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交警大队业务用房后续工程招标公告
经济技术开发区交警大队业务用房后续工程招标公告
工程代理招标公告 饶建招代字[2014]10号 经济开发区交警大队业务用房经上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饶发改投字【2011】332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后续工程的代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代理机构(外埠来赣代理机构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方可进行投标申请)。 一、工程概况: 1、建设规模:地下一层、地上五层、4578㎡ 2、工程建设地点:上饶市经济开发区旭日片区 3、工程总造价:约800万元 4、代理范围:本项工程的招标代理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和备案审批、监理招标等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和已领取《上饶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的工程招标代理乙级(含暂定)级并同时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申请,投标人申请成功后参加开标会时必须提供下述材料的原件:【投标人提供的证件(书)材料一律按下列要求当场、当时、当众出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1、单位介绍信和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劳动聘用合同; 5、业绩材料,企业具有工程招标代理业绩(工程造价800万元以上的公共建筑)。本业绩一律凭2种能证明投标机构代理经历的同一个工程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即:代理合同、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招投标情况备案书面报告)。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精装成册。 6、招标控制价编制工期10天等工作质量承诺书。 三、申请时间:2014年6月19日至2014年6月23日. 申请地点:上饶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四楼)信息科 报名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四、招标人定于2014年6月24日10:00时在上饶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所有申请的招标代理公司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持上述证件原件出席本次招标会,本工程代理费为5万元(含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和备案审批费)。本次招标采取抽签形式确定中标人,并根据抽签结果后发出中标通知书。报名联系人:朱伟斯联系电话:185*****003 招标人:上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章) 法定代表人:2014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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