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014年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乌兰察布市境内2014年公路养护工程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乌兰察布市公路管理局

1. 招标条件

乌兰察布市境内2014年公路养护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局以内公发[2014]5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乌兰察布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招标人为乌兰察布市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乌兰察布市境内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招标包括以下内容:

(1)S101线路面翻修工程及打花2#桥危桥改造工程:

① S101线路面翻修工程:

本项目起点位于省道101线K171+000处,终点为K193+000,全长22公里,路面宽为11.4米,路基宽为12米,路面为沥青混凝土高级路面。

本项目维持原二级公路技术标准,主要对裂缝、拥包、坑槽、龟裂、翻浆等病害处理后,加铺4厘米厚沥青混凝土,施划路面标线,完善沿线交通标志标牌等安全附属设施,并根据历年雪阻情况,在路基线外迎风侧设置可安拆式挡雪网。

② S101线打花2#桥危桥改造工程:

打花2#桥位于省道101线K89+378段,桥长47.6米。为5孔8米简支梁桥,上部为钢筋混凝土整体现浇板,下部为浆砌块石墩、台。拆除旧桥上部结构及部分墩、台帽,新做上部结构。新做上部结构采用8米现浇钢筋混凝土矩形板,接长利用下部墩、台帽。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桥梁宽度为净-11米+2×0.5米防撞墙。

(2)S310线养护大中修工程:

① S310线K40+300-K68+800段碎石封层工程:

本项目起点位于省道301线K40+300处,终点为K68+800,路线全长28.5公里,路面宽为9米,路基宽为12米,为二级公路。本项目维持原路线技术标准,在局部路段出现的裂缝、坑槽、网裂、翻浆等病害处理后,对路面进行6mm同步沥青碎石封层处置。

② S310线SNS防护网工程:

S310线为二级公路,其中K26+300-K26+700段为山区路段,路侧山体风化剥蚀严重,极易发生碎落。本项目主要在路基右侧沿山体坡面设置SNS主动防护网,抑制坡面破坏、落石及水土流失。

③ S310线防护工程:

S310线为二级公路,其中K16+500-K28+900、K63+950-K67+300段路侧多处路堑边坡护面墙风化剥蚀严重,路基排水不畅,边坡存在落石、塌方等安全隐患。本项目主要对省道310线K16+500-K28+900、K63+950-K67+300段路侧护面墙进行修补、新建矮墙,并对沿线边沟进行加固维修。

2.2 计划工期:本项目预计开工日期:2014年7月20日,交工日期:2014年9月30日。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乌兰察布市境内2014年公路养护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施工监理设置为一级监理机构,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各标段划分情况详见下表:

监理

标段

施工

标段

工程名称

起讫桩号∕位置

长度∕平米

(Km∕m2)

主要工程

内容

ZJ

YH-1

S101线路面翻修工程

K171+000- K193+000

22 km

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

S101线打花2#桥危桥改造

工程

K89+378段

5-8米

YH-2

S310线K40+300-K68+800段碎石封层工程

K40+300- K68+800

28.5 km

S310线SNS防护网工程

K26+300-K26+700

0.4 km

S310线防护工程

K16+500-K28+900

12.4 km

K63+950-K67+300

3.35 k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3.1.1 施工标段:

要求投标人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最近5 年内成功地完成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不少于1项并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

3.1.2 监理标段:

要求投标人具备 ①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②最近5年内成功完成1个类似项目的监理任务并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

3.2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标段的投标人可对2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1个标段;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及乌兰察布市交通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评标办法

4.1 本项目施工标段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4.2 本项目监理标段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月18日至2014年6月2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国宾商务酒店215房间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仅限施工标段)、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证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5.2 施工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2000元(含图纸),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1500元(含图纸)。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网址、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7月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水月城温泉大酒店16楼会议室(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贝尔南路147号)。施工标段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同时递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施工标段的投标人每标段需提交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担保,施工监理标段的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1万元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日24时00分。

7. 纪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

地 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五马路16号

电 话:****-*******

邮 编:012000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兰察布市公路管理局

地 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光明街27号

邮 编:012000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王福云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王翔宇

网 站:www.nm-highway.com

二O一四年六月十八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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