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苏家屯区待评名师培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苏家屯区待评名师培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11-00423
项目名称:2021年苏家屯区待评名师培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00,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00
采购需求:
为全面贯彻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8〕35号)、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4号)以及辽宁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教发[2020]11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推进和实施中小学名优教师成长计划,切实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名师队伍,根据苏家屯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培训工作要求,制定本培训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我省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以提升名优教师教育理论水平、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为重点,助推其成长为名优教师,并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引领本地区教师群体素质的整体提升。
二、对象与组织形式
1.培训对象。培训对象为苏家屯区待评中小学名教师(含研训教师),共计95人。
2.培训组织形式。为缓解工学矛盾,培训期间将组建按照学段和相近学科把参训教师分为3个培训班,每个班约32人左右。3个班级的培训相对独立运行。此外,在每个班级中还要根据培训需要,进一步以相近学科为单位分组进行研讨交流。
三、培训目标
1.加强理想信念和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参训教师建立浓厚的家国情怀和教育情怀。
2.提升参训教师的教育理论素养和教育科研能力。
3.提升参训教师教育教学创新能力,形成充满活力、独具特色的教学风格。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服务合同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国内工商登记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服务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1月05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1月12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信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于洪区汪河路108号418房间)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1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信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于洪区汪河路108号418房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苏家屯区教育研究中心
地址: 南沙柳路1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信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于洪区汪河路108号408房间
开户行: 光大银行于洪新城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信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