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征地勘测定界踏查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征地勘测定界踏查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06 09: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项目编号:JJY-2022-01
项目概况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征地勘测定界踏查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九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华荣泰A座18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月2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征地勘测定界踏查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已由相关部门以相关文件批准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工作站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JJY-2022-01
2.2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征地勘测定界踏查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2.3采购预算: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测绘局颁布的《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国测财字【2002】3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为依据。按照开发区政府购买服务最高限额折扣建议系数计算,需资金145万元。具体折扣系数为:
10万以内:8折;
10万-30万:7折;
30万-50万:6折;
50万-100万:5折;
100万-300万:4折;
300万-500万:3.5折;
500万以上:3折。
最终服务费用以项目结算,且最终服务费用不超过项目预算。
2.4最高投标报价优惠系数:1.0;
2.5项目地点:长春市净月区;
2.6招标范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境内的征地勘测定界踏查服务;
2.7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8服务标准:满足相关行业规定的规范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具有能够完成本项目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范围含全部或部分本项目招标内容,其中必须包括界限与不动产测绘,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测绘师资格证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8年-2020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0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投标人具有近三个月(2021年9月-2021年11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7近三年内(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月6日至2022年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九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华荣泰A座18楼)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2)资质证书副本;
(3)项目负责人注册测绘师资格证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5)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6)被授权人身份证;
(7)“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网站截图证明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站截图证明。
4.2 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月28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开标一室(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工作站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聚业大街与福祉大路交汇净月管委会1号楼
联系人:孟冠成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九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华荣泰A座18楼
联 系 人:王衍薪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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