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大安区行政审批局拟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公示

自贡市大安区行政审批局拟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拟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1年12月14日至12月20日)。如对上述拟核准事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大安区行政审批局反映。举报电话:(0813)*******
医疗机构名称法定
代表人
负责人类别经营性质服务对象执业地址诊疗科目医技科室备注
四川轻化工大学李白河校区医务室庹先国孟邦武校医务室非营利性(政府办)社会四川轻化工大学李白河校区后勤楼一楼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门诊:仅限清创缝合)*医疗机构建设竣工验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经相关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执业。


自贡市大安区行政审批局
2021年12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行政审批 自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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