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厦门市翔安区委员会关于购买翔安区青少年权益保护辅助服务的公告

共青团厦门市翔安区委员会关于购买翔安区青少年权益保护辅助服务的公告

  为大力实施系列青少年关爱工程,维护辖区青少年发展权益,深化“爱心扶幼”行动成效,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爱心厦门”建设工作纲要>及配套工作举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有关会议研究,团区委拟作为购买主体,结合辖区青少年权益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购买翔安区青少年权益保护辅助服务项目。

  一、项目名称

  翔安区青少年权益保护辅助服务

  二、项目经费预算

  总金额不高于15万元

  三、服务期限

  2022年1月至2023年1月,为期一个年度。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项目

  

  

  1

  困境儿童档案建立及管理

  300个

  开展入户,收集完善辖区内至少300人困境儿童含家庭基础信息、经济情况、社会支持情况等详细信息并整理成档案,名单不能与上一年度对象重合。

  2

  2

  重点青少年关爱

  重点青少年关爱

  自护教育

  3场

  面向“五失”“五类”等特殊青少年群体和困境儿童群体开展性教育讲座、反性侵、反校园欺凌安全自护教育等活动至少3场。每场至少50人。

  法制教育

  3场

  面向“五失”“五类”等特殊青少年群体和困境儿童群体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青少年预防犯罪、宪法、民法典等普法讲座或活动等4场,每场至少50人。

  禁毒教育

  2场

  禁毒大型宣传活动2场,每场至少150人。

  心理疏导

  2场

  面向学校开展素质拓展、中高考考前疏压活动至少2场。中高考解压初中、高中各至少1场,每场至少150人。

  冬、夏令营

  3场

  面向“五失”“五类”等特殊青少年群体和困境儿童群体,开展冬、夏令营至少3场,其中以禁毒主题的夏令营活动1场,每场至少50人。

  社会融入

  教育

  5场

  面向“五失”“五类”等特殊青少年群体和困境儿童群体开展少年志愿服务,职业生涯指导,提升生活、社交能力等活动至少5场。每场至少50人。

  家庭教育

  2场

  面向“五失”“五类”等特殊青少年群体和困境儿童群体开展家庭教育、反对家庭暴力教育、亲子活动,提升家庭陪伴质量等主题活动至少2场,每场至少50人。

  重点个案跟踪服务

  20个

  做好“五失”等特殊青少年群体和困境儿童群体重点个案心理疏导服务。

  3

  权益中心运营管理、各镇街服务点

  运营管理

  24小时值守权益中心咨询热线,接待、管理及运营权益中心及服务点的各项事务。

  镇街、社区服务站点建立

  11个

  在9个镇街和大宅社区、田墘社区建立青少年权益服务站。

  志愿者服务培训

  建立专家

  资源库

  社会资源库

  爱心资源库

  4场

  开展志愿者培训至少4场,其中禁毒志愿者服务培训2场,招募至少40名常驻志愿者,法律专业宣传教育志愿者不少于10名,禁毒志愿者不少于30名,借助活动,对服务的志愿者进行基础信息登记及服务情况管理等。

  建立专家资源库(各方面的专家特长等个人基本信息);

  建立学校、单位、社会组织社会资源库(共建、合作、特色等基本信息);

  建立爱心单位、爱心家庭、爱心个人资源库,记录结对帮扶等情况。

  4

  权益中心宣传页制作

  5000份

  制作权益中心宣传三折页。

  5

  机动场次

  5场

  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及上级重点工作安排,面向青少年群体配合开展相关主题活动

  五、报名条件

  1.依法设立的社工机构。具有丰富的保护青少年发展权益方面工作经验的机构优先考虑;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从业过程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已建立健全督导机制。

  六、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社工机构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同时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翔安区青少年权益保护辅助服务策划书(策划需至少涵盖:主题、服务对象、服务内容、经费预算等);

  4.有相关工作或其他青少年事务项目的优秀案例承接证明材料(非必须)。

  七、报名事项

  符合资格的有报名意向的社工机构可自即日起至2022年1月11日(每日8: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共青团厦门市翔安区委员会(翔安区祥福一里7号楼302室)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联系人:夏先生联系电话:****-*******

  八、确定方式及程序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单位根据报名的情况公开择优采购;

  2.组织专家审查报名机构提供的相关材料、证照,筛选符合条件者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并在厦门市翔安区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公示期满无异议,双方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共青团厦门市翔安区委员会

  2022年1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辅助服务 青少年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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