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300工程去污及拆除(第二次) 招标公告
TY300工程去污及拆除(第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TY300工程去污及拆除(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XHTC-FW-2021-2087
2.项目名称:TY300工程去污及拆除(第二次)
3.预算金额:1419万元
4.最高限价:1419万元(其中包1最高限价719万元;包2最高限价700万元)
5.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分为2个包,包号及名称如下:
包1:TY300工程去污及拆除(第二次)(502工号剩余系统与建筑物去污拆除)
包2:TY300工程去污及拆除(第二次)(放射性排风系统拆除解体)
具体采购内容如下:包1内容为:502工号剩余设施去污拆除、放射性特排下水系统去污拆除、建筑物去污与终态监测。涉及的主要放射性核素为3H、55Fe、60Co、63Ni、90Sr、137Cs等。502工号剩余设施包括:净化水系统、补给水系统、给水系统、一般排水系统、临时去污设施、控制调度中心、指挥中心、卫生通道和室内供电等。包2内容为:涉及的主要放射性核素60Co、137Cs、3H等。拆除解体操作、辐射测量、取样、样品分析、外表面松散污染在线去污和离线去污、厂房去污、装箱/装桶、运输等作业,其中的样品分析、外表面松散污染在线去污和离线去污作业由采购人负责,其它作业均由供应商负责。实施地点:中物院核物理与化学研究所9021厂区。其余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6.合同履行期限:包1交付期为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实施并通过第三方检测,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包2交付期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2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3被列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不良记录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在禁止期内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1月7日至2022年1月1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
3.方式:
3.1现场获取:投标人委托经办人持下列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请投标人在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并填写此表);
(2)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自然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单位介绍信);
(3)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参与的无需盖章);
(4)标书款转款凭证;
(5)投标人开票基本信息和发票邮寄地址(电子档)。
以上资料无误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
3.2远程获取:
投标人将下列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并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请供应商在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并填写此表);
(2)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自然人获取招标文件无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3)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自然人参与的无需盖章);
(4)标书款转款凭证;
(5)供应商开票基本信息和发票邮寄地址(电子档)。
以上资料无误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投标人提供采购文件。
注:未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
4.售价:人民币300元。
获取文件的费用直接汇款到以下账户:
户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
注:此账号只针对本次项目,请在汇款备注中注明缴费单位名称(单位对公账户转款的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本项目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优先购买节能产品政策、优先购买环境标志产品政策、强制购买节能产品政策、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策、《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3.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核物理与化学研究所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绵山路64号
联系方式:周扬环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10室
绵阳分处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
联系方式: 何艺189*****707(获取文件咨询)、朱儒刚189*****712(采购文件咨询)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儒刚
电话:189*****712
邮箱:wuruoning@xhtc.com.cn
标签: 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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