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湾镇街道关于佛山LEH国际学校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公示
石湾镇街道关于佛山LEH国际学校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公示
2017年9月,《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为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2017年11月13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禅城东部商务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在佛山LEH国际学校项目现场组织召开了自主验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认为,佛山LEH国际学校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佛山LEH国际学校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组与会议审议,形成了《佛山LEH国际学校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公示时间从2022年1月6日至2022年2月7日(20个工作日)。
附件:佛山LEH国际学校项目水土保持验收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及意见请联系:
联系人:王晓伟
联系电话:136*****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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