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浩特综合维修段法律事务服务采购二次公告采购公告
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浩特综合维修段法律事务服务采购二次公告采购公告
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浩特综合维修段
法律事务服务采购二次公告
编号:XZW-bgs-2021-05b
锡林浩特综合维修段拟定于2022年1月份召开关于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事务服务的集体议价采购会议,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集体议价项目
锡林浩特综合维修段(以下简称锡综段)根据《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外聘律师管理办法》(呼铁企法〔2018〕32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由于锡综段内部法律资源不足,需外聘律师提供专业力量,现拟通过公开议价招聘程序,招聘律师事务所,现就锡综段对律师事务所的具体要求做如下说明:
二、律师事务所服务内容
为更好地使工作顺利开展并满足锡综段经营管理和法律事务的需求,锡综段招聘律师事务所,具体服务事项如下:
1根据锡综段的需求,提供法律咨询、法律论证,提出法律意见。
2根据锡综段的需求,协助或者负责草拟、制定、修改、审查合同文本、内部规章制度及其他文件。根据锡综段业务的进展,出具律师函协助债权催收,审查项目涉及的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并根据实际情况协助签订补充协议或其他法律文件。根据需方要求,需要审核的部分法律文书必须同时审阅纸质和电子两种方式。
3对锡综段提出的有关业务活动和经营管理方面的法律事务,锡综段提供的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不良资产处置方案或处置意见、各类以锡综段名义对外签署的协议或单方承诺等法律文书),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例、经验,及时出具由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律意见书、作出相关法律论证或提供法律方面的可行性分析意见。参加锡综段商务磋商、谈判,提供法律服务。
4应锡综段要求,就锡综段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信函,发表律师意见。
5协助锡综段对其职工进行法律培训和法制宣传。
6锡综段要求的其它工作。
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顾问服务过程中自行发现的锡综段经营管理活动中暴露的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明显不利于锡综段合法权益的问题,应主动、及时提出法律意见与建议,避免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和商业及道德风险。
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和新审结的判例可能对锡综段经营管理活动造成的影响与风险,及时向锡综段提供前瞻性的书面分析意见和建议。
对正在制定但尚未正式颁布施行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保持专业的关注并及时向锡综段出具前瞻性的调研报告,以供锡综段及时调整经营策略或预防可能出现的经营风险。
包括但不限于锡综段诉讼纠纷的一般代理等。
三、律师事务所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成立五年以上,通过司法行政机关年度检查考核;
(二)具备专业律师团队,在相关法律领域有较为突出的优势,专业实力较强;
(三)具有提供相关法律服务的良好业绩;
(四)规范经营,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未受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五)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在相关法律专业领域有特别专长,熟悉铁路行业,曾为铁路行业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并有成功案例的优先选用,曾为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的外聘律师,服务期间给所服务单位造成权益损害的,不得选用。
四、指派律师应具备的条件
(一)执业五年以上,经司法行政机关年检注册。
(二)具有较强的法律专业能力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三)熟悉相关法律事务,有较为丰富的经验和业绩。
(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执业以来未受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五、议价人资质要求
(一)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和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统一格式)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拟委派的律师《律师执业许可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六)事务所近三年无违规记录的证明(司法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
(七)拟委派的律师以往三年无违规记录的证明
(八)律师事务所简介资料(须包括事务所规模、实力及声誉、主要业绩等)
(九)拟委派的律师简介资料(须包括毕业院校、从业经历、办案经验等)
(十)本次议价要求议价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批准成立的、合格的独立法人组织或其他组织,在其经营范围内参与议价。
六、特别注意事项
(一)在任何时候发现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的,锡林浩特综合维修段依法追究报价人的责任。本议价公告专用于公开选聘律师事务所之用,锡综段对招标公告享有解释权。律师事务所一经网上报名成功即视为无条件同意并保证对公告项目中所涉及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与本次委托有关的业务情况。
(二)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服务费用不高于2500元/每个月(不含税),在资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经评审的最低价确定中价人。如贵单位愿意参与锡综段律师事务所招聘活动,烦请按上述要求予以提供相关书面材料,并认真进行准备。
(三)报价文件的书写要求(未按要求制作的报价将被拒绝):①报价文件要求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在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报价表一份;②报价人可根据报价的特点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作为报价文件的附件;③报价文件须用墨水书写或打印,装订成册;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报价全权代表签字;图文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④报价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报价人的公章。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 2022年1月12日,17时00分。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报名截止时间之后,采购方不予受理。(以网上发布时间起计)。
(二)集体议价会议开始时间:2022年1月13日,9时00分
(三)集体议价会议地点:内蒙古锡林浩特市火车站锡林浩特综合维修段材料科。
(四)因疫情原因本次集体议价采用邮寄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请于2022年1月13日,9时00分前送达,接收到的邮寄招标文件破损或未进行密封包装,拍照后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未送达的视为投标厂家自动弃权。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董梅
九.报名方式:
1.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xzdcgb2021@163.com邮箱,请以“公司名称 +公告名称+物资包编号”为邮件主题,也可由联系人携带资料当面报名。如资料不全,采购方拒绝接受报名。
报名提供的资料(需加盖公章):
(1)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必须为该项目负责人并本人办理相关事宜);
(2)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用提供);
(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用提供);
(6)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十、议价报名表:(无报名表视为无效报名)
议价报名表 | |
报名日期:年 月 日 | |
单位名称(公章) | |
单位地址 | |
邮编 | |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 |
传真电话 | |
电子邮箱 | |
报价物资包编号 | 例如:XZW-bgs-2021-05b |
标签: 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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