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招标公告
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招标公告
( 深圳市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项目编制 )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深圳市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项目编制 采购类型
服务类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财政预算限额(元)
*******
项目背景
现行《深圳市市政工程综合价格》(2002)至今已有10余年,已超出定额使用年限,为满足市场需求,重新编制深圳市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投标人资质要求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具有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服务类清单
序号采购计划编号 需求内容 数量单位备注财政预算限额(元)
1 plan-2014-107008-000010 服务类 1.0 项 *******.0
具体技术要求
一、工作内容
1、调研深圳市政工程市场,摸清市政工程专业发展现状;
2、初步梳理现行定额,找出过时陈旧工艺对应的子目,锁定拟更新和增加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材料的运用;
3、设计编制大纲、讨论确定;
4、解决处理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甲方提出的相关子目修订任务;
5、编写子目,确定所用人工材料机械及相应消耗量;
6、调查整理更新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
7、调研对比市政工程市场劳务价格,逐项对比测算02市政定额人工消耗水平;
8、组织召开工作例会、重大研讨会等,包括会议安排、准备、记录等相关工作;
9、选取典型案例,进行定额水平测算并根据测算结果修正;
10、征求意见并修改;
11、协助完成甲方组织的专家评审工作及课题验收;
12、协调软件公司完成建立市政定额数据库;
13、协助完成报批、发布等相关手续;
14、定额排版、印刷、出版等相关工作。
二、人员基本要求
(一)项目编制组成员应不少于9人,包括项目负责人2名(土建、安装专业各1名),项目编制组员4名(土建组、安装组各2名),编制顾问至少3名(可外聘),其中:
1、2名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员工,且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拥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土建、安装专业各1名),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每次工作例会都到场,组织管理编制成员完成编制工作。
2、4名项目编制组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员工,其中2名土建组编制组员中,至少有1人不少于3年工作经验,1人不少于5年工作经验,且至少有一人拥有建筑或市政专业造价员证书;2名安装组编制组员中,至少有1人不少于3年工作经验,1人不少于5年工作经验,且至少有一人拥有安装造价员证书。
3、编制顾问参与前期确定修编原则与方向、项目关键节点审查、解决处理重大问题、为编制质量把关及一些重大会议等;3名编制顾问需具有15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市政工程现场施工管理或市政工程造价咨询编审经验)、具有定额编制经验,拥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和高级工程师职称。(投标单位应与3名编制顾问签订承诺书,本单位的编制顾问可免签,承诺为本项目服务,并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二)项目编制期间,甲方可结合项目编制需要,要求项目编制组员(4名)定期、短期或长期固定集中办公,项目编制组员不得缺席。编制期间甲方认为项目编制成员不合适的,有权要求乙方配合更换,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更换项目编制成员。
三、成果文件提交
1、阶段性成果文件(例如:调研报告、人工费调查报告、子目规划、人工消耗量测算、综合价格水平测算报告等阶段性成果文件);
2、《深圳市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14)》印刷稿(已排版)、《深圳市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14)》电子数据库;
3、《深圳市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14)》编制说明及技术交底资料。
商务需求
一、完成期限和进度安排(工期)
签订合同后16个月内完成,预计从2014年7月15日开始工作,于2015年11月15日前提交最终成果,项目关键节点目标(调研、子目规划、初稿、测算报告、发布稿等)按照招标人计划完成,详细进度安排由中标单位自主安排。
二、服务期限(售后服务要求)
修编的市政定额寿命期内,中标单位应在定额寿命期内配合完成采购方完成定额勘误工作。
三、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价的30%;提交定额子目规划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后,支付合同价的20%;提交《深圳市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14)》初稿后支付合同价的10%;项目成果最终编审结束后支付合同价的20%;正式出版印刷后支付合同价的20%。
