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特警大队执勤执法用车招标公告
巡特警大队执勤执法用车招标公告
祥云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执勤执法用车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74号令]有关规定,拟对祥云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执勤执法用车租赁服务采购申请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一)、采购项目名称:祥云县巡特警大队执勤执法用车租赁服务。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1、车辆用途:祥云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执勤执法用车。
2、车辆型号及数量:依维柯SOFIM8140.43S4十七座客车一辆,猎豹黑金刚CFA6470MAP MT 4WD越野车一辆,东风帅克ZN6440V1W5小客车三辆。
3、车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汽车质量标准的相关规定,且各种手续完备。
4、其他事项:按照采购方的要求完成改装以及安装执勤执法所需设备。租赁期限为五年,逐年支付租赁费用,租赁期满所有车辆无偿由采购方继续使用,不再支付租赁费用。
5、采购预算:87.6万元。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为切实提升公安机关处置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和处置暴力恐怖活动的能力,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我局成立由30名民警、50名警务辅助人员组成的巡特警大队,目前已正式进入巡逻防控等工作。由于执勤执法车辆严重缺乏,受车辆编制所限,无法购置新的车辆。为降低行政成本,保障巡特警大队正常运行,局党委研究决定采用租赁的方式解决巡特警大队执勤执法用车,并就执勤执法用车事项请示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批复{祥政复【2014】45号}同意我局向祥云县金剑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租赁车辆五辆,租用期限为五年。基于以上情况,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
祥云县金剑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四、公示期限
公示5个工作日(即2014年6月18日至2014年6月24日)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祥云县公安局
单位地址:祥云县祥城镇祥姚路北侧
联系人:
陈文洪 联系电话:****-******* 189*****977
罗宗亮 联系电话:****-******* 180*****600
监管部门:祥云县财政局采购管理股
单位地址:祥云县政务中心326室
联系电话:0872- *******
如对采购方式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祥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备查。在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祥云县公安局
二0一四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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