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轨道工程事业部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CZXZZQ1标段项目经理部预制场平衡重式叉询比价公告
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轨道工程事业部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CZXZZQ1标段项目经理部预制场平衡重式叉询比价公告
因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CZXZZQ-1标段项目经理部仰拱预制场施工需要,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CZXZZQ-1标段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 “询价人”)拟对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CZXZZQ-1标段项目经理部预制场平衡式叉车采购项目(询价编号:POWERCHINA-*******-****1)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现征集合格的报价人对该项目进行网上报价。
1.1采购方式和原则
1.1.1采购方式:本采购项目采用公开询比价方式。
1.1.2采购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定中标人。
1.2资金来源
该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家财政出资,出资比例为100% 。
1.3询价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
1.3.1拟采购设备名称、规格、数量明细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配置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平衡重式叉车 | 最大额定起重量20t,起升高度4米,选配实心轮胎及驾驶室,内燃机及电气系统满足高原高海拔高寒使用条件(海拔3000米,-20摄氏度)。整车全新标准配置。 | 台套 | 1 | 尾气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最新要求,出厂并车身带有环保标志铭牌;具备侧移功能。 |
合计 |
需求情况说明:(1)以上设备规格型号配置参数及性能必须满足询价人提出的要求,询价人需提供详细的设备性能参数表。
(2)供货时间:2021年3月15日指定地点交货,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询价人供货完成。询价人方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后,中标人须按询价人通知要求组织供货。
(3)报价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选择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设备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以上设备双方签订固定单价合同,合同执行期间不进行单价调整。
1.3.2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西藏自治区林芝市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CZXZZQ-1标段项目经理部林芝镇横洞预制场施工现场交货。
1.3.3产品质量技术要求:
所供设备在发货前应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设备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
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最新标准及卖方企业标准。
1.3.4付款方式及结算:
1.3.4.1 到货款:全部设备到达现场后二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以下资料后支付合同总额的50 %作为到货款。付款前乙方需要提供的资料清单:产品的相关产品认证证书、合格证书、安装检验报告、设备备案证、设备使用登记证、中文说明书、设备技术图纸,由乙方出具的与到货款等额的财务收据和合同总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3%)。
1.3.4.2 设备验收款:叉车在试运行三个月后无质量问题,甲方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在乙方提供以下资料后以电汇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货款的40%作为设备验收款。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的资料清单:乙方向甲方出具合同总额 40%货款收据,试运行验收结束报告。
1.3.4.3 质量保证金:合同产品运行满一年并无索赔(有索赔待索赔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财务收据(合同总金额10 %)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货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
1.3.4.4、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1.3.4.5、如因业主工程款支付滞后,导致项目部延期支付货款,报价人卖方应予以理解,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解决货款支付事宜。
1.3.5交货及验收:
随机资料要求:设备交货时必须附带设备出厂合格证、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 设备整机使用说明、设备整机零件图册(需所报部分)、设备电气原理图、设备液压原理图及符合国家相关单位要求上户、备案、注册的全套车辆审验、申报资料等(并不限于《合格证》、《免检单》)。
1.3.6、报价人应按约定进行供货,如中标人供应材料不满足合同约定或者中标人货物检测不合格,询价人有权拒收该批物资,且中标人应立即组织进行更换合格产品,所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承担由于中标人延迟供货给询价人造成损失。
1.3.7 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1.4报价人资格条件
本次询价报价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1.4.1 报价人为制造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证书,报价时附相关资格证书。
1.4.2 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所代理的制造企业满足第1条中相关要求,并具有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1.4.3 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1.4.4 报价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4.5 报价人近3年具有与本次招标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设备销售业绩不少于5个。
1.4.6 报价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报价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询价人及其上级管理单位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1.4.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8 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1.3.9 报价人须提供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报价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本项目不接受(2018年至今)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被中国电建成员企业、水电十四局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
1.5询比价函的获取
1.5.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的报价人,请于2022年1月14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前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上报名参与本次询价。
1.5.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价人可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自行下载询比价函(电子版)及上传对应报价单。报价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1.5.3因集采平台系统流程设置原因,在报名审核通过后,递交报价文件前,报价人必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向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下属的轨道工程事业部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无审查费用),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上传报价文件。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报价文件无法上传和参与报价的,由报价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1.6询比价函的售价
本次询比价函(电子版)无偿提供。
1.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和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上发布。
1.8联系方式
询 价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轨道工程事业部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环城南路262号云路中心F栋写字楼
邮 编:650041
联 系 人:邹逸民
电 话:137*****971
电子邮箱: 137*****971@163.com">137*****971@163.com
使 用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CZXZZQ-1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林芝镇水电十四局项目部
邮 编:860100
联 系 人:周本胜(项目部商务);李鹏鹏(技术咨询)?
电子邮箱: ********60@qq.com">********7@qq.com
1.9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轨道工程事业部
(电子签章)
2022年01月06日
原文地址:https://bid.powerchina.cn/announcement/getGengDuo?end=&menu=login&page=1&start=&title=&type=0&typeed=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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