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行街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工程二野蔷薇-招标/资审公告

步行街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工程二野蔷薇-招标/资审公告

步行街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工程二野蔷薇

发布时间:2022-01-06 10:5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步行街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步行街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已由 石家庄市鹿泉区行政审批局 以 鹿行审投资审【2020】3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市鹿泉区城镇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石家庄市鹿泉区获鹿镇镇宁路

建设规模:本项目对1#-10#楼临街面及山墙进行重新外饰装修,对临街墙面的门头及商业牌匾全面改造,对临街建筑进行亮化。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招标范围: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信誉;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工程同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1-27上午09:00至2020-12-18上午08: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和“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匿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潜在投标人如未从网站上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惠招标技术支持电话400-780-9998)。

投标单位须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市场主体”注册及报名,未及时注册、报名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必须同时在“惠招标电子招贤投标交易平台”和“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2020年12月 8日下午17:30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和“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提交,如有投标人未及时浏览网站造成补遗信息遗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4.3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4.4其他说明:依据国家发改法规[2014]1925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第一条第三款规定,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缴纳使用费。 是否电子标:√是,具体要求: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惠招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

(2)本项目采用网络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使用河北CA 数字证书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注: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应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于网络拥堵无法完成递交。

(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自行修改、撤回投标文件,但需通过使用河北CA 数字证书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开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最终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4)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现场解密(需自备解密设备)或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CA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不能解密且采取补救措施仍无法正常开启的,则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 【CA 办理流程详见http://www.hbidding.com/中的“CA 办理及绑定说明”】,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 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请及时缴纳,以免影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12-18上午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5.2逾期递交或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线下开标地点为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家庄市鹿泉区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石家庄市鹿泉区龙泉路38号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秦晓品

电 话:0311- ********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康旭信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建国路振一街商务19楼1903室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杨浩 和德秀

电 话:133*****558 180*****079

********">备注: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形式,招标人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已固化并且使用单位CA加密的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2、投标人须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市场主体注册、CA办理和软件办理。办理流程及联系方式详见: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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