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村卫生室办公家具招标公告
卫生局村卫生室办公家具招标公告
宿豫区卫生局村卫生室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电子反拍公告 项目编号:SYFP[2014]068号 宿豫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宿豫区卫生局委托,就办公家具进行组织电子反拍采购,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宿豫区卫生局村卫生室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YFP[2014]068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及技术响应 技术参数
交货(完工)时间交货地点交货方式 签订合同后7日内安装到实施地点,交货地点为村卫生室,交货方式为卫生院工作人员在场,卫生室人员现场验收合格接收。 质量、售后服务要求及质保期 提供三年以上质保 供应商提供宿豫区正式发票,采购单位付款方式为: 验收合格后付中标价款95%,余款3个月后付清。 报价说明: 对须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项目,所有参与报价单位须提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再进行投标报价。对于恶性报价、报价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视情节严重性进行相应处罚。 本项目报价采用电子反拍方式进行投标报价,需在报价结束前以银行汇票形式缴纳174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并将汇票缴到采购中心窗口。报价结束前未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视其报价为无效报价。(我区保证金账户:户名:宿迁市宿豫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宿迁宿豫支行账号:1116030409000134035) 若出现相同报价,以最先报价者作为中标候选人。 中标单位需缴纳中标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转成履约保证金,供应商补齐不足的部分。 报价成本应包含成套产品本身设计、加工制作及其送货、装卸、安装、保养、税务、验收、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并应该包含产品能够正常安装、使用的必配(备)件。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及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内容: 如供方延期交货,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供方应向需方就延期交货支付违约金,具体按总价款每日0.04%支付,另外,若供方延期交货超过二周需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三、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反拍结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不符合要求的单位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启用第二名为中标单位)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具备下列条件: (一)供应商须是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供应商须是宿豫区政府采购入库会员(请到宿豫招标投标网http://www.suyuztb.com/suyuzbtb/上进行注册)。 四、报价时间 (一)报价时间:2014年6月19日—2014年6月25日; (二)报价截止时间:2014年6月25日17:00。 注:本项目本项目最高限价:87000元,采用多轮报价,次数不限,阶梯价为870元。供应商注意报价时间,否则后果自负。 五、本次竟价反拍联系事项 采购中心联系人:朱墨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宿豫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宿豫区珠江路1030号阳光100四楼)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斌 联系电话:187*****990 邮政编码:223800 六、以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所有发布到网络上的补充通知均为有效通知,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 本次采购采用电子反拍方式进行,初次进行电子反拍的供应商请到宿豫招标投标网注册会员,填齐资料并携带原件到招管办政府采购窗口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反拍。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并及时关注反拍公告,同时应慎重报价,因投标报价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视情节严重,限制责任人三个月至一年参加宿豫区政府采购活动。 宿豫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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