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厅增值评价系统服务招标公告
教育厅增值评价系统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受辽宁省教育厅本级委托,对辽宁省教育厅增值评价系统服务采购(编号:LNZC2014-0190)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编号
分包产品名称
1
增值评价系统服务
本项目分为一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他资格条件:
投标人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具有教育网络服务,在线学习服务,教育调查、策划,教育管理咨询,数字化教育资源开发相关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投标人要求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资质,提供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签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要求具有增值评价软件产品认证和著作权认证,提供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签发的增值评价软件产品证书和国家版权局签发的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投标人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通过国家工信部网站备案,并获得ICP备案许可证,提供2013年以来经年检的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应具有《从事互联网教育服务》资质,提供从事互联网教育服务批复文件复印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14年7月8日,下载招标文件、预投标登记详见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网(地址http://www.lnzc.gov.cn)首页“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预投标登记注意事项”。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7月9日9:0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五楼开标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辽宁省教育厅本级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33号
联 系 人:孟志宏
联系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100米路南砖红色楼)综合楼A座605室
项目联系人:周璐
传真:***-********
采购文件咨询电话:***-********
投标保证金咨询电话:***-********
评标结果咨询电话:***-********
合同事宜咨询电话:***-********/********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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