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璧县生物质发电厂秸秆收购补贴的公示
关于灵璧县生物质发电厂秸秆收购补贴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0年农作物秸秆使用清算和2021年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皖能源新能函〔2021〕7号)文件要求,经安徽星辰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现将我县两家生物质电厂2021年10月份收购秸秆数量和应补贴金额公示如下:
1、光大生物能源(灵璧)有限公司收购秸秆24900.53吨,应补贴金额834334.50元;
2、灵璧国祯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收购秸秆12296.26吨,应补贴金额391798.40元。
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自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1月10日,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拨打电话:****-*******,或发送邮箱:wz_*******@126.com.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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