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中枢镇文化小学食堂加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陆良县中枢镇文化小学食堂加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陆良县中枢镇文化小学食堂加工服务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招标项目陆良县中枢镇文化小学食堂加工服务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现由陆良县中枢镇文化小学(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云南优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陆良县中枢镇文化小学食堂加工服务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云优招(2021)ZFCG-22;

2.3采购内容:(1)完成陆良县中枢镇文化小学食堂加工服务。目前学校内并无食堂,需在校外加工并配送到各班级;待学校食堂建成后,由中标人对学校食堂进行改造,添置食堂设备;

(2)1个就餐地点的中餐服务,日均用餐人数中餐约1900人次。中餐用餐时间为11:30-12:30;按“统一食谱、统一标准”的原则,由学生及学生家长任一选择A套餐“一荤+两素+一饭+一汤”、B套餐“一荤+一串荤+一素+一饭+一汤”,食谱由采购人确定,所有食材由采购人提供,水、电、煤气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书”。

2.4采购预算:约1300.00万元;

最高限价:A套餐“一荤+两素+一饭+一汤” 12元/人/餐

B套餐“一荤+一串荤+一素+一饭+一汤” 14元/人/餐;

2.5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6%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则按实际经营年限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配送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7月至今连续3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证明材料;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的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3其他要求: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具备较强的配送服务能力和经验,有应对和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2)派驻本项目人员要求:投标人应配备满足服务需求的厨师、配菜、服务员、收银员、库管等人员,厨师需具备职业资格证书。

(3)近三年内未因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受到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提供书面承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01月05日至2022年01月1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至云南优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大唐国际写字楼E7栋1105号),持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若为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00元/份,售后不退。

注:本项目不接受邮购。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1月 26 日 10 时 00 分,递交地点为:昆明市二环南路绿地香港汇海大厦1812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公告发布期限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信息,我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陆良县中枢镇文化小学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优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陆良县文化街111号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大唐国际写字楼1105室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人:周工

电话:****-*******

电话:186*****70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加工 食堂 文化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云南优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