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衡水市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关于印发《衡水市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衡水市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做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2月13日
衡水市自然资源系统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衡水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和《河北省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际,制定《衡水市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决策部署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立足自然资源管理核心职能,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到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坚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自然资源管理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市、美丽衡水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目标任务。到2025年,制度健全、职责完备、覆盖全面、精准高效的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体系基本建成。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显著提升,关键岗位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全社会资源国情意识和依法保护、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的意识显著提升。全市自然资源领域依法治理持续深入推进,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全市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要在市局党组和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以满足群众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回应群众关切,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依法保障人民权益。
3.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我市“十四五”规划,围绕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市、美丽衡水的重点任务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更好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4.坚持系统观念。把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和法律服务充分融合,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引导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社会公众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学习法律、运用法律,提升法治素养。
二、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纳入全系统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纳入全系统工作人员法治大讲堂等学法活动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为基本教材,每年突出一个专题,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融媒体和平台,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努力把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和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转化落实为自然资源管理的有效工作机制、工作措施,将政治思维和法治意识贯穿于自然资源管理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用最严格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广泛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以及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基本制度,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实际深入阐释好宪法精神、讲好宪法故事。认真组织“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提高自然资源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深入宣传民法典中民事权利保障的基本理念和具体内容,阐释好与自然资源领域密切相关的内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主动落实民法典赋予的部门职责,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自觉规范行政权力,为建设我市一流营商环境服好务、尽好责。积极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专项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重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五)深入学习宣传行政基本法律知识。自然资源系统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审批、执法督察等关键岗位工作人员,要深入学习《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行政基本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依法行政理念,熟练运用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行政法基本原则及其中蕴含的法律优先、法律保留、信赖保护、比例原则等重要原则。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切实增强行政程序法律意识,加强典型案例的编辑、整理和发布,积极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注重结合具有广泛社会影响、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自然资源社会热点问题开展以案释法说理。
(六)深入学习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学习《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城乡规划法》《森林法》《草原法》等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熟练掌握自然资源领域其他法律法规的基本规定,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领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结合自然资源重点工作,聚焦民生领域重点问题,深化突出问题依法治理,巩固拓展违法违规圈占土地、矿山综合治理等重点领域清理规范成果。
(七)深入学习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适应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大力宣传有关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适应统筹发展和安全需要,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等,推动全社会增强自然资源领域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积极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加强传染病防治、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八)深入推进自然资源特色法治文化建设。坚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文化建设全过程,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推进有自然资源特色的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在润物细无声的文化活动中,使自然资源的法律法规深入人心。
三、方法措施
(一)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全面推行“四个一”学法工程,即每年组织一次以上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一次“12·4”国家宪法日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一次行政诉讼庭审旁听、一次公职律师法治培训。重点抓好“关键少数”,进一步健全重大决策前先行学法、年度法治讲座和警示教育学法等学法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推行领导干部年度法律知识和初任、任职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推动其熟练运用行政基本法律知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谁执法谁普法水平,并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建立自然资源系统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视情探索设立法治工作室,建立普法联络员制度,组建法治宣讲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在充分利用传统有效的各类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普法方式基础上,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增强群众参与积极性,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群众喜闻乐见。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和微信微博公众号等综合平台优势,形成多级互动传播,实现法治宣传资源共建共享。以提高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水平为目标,充分发挥“法治示范点”引领作用,树立一批法治建设标杆,形成样板效应,营造法治建设创优争先的浓厚氛围。
(三)深入开展“送法工程”。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8”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纪念日,集中组织自然资源法治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单位等活动。强化对青少年的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以中、小学校为阵地的自然资源法治讲堂。
(四)创新和改进法治宣传教育方法。研究新形势下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面临新情况新问题、开拓新思路、提出新方法,改进和创新工作观念、工作措施和工作方式,及时总结并大力推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结合当地特点和特定群体的不同法治需求,不断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使案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坚持用身边人说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的人,使以案释法更加贴近群众、贴近生活。
四、工作步骤
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到2025年结束。共分3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年底前)。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根据本《规划》和地方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的要求,制定本级法治宣传教育实施规划,建立领导机构,确定联络员,2021年12月底前将有关情况报市局备案。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年初至2025年上半年)。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落实。市局将于2023年开展中期检查,进行通报讲评。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下半年)。按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市局将组织对“八五”普法期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检查验收,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推动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以贾仪云局长为组长、郑英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法治宣传教育中的重大事项,指导自然资源管理系统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科,负责法治宣传教育的规划、组织、联络、督导、检查等具体工作。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机构组织,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部署和推进,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规划》确定的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每年12月10日前,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向上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本地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及下一年度的工作安排。
(二)落实责任制度。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自然资源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压实各普法单位职责。将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改革试点选择、年度考核、评先评优、重要岗位锻炼和职务职级晋升等的重要参考。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在加强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的同时,重点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落实普法社会责任。
(三)健全考评机制。建立健全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加强对《规划》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开展好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强化日常督导,保障规划落实。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述法内容,围绕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情况进行述法,结合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进行评议。鼓励采用第三方评估的形式,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效果以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
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贾仪云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 忠 二级调研员
张 磊 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赵东旗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郑英姿 副局长
齐信军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建中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 立 局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组组长
王建召 四级调研员
李艳梅 四级调研员
董 梁 四级调研员
王彦春 四级调研员
时 勇 总工程师
孙 琳 总规划师
成 员:
张 杰 办公室主任
韩恒生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科长
秦玉红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科长
邢志锋 详细规划科科长
管锁震 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科科长
吴艳辉 生态保护修复和荒漠化防治科科长
孙华峰 森林资源管理科科长
李昭青 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科科长
王新丁 耕地保护科科长
王立辉 地质矿产管理科科长
陈春龙 测绘管理科科长
刘银仓 执法监察科科长
安兆利 国土空间规划科
王建根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科长
王兴锋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李 华 老干部管理科科长
郑 彤 驻局纪检组副组长
张华伟 桃城分局局长
郭 志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局长
卢志强 滨湖新区分局局长
张 磊 法规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刘国生 土地执法大队大队长
高广川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主任
刘利国 储备中心主任
曹文会 整理中心主任
孙荣建 勘测规划院院长
张 扬 地价评估所负责人
范月秋 林果检疫站站长
李茂松 林果检疫站(技术)负责人
杜向前 林科所所长
王云鹏 规划设计院院长
马艳春 测绘院院长
陈同兴 服务中心主任
张 锐 防火办负责人
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安排。办公室主任由张磊同志兼任。
各领导小组成员应按照职责分工贯彻落实好《衡水市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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