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项目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供电系统监理项目SRT7-15-1标;招标公告
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项目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供电系统监理项目SRT7-15-1标;招标公告
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供电系统监理项目SRT7-15-1标标段监理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供电系统监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19]117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供电系统监理项目SRT7-15-1标(标段)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和内容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_
2.2建设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受监工程建安费等)7号线全线设主变电所3座,分别为赏湖主变电所(2、7号线共享)、施家主变电所(2、3、4、7号线共享),新建蠡塘河主变电所(7、9号线共享)。本工程采用DC1500V架空接触网供电,地下段采用刚性悬挂,地面段和车场线采用柔性悬挂方式。全线正线共设置11座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14座降压变电所和1座跟随式降压变电所。天鹅荡扩建原有1座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新增3座跟随式降压所。莫阳停车场设1座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2座跟随式降压变电所。南延线:旺山站,设1座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北延线:春丰路站、春光路站、永昌路站、石港路站,设3座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1座降压变电所和2座跟随式降压变电所。
2.3招标范围:负责7号线(正线、北延伸线及支线(暂按4个站考虑))主变电站施工安装总承包项目(SRT7-11-3标)、7号线供电系统(含接触网)施工安装项目(SRT7-11-4~6标)标段内所有工程的监理工作,包括:110kV主变电所(含变电所土建、两回110kV外线工程、主所35kV出线电缆通道工程)、35kV中压环网、牵引变电所、降压变电所、跟随变电所、SCADA系统(变电所综合自动化部分)、电能质量管理系统、接触网系统、可视化接地系统、杂散电流防护系统等,其中40.5kVGIS、DC1500V直流开关柜及钢轨电位限制装置、400V开关柜(含有源滤波装置)、配电变压器、整流变压器、整流器、交直流电源装置(含蓄电池屏)、电力监控设备、电能管理设备、杂散电流防护设备、再生电能吸收装置、双向变流器、可视化接地装置的设备监理工作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
2.4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监理内容 | 监理费合同估 算价(万元) | 监理服务期 (日历天) |
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供电系统监理项目SRT7-15-1标 | 负责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供电系统工程监理工作,包括7号线工程供电系统所有项目从施工准备、安装、调试、临管、单位工程验收、综合联调、项目工程验收、试运行、竣工验收等至质保期内(两年)全过程的工程监理。 | 1905.32 | 970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申请人须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或铁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资质)。
3.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及以上职称,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须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至公告发布起始之日,以身份证为准)(资格)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申请人?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类似业绩;
____年__月_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____________________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具有单项合同中同时包含牵引供电系统和接触网工程的监理服务已完工业绩。
企业业绩以合同为准;已完工证明以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材料等)为准。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须具有110kv主变电所或牵引供电系统或接触网工程的监理主要负责人(总监或总监代表)已完工业绩,须为在本企业业绩。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无法体现其所担任职务,须提供其所担任职务的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业主证明材料等);已完工证明以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材料等)为准。
3.4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5本次招标对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或者虽有在监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1月5日09时00分至2022年1月10日17时00分;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月18日09时30分。
6.2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明确事项
7.1申请人其他资格条件:
(1)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最多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同一集团公司通过资审有多个投标人且均无意向退出,则该集团公司所有投标人资格预审均按不通过认定。
注:集团公司的界定:如为央企,指央企二级公司;如为其他企业,指一级公司。
7.2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供电系统监理项目(SRT7-15-1标)、苏州市轨道交通8号线工程供电系统监理项目(SRT8-15-1标)共计2个标段,如某个投标人在两个标段中最终排名均为第一名,则优先推荐其报价较高的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较低标段的中标候选人由后续排名依次递补,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将不在另一标段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7.3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4项目概况
1)7号线(莫阳~红庄)长约29.6km,全地下敷设,全线设站25座(不含红庄站),其中换乘站8座(不含红庄站)。全线设一段一场,车辆段位于天鹅荡(由原4号线停车场扩建),在御窑路西侧新建莫阳停车场。本期工程设主变电站2座,分别为赏湖主变电站(与2号线共享),新建蠡塘河主变电站。
2)本项目投标人负责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供电系统工程监理工作,包括7号线工程供电系统所有项目从施工准备、安装、调试、临管、单位工程验收、综合联调、项目工程验收、试运行、竣工验收等至质保期内(两年)全过程的工程监理。
3)监理服务期限要求: 2022年4月30日至2024年12月24日,计划工期为970天;北延伸线及支线至2025年12月24日,延伸线及支线工期将根据批复情况进行调整,实际监理服务期发生变化业主不补偿费用。工程保修服务期至所监理项目保修期(缺陷责任期)结束。
7.5其他
(1)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2)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的规定。
(4)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苏住建建【2020】30号)的规定。
(5)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近1年内有行贿不良行为且被记录(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按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推算,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5年或有行贿不良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3年(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认定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一经发现,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6)供应商参与苏州轨道交通项目均需在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仅需注册一次。注册方法:供应商进入“苏州轨道交通”官网-“招标信息”-“供应商注册”(http://zzcg.sz-mtr.com/),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帮助中心”《苏州轨道交通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联系电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zzyjy.com.cn/”、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sz-mtr.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干将西路668号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
轨道交通大厦 城市生活广场B座1022室
邮编:215006邮编:215000
联系人:谢泽华 联系人:张俊、陈子荧、陆轶韬
电话:****-********电话:********80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zhaobiaobu@sz-mtr.com 电子邮件:zjun@jcec.cn
2022年1月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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