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高速公路路桥工程招标公告
东营高速公路路桥工程招标公告
济南至东营高速公路路桥工程支座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济南至东营高速公路已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及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关于济南至东营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鲁交建管[2012]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建设资金来源和出资比例为: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100%,招标人为山东省济南至东营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CG********6,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济南至东营高速公路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济南、滨州和东营市境内,起点位于济南至乐陵高速公路济阳西枢纽立交,终点在东营市皂坝头西与东港高速联接,全长约162公里,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8米。 2.2本次采购招标包括支座的生产、供货(含报送样品)、包装、装卸(并运送至各施工指定地点)、运输、保险、税金、检验及售后服务等与此有关的一切内容,预计时间为24个月,本次招标共分为 3 个标段(工程量详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标段号)
简要技术指标
对投标企业的资质要求
对投标人员的要求
A1
(A1)
本次采购招标包括支座的生产、供货(含报送样品)、包装、装卸(并运送至各施工指定地点)、运输、保险、税金、检验及售后服务等与此有关的一切内容。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报价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2)投标人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以上(如以外币注册的,以注册登记时的汇率为准)、且近三年(2011年至2013年)的年营业收入均在1.5亿元以上。(3)生产厂家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且具有本招标项目各规格支座生产能力(承载力满足招标要求);投标产品必须具有省(部)级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投标人通过了CCPC交通产品质量认证和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4)近三年(2011年5月1日至今)内具有1个项目合同总价300万元以上(提供合同及完成供货的证明文件,完成供货的证明文件须由项目业主或承包人出具)的业绩。(5)近三年交通运输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结果均没有不合格项。(6)近三年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A2
(A2)
本次采购招标包括支座的生产、供货(含报送样品)、包装、装卸(并运送至各施工指定地点)、运输、保险、税金、检验及售后服务等与此有关的一切内容。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报价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2)投标人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以上(如以外币注册的,以注册登记时的汇率为准)、且近三年(2011年至2013年)的年营业收入均在1.5亿元以上。(3)生产厂家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且具有本招标项目各规格支座生产能力(承载力满足招标要求);投标产品必须具有省(部)级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投标人通过了CCPC交通产品质量认证和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4)近三年(2011年5月1日至今)内具有1个项目合同总价300万元以上(提供合同及完成供货的证明文件,完成供货的证明文件须由项目业主或承包人出具)的业绩。(5)近三年交通运输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结果均没有不合格项。(6)近三年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A3
(A3)
本次采购招标包括支座的生产、供货(含报送样品)、包装、装卸(并运送至各施工指定地点)、运输、保险、税金、检验及售后服务等与此有关的一切内容。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报价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2)投标人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以上(如以外币注册的,以注册登记时的汇率为准)、且近三年(2011年至2013年)的年营业收入均在1.5亿元以上。(3)生产厂家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且具有本招标项目各规格支座生产能力(承载力满足招标要求);投标产品必须具有省(部)级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投标人通过了CCPC交通产品质量认证和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4)近三年(2011年5月1日至今)内具有1个项目合同总价300万元以上(提供合同及完成供货的证明文件,完成供货的证明文件须由项目业主或承包人出具)的业绩。(5)近三年交通运输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结果均没有不合格项。(6)近三年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14-06-19至2014-06-25(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山东省济南市舜耕路8-2号四楼(山东大厦东门对面),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07-10 11:00,申请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11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山东省济南市舜耕路8-2号四楼(山东大厦东门对面)。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补充信息
7.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生产许可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影印件一套(复印件上需加盖单位公章)。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山东省济南至东营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
地 址:
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县垛石镇垛石公路管理站
邮政编码:
251404
联系人:
邵恩贤
电 话:
****-********
传 真:
****-********
招标代理:
山东英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山东省济南市舜耕路8-2号四楼(山东大厦东门对面)
邮政编码:
250002
联系人:
赵峰
电 话:
132*****789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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