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丁竞价销售公告

苏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丁竞价销售公告


苏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焦丁进行公开竞价销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产品品种、数量:
1、焦丁:3500吨。
二、参与竞价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企业(能够开具17%增值税发票);
2、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记录;
4、其他经营该业务应具备的法定条件。
三、资质审查
 下述资料竞价单位须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与《报价表》一并报至我公司。
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适用委托竞价情形)
6、经营产品需要的其它合法手续
四、竞价规则
1、一家竞价单位只能递交一份《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
2、采购数量要求:产品采购数量应不低于300吨,超过300吨的,须为100吨的整数倍。
3、竞价产品质量标准以竞价方现场看样为准,竞得人提货后不得有质量异议;
4、本次竞价销售,我公司对拟销售物资(焦丁)设置底价,低于底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但在拟销售物资未全部处理完结之前,我公司底价将不对外公开。
5、报价最高并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竞价单位为中标单位。同一物资最高报价有两家以上相同者,由最高报价相同的竞价单位进行二次报价,报价最高者中标。如第二次书面报价仍相同,由我公司研究确定方案。
6、为保证此次竞价销售的严肃性,竞价方需向招标方支付保证金。凡未支付保证金的任何报价将被招标方拒绝。竞价方收到中标通知后,未按约定提货,所交竞价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
保证金金额:五万元人民币
支付时间:2014年5月8日前
支付方式:电汇至如下帐户
帐户名称:苏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苏州市阊门支行
银行帐号:****************759
保证金的保证期为支付之日起30天
如有下列情况,招标方有权没收保证金:
(1)竞价方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表;
(2)竞价方中标后未提货;
(3)竞价方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提货总量不足中标量的80%。
7、现场踏勘及答疑:
时间:2014年5月5~6日;
联系人:岳进德
电话:****-********
地址:苏州市苏钢集团股份公司(浒墅关镇西北3公里处)
8、竞价单位必须按照苏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竞价销售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进行报价。报价表要求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4年5月8日12:00前(竞价截止时间)送达我公司下列联系人处:
联系人:李发国
电话:****-********
地址:苏州市浒墅关镇苏钢集团股份公司综合管理部
邮编:215151
五、合同主要条款
1、交货地点:我公司内物资现场交付。
2、付款方式:款到提货,现款结算。



苏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5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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