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年度良庆区本级预算单位小额办公家具招标公告
2014-2015年度良庆区本级预算单位小额办公家具招标公告
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受南宁市良庆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委托,拟对2014-2015年度良庆区本级预算单位小额办公家具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14-2015年度良庆区本级预算单位小额办公家具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GJZX-2014-118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标项
采购名称
A 分标
木制综合家具类:包括木制班台、会议桌、柜、茶几类,工作位类,椅类,沙发类,屏风类,其他木制综合家具。
B 分标
钢制、钢木家具类:包括文件柜类,档案柜类、书架类,保密柜类,密集柜,其他钢制综合家具,教室桌椅类,计算机桌椅类,阅览室桌椅类,餐厅桌椅类,柜类,板式公寓家具类。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生产厂(商)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具有良好的商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的生产厂(商)家或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授权的供货代理商,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同时投标。
注: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根据自身条件在A分标、B分标中投任何分标,一个投标人可以中两个分标。
六、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报名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报名:
(1)法人代表亲自前来时,执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必须与营业执照相符,单位介绍信的项目名称必须与招标公告一致,出具日期必须为招标公告的有效报名时段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时,委托代理人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的项目名称必须与招标公告一致,出具日期必须为招标公告的有效报名时段内);
(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有效的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记录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属于复印件的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同时携带原件核查。
1、发售时间:2014年6月19日至2014年6月25日,上午 9:00-11:30 ;下午 15:30-17:30(正常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南宁市民族大道89号金禄大厦18楼1801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分标每套250 元,不接受邮购,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4年7月9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南宁市民族大道89号金禄大厦20楼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4年7月9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在南宁市民族大道89号金禄大厦20楼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宁市良庆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人:麻令仁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蒙坚美 联系电话:****-*******
十、监督管理部门
南宁市良庆区监察局:****-*******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
南宁市良庆区财政局:****-*******
十一
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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