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单位申报2021年屏山县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资金 招标公告
等单位申报2021年屏山县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资金 招标公告
根据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2021年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136号)的有关规定,经企业(单位)网上申请,屏山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依托信息系统对申报企业的参保缴费、裁员、失信查询等情况进行了审核,现符合申报条件企业共6户,拟拨付补贴资金共计30912.71元(大写:叁万零玖佰壹拾贰元柒角壹分),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见附件),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需加盖组织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不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屏山县行政中心2号楼1楼就促中心窗口;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联系电话:*******;
附件:2021年屏山县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资金审核情况汇总表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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