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沙坡头区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招标公告

2014年沙坡头区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招标公告

2014年沙坡头区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确保农村土地承包权长期稳定不变, 2014年沙坡头区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项目 已由卫沙管发[2014]16号文件批准,资金来源于 自筹 。招标人为 中卫市沙坡头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确权登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2014年沙坡头区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项目
项目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
项目规模:中卫市沙坡头区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项目共分三个标段,主要为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等11个镇(乡)150个行政村农村集体土地面积约58.8万亩,农户78156户,进行确权颁证(面积按登记成果实际面积计算),第一标段:文昌镇、滨河镇、迎水桥镇、东园镇、柔远镇、镇罗镇。预计土地面积178020亩,户数41783户。第二标段:常乐镇、永康镇、宣和镇。预计土地面积133560亩,户数26112户。第三标段:香山乡、兴仁镇。预计土地面积276505亩,户数10261户。
招标范围及计划工期:2014年7月11日至10月31日前完成:信息数据录入、工作底图制作、地块面积测量、内业数据整理、测量数据(图)公示确认;2015年6月31日前完成:打印承包合同、登记簿、经营权证、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系统。总工期:350天;具体内容、数量、要求及详细参数见采购文件。
3、投标人资格基本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测绘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测绘资质中含地籍测绘资格),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者通过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具有良好的测绘业绩,并在技术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区外投标单位须在宁夏设立分公司机构,且注册资金须在200万元以上。
3.3 本项目严禁资质挂靠,项目班子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报名及投标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报名时委托人须携带(近两个月)本单位职工工资发放造册证明及近期社保缴费明细证明、项目班子负责人岗位分工明细表。
3.4 根据宁检会【2010】3号、卫市检联发【2010】01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
4、投标人特定要求:
4.1 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班子技术人员不得少于40人,同一技术人员不得在两个(含两个)以上确权项目从业。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各投标单位可就上述三个标段进行投标,一个投标单位最多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4.3 本项目服务过程资金自筹,投标单位须有雄厚的资金基础和垫资服务能力。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月19日至2014年6月25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 须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投标人资格基本要求3.1-3.4条及投标人特定要求4.1-4.3条承诺函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宁夏永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卫市鼓楼东街三小综合二楼)进行报名。如中标结果公示后在公示期内,无高利贷借贷行为等方面的举报投诉,按程序办理中标手续;如有高利贷借贷行为、有不符合资格要求及特定要求的举报投诉,经核实后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法规责任及处罚。
5.2 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 元,售后不退。
5.4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地点为宁夏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卫市政务服务大楼5楼/政府广场东南侧)。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卫市沙坡头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地 址:中卫市新市区
邮 编:755000
联系人:杨 银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永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鼓楼东街三小综合二楼
邮 编:755000
联系人:单晓慧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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