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偃师区城市创建指导中心偃师市重点线路宣传文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洛阳市偃师区城市创建指导中心偃师市重点线路宣传文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偃师市重点线路宣传文化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偃师政采磋商(2022)0013号
2、项目名称:偃师市重点线路宣传文化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32740.00元
最高限价:93274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1 | 偃师市重点线路宣传文化项目 | 932740.00 | 93274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本次采购共1个标段。(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5.2采购编号:偃政采2021【396】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安装完毕。
5.5质保期:1年
5.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质保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创新、绿色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投标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01月07日至2022年01月13日,每天上午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01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01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偃师市首阳新区首阳大厦西北配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2年01月07日至2022年01月13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3、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或公告页面。
4、根据相关疫情防控要求,疫情时期进入交易中心的人员须按工作人员要求进行登记、核查身份及体温检测,必须做到安全防护,要求相关人员身体健康、戴口罩。因防护不到位和自身原因等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偃师区城市创建指导中心
地址:洛阳市偃师区民主路27号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方式:138*****3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万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宝龙城市广场三期C3幢2421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偃师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偃师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2022年01月0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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