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口水厂二期扩建工程电力外线工程(设计及施工)招标公告
井口水厂二期扩建工程电力外线工程(设计及施工)招标公告
2.1 建设地点:沙坪坝区井口镇
2.2 建设规模: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深井新增大泵两台,新增水处理构筑物包括配水井、网格絮凝斜管预沉池、网格絮凝斜管沉淀池、V型滤池、清水池,设计规模 20万 m3/d;新增泥沙处理构筑物包括废水收水池、排泥水调节池、泥沙浓缩池、泥沙平衡池,脱水车间,设计规模40万 m3/d;现状构筑物扩容包括加氯加药间、送水泵房,设备扩容20万 m3/d;取水泵房扩容20万 m3/d,一期送水泵房扩容10万 m3/d;新增向西永组团回龙坝片区供水专用泵房、设计规模10万 m3/d。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供电电压10kv,供电容量6780千伏安(其中冷备用1880千伏安/千瓦),电源采用双电源运行方式;电源由 110 千伏远祖桥变电站—10 千伏远阳一、 110 千伏井口变电站井丽—美丽阳光家园 1 号公用开闭所备用间隔提供提供,至井口二期配电室电缆进线间隔,采用电缆YJV22-8.7/15kV-3×400mm,电缆长度约3.8km。完成井口水厂二期扩建工程电力外线工程设计及施工项目所有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本项目技术要求),包含外线敷设、电缆管沟、电力管廊、电缆、电杆、母排、配管、杆上材料、桥架、绝缘胶垫、进线电缆的拆除及安装、电缆分支箱的采购安装;所需线路地形测量;青苗及各种赔偿、拆除、恢复至原状、复耕等;穿越铁路、其他管线等所有地上地下建构筑物的赔偿、手续办理、协调等工作及费用;完成供电部门通电要求的调试、检测、试验、验收及相关的手续办理工作;根据供电部门的要求采购达到通电验收标准的灭火器、绝缘工器具、标识标牌等设备设施;完成通电为止的其他相关工作(不含高可靠性供电费)。本次招标为交钥匙工程直到通电为止,中标单位应对高压配电系统进行调试、验收合格及符合送电要求并办理供电局审图意见、报装批文、规划手续、负荷申请、封表、检测报告、高压系统接火及送电运行等一切手续,以及质保期内的维修服务等,并满足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市区供电分公司关于本项目复函(渝电市业扩咨函[2020]511号)中的第二电源所有内容。改建井口水厂围墙范围外不超过300米的电缆沟(内空800*800)。
2.5 工期要求:工期15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其中:设计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完成供电公司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并向招标人提供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成果;施工工期:10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颁发的叁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1)业绩时间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3■5□8年内,指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
(2)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电力工程;
■工程规模:长度2.5公里及以上的电缆铺设,电缆线径不小于3*185mm2,电压等级不低于10kV;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联合体投标”要求。
招标人: | 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西路31号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2004室 |
联系人: | 刘老师 | 联系人: | 高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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