在广西药品集团采购服务平台挂网;其他医用耗材,暂在广西药械集中采购网挂网。

自治区医保局将根据医用耗材采购制度改革及医保支付监控需要,对耗材挂网平台、限价及保障供应等政策适时调整。

(六)相关要求

《通知》对医保部门、医疗机构、企业、挂网平台等提出了相关要求。

一是要求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加强医用耗材采购供应情况的日常监测,强化监督指导。充分发挥集中带量采购在深化医疗服务供给侧改革中的引领作用,对条件成熟的医用耗材品种开展带量采购。

二是明确全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必须参加医用耗材挂网采购,通过平台网上采购。同时鼓励其他非公立医疗机构参与。

三是要求企业要履行承诺,做到诚信经营,如实填报产品、价格等信息。在申报、供货和配送各环节存在弄虚作假或违法违规的,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相关规定惩处。

四是平台要认真做好资质材料审核、公示工作,并及时受理和处理企业申投诉,定期开展议价、采购情况统计分析,收集、汇总、反馈信用评价制度相关信息。

五、程序规范合理

本《通知》出台经过广泛征求生产、配送企业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充分吸纳了合理有效建议。

,广西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用耗材 医保局 药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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