四、验收要求
1、提供的所有成果都必须满足采购人要求,其中最终的定额测算价格水平应保证控制在正负5%以内;
2、提供的最终成果文件必须符合采购人的验收程序。
评 分 信 息 | ||||||
序号 | 评分项 | 权重 | ||||
1 | 价格 | 20分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
1.1 | 投标报价 | 20分 | 专家打分 | 1、投标单位不超过7家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投标单位超过7家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是平均投标报价下浮5%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 ||
2 | 技术部分 | 40分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
2.1 | 服务、实施方案 | 8分 | 专家打分 | 按照投标文件中对于组织机构、工作计划、职责划分、关键节点控制、资金使用计划、自身优势、服务、实施方案等各方面进行客观分档评分: 评价为优得6-8分; 评价为良得4-6分; 评价为中得2-4分; 评价为差不得分。 | ||
2.2 | 解析项目重点难点、提出解决方案 | 10分 | 专家打分 | 按照投标文件中对项目重点难点的分析、挖掘,及针对重点难点提出的应对解决措施等各方面进行客观分档评分: 评价为优得8-10分; 评价为良得6-8分; 评价为中得3-6分; 评价为差不得分。 | ||
2.3 | 项目管理制度、进度安排计划及质量保证 | 5分 | 专家打分 | 按照投标文件中对项目管理制度、项目进度计划、质量保证等安排的合理性等各方面进行客观分档评分: 评价为优得4-5分; 评价为良得3-4分数; 评价为中得2-3分数; 评价为差不得分。 | ||
2.4 | 违约承诺、编制顾问(3名)承诺书 | 2分 | 专家打分 | 结合投标文件中违约承诺、外聘专家顾问承诺进行评分,其中违约承诺、编制顾问承诺各1分,未提供、提供不全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2.5 |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土建、安装各一名) | 5分 | 专家打分 | 土建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必须是投标单位员工,且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拥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建筑专业),满足以上条件得1分,否则本项计0分。 项目负责人还满足以下条件的:(1)定额编制经验;(2)现场施工管理经验;(3)高级工程师职称;符合以上条件的之一,每项加0.5分,不符合不计分(最多加1.5分)。 满分2.5分。 | ||
安装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必须是投标单位员工,且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拥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安装专业),满足以上条件得1分,否则本项计0分。 项目负责人还满足以下条件的:(1)定额编制经验;(2)工程现场管理经验;(3)高级工程师职称;符合以上条件的之一,每项加0.5分(最多加1.5分)。 满分2.5分。 | ||||||
2.6 | 拟安排的4名项目编制组员 (2名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 | 10分 | 专家打分 | 项目编制组员(土建组)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必须是投标单位员工,2名土建组编制成员中,至少有1人不少于3年工作经验,1人不少于5年工作经验,且至少有一人拥有建筑或市政专业造价员证书;满足以上条件得3分,否则本项计0分。 编制组员还满足以下条件者:(1)2名编制成员都具有建筑或市政专业造价员证书的,加1分;(2)具有工程现场管理经验,每人次加0.5分(最高加1分)。 满分5分。 | ||
项目编制组员(安装组)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必须是投标单位员工,其中2名安装组编制组员中,至少有1人不少于3年工作经验,1人不少于5年工作经验,且至少有一人拥有安装造价员证书;满足以上条件得3分,否则本项计0分。 编制组员还满足以下条件者:(1)2名编制成员都具有安装造价员证书的,加1分;(2)具有工程现场管理经验,每人次加0.5分(最高加1分)。 满分5分。 | ||||||
3 | 综合实力部分 | 15分 | ||||
评标信息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
3.1 | 投标人资格情况及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 2分 | 专家打分 |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没有不得分,要求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未提供不得分。 | ||
3.2 |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 4分 | 专家打分 | 根据投标人近三年(201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的工程造价咨询业绩(仅限于市政工程)情况进行分档评分: (1)不少于三亿元的,每个项目得1分; (2)少于三亿元但不少于一亿元的,每个项目得0.5分; (3)少于一亿元但不少于三千万的,每个项目得0.2分数;(4)三千万以下的项目不得分。(以上规则可累积计分,最高为4分) 注意事项: (1)业绩证明资料至少包括:造价咨询合同、造价成果文件封面(封面必须包含建设单位名称、工程项目名称、工程造价金额、编审人签字和执业印章、公司印章等)(均为扫描件,原件备查); (2)业绩以项目为单位进行评审。一个项目签订多个合同的(或有多个标段的),其工程造价可以累加,但只按一项业绩计; (3)同一工程项目,无论编制或审核,也不分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业绩不包括概算、可行性研究),只计一次分; (4)咨询业绩不包括为施工单位工程投标所编制的投标报价书。 | ||
3.3 | 投标人获奖(荣誉)情况 | 3分 | 专家打分 | 2012年至今,投标单位获得区级表彰、表扬的,每次得0.5分;获得市级表彰、表扬的每次得1分;满分3分。(表彰、表扬包括市、区住建局、市、区审计局、市工务署、区工务局、市、区造价站的表彰、通报表扬、优秀的履约评价) 要求:提供表彰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3.4 | 投标人纳税(营业收入、财务)情况 | 3分 | 专家打分 | 根据投标人2013年的纳税情况进行分档评分: 纳税超过50万的,得3分; 纳税超过30万且低于50万的,得2分;纳税低于30万的,不得分。 要求: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3.5 | 投标人规模(员工人数)情况 | 3分 | 专家打分 | 投标单位必须同时拥有12名注册造价工程师和12名造价员,满足以上条件得1分,否则本项直接计0分。 在以上基础上,每增加一名注册造价工程师加0.5分,每增加一名造价员加0.2分。(最高加2分,证书不区分专业) 满分为3分。 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的社保资料(网页或窗口打印资料均可)、注册(资格)证书、造价员证件及其他相关材料作为得分依据。 | ||
4 | 服务部分 | 5分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
4.1 | 服务网点(场地) | 3分 | 专家打分 | (1)公司在深圳注册的,得3分; (2)子公司、分公司在深圳的,得2分; (3)在深圳有其它类型的办事机构的,得1分。 满分为3分 要求:必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场地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均为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 | ||
4.2 |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 2分 | 专家打分 | 结合投标文件对项目完成后的服务承诺进行客观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2分; 评价为中得1分; 评价为差得0分; | ||
5 | 报价合理性部分 | 10分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
5.1 | 报价合理性 | 10分 | 专家打分 | 考察内容:对照招标文件关于详细分项报价的要求,结合本项目完成(服务)期限要求、人员配置要求、服务等方面,考察投标人"详细分项报价"的科学性及合理性。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10分; 评价为良得6-8分; 评价为中得3-6分; 评价为差不得分。 | ||
6 | 现场答辩部分 | 10分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
6.1 | 现场答辩情况 | 10分 | 专家打分 | 投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1名)应结合招标项目的需求、特点、修编方向、重点难点等做简短演讲,再由现场专家通过现场提问等方式考察,进行综合、客观评分: 评价为优得8-10分; 评价为良得6-8分; 评价为中得3-6分; 评价为差不得分,未进行现场答辩的,本项不得分。 | ||
提供资料证明应注意以下要求: 1.本单位员工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的社保资料(网页或窗口打印资料均可)及其他能够证明为本单位员工的材料(均为扫描件,原件备查); 2.注册(资格)证书(包括造价师、造价员)、职称证书(高级工程师)等证书应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3.工作时间、工作经历:应提供毕业证书、注册(资格)证书、社保资料、曾所在单位与现所在单位工作证明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4.定额编制经验证明:需提供定额编制委托合同或定额编制成果文件(扉页注有其个人姓名)或相关单位开具的定额编制证明(不区分地区、专业)。 5.编制顾问(3名)应按“人员基本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并签订编制顾问承诺书; 6.除提供以上资料证明外,投标单位应详细阅读评分细则,明确评分细则中可能涉及到的其他证明资料,评分时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一律按不得分处理。 7.投标人应对提供资料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采购人发现投标人有故意隐瞒行为,将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